瀘州“空殼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超5億元 6人獲刑10年以上

經查實,曹某等人利用自己或騙取他人身份信息,虛假註冊瀘州八通藥材有限公司等19家商貿公司,在沒有任何真實業務的情況下,向受票單位收取開票金額的5%至8%的開票手續費,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608份,價稅合計2.9億元,涉及12個省15個市州33戶企業。同時利用非法購買的身份信息,虛構農產品收購業務,為自己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4306份,價稅合計2.87億元。

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曹某、陳某等7人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以相應罰金;7人中,6人刑期在10年以上,罰金最高達30萬元。

截至5月23日止,瀘州市國稅局稽查局已向“12·9”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涉及的受票企業主管稅務機關發出《已證實虛開通知單》,所有受票企業都將接受主管稅務機關的依法處理。

【新聞多一點】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違反有關規範,使國家造成損失的行為。增值稅是我國1994年開始全面實施的新稅種,它對於減少稅收環節,合理徵稅,促進稅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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