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不送上門不聯繫直接放在自提箱或者驛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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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員自作主張不送貨上門,直接放快遞櫃,你怎麼看?

“您的快遞已經放在×××,請儘快去領取。”不少收過快遞的市民都對這條短信很熟悉。近日,浙江一位二胎孕媽在網上發帖投訴,家裡有人,但快遞員依然將快件放到了自提櫃,讓不方便下樓的她每次都很鬱悶。

快遞問題

快遞不送上門,經常是直接放快遞櫃

浙江一位二胎孕媽最近因為快遞的問題很苦惱,現在已經懷孕6個月的她因為身體原因,很不方便下樓取快遞。

據這位女士介紹,她23日收到了3個快遞,但是放在3個地方,其中有兩個自提櫃離自己居住的單元樓距離有點遠。“我該怎麼做才能收到送上門的快遞?”對於快遞員不看備註就將快件塞進櫃子裡的行為,她很不滿意。

事實上,和這位二胎孕媽有著相似遭遇者並不在少數。還有顧客抱怨:“自從小區裡有了自提櫃,家裡明明有人,卻連電話也不打,直接把快遞丟進快遞櫃……”更有網友表示,即使已在訂單上明確註明“勿放自提櫃”等字樣,仍避免不了快遞被投進快遞櫃中。

對此,有網友質疑,將快遞送到家裡不是標準服務嗎,為什麼有了自提櫃之後,將快件送到家裡,成了需要特意備註的特殊服務?

本地探訪

為方便取件,省會小區大多有自提櫃

正在投送快遞的快遞員王勇介紹說,快遞公司的投遞員選擇不同尺寸的櫃子存貨,不過要支付4至6毛不同價位的費用。而業主取貨在24小時之內是免費的。如果有業主超過24小時沒有取走貨物,需要按照超過的時間支付費用,超過一天是1元錢。

一般情況下,業主下班之後就可以取走貨物。如果遇到出差等情況,也可以將開箱密碼告知家人或朋友進行代取。“通常我們在網點進行走訪時,也會查詢收取情況,及時通知業主。”王勇說。

顧客聲音

“快遞員就應按填寫的地址投遞”

快遞究竟是送到家門口方便,還是放到小區樓下的快遞櫃方便?對於這個問題,市民的訴求並不一致。有人覺得家裡有人,送到家最好;有人覺得放到櫃子裡,自己可自由決定取件時間,比較方便,但按照顧客填寫的地址投遞是必須的。

大多數顧客願意快遞能夠送上門

但大多數的顧客,還是願意快遞能夠送上門。在高新區居住的申女士,就特別不能接受快遞不把快遞送到家。

申女士介紹,她平時一個人住,前段時間在網上購買了一臺小型洗衣機,地址寫的家裡,但快遞員沒給她打電話,就直接扔在了小區門口的便利店。晚上8點多,申女士才收到短信,告訴她需要自取。洗衣機並不輕,一個人根本搬不動,第二天她不得不找來朋友幫忙。“我很想投訴,但是又覺得快遞員也不容易,可我自己也很生悶氣。快遞如果不送貨上門,那我們網購圖什麼?”

新華區的張女士也表示,自己也遇到過快遞員不按地址投遞的情況,“我明明寫的是寄到快遞櫃,但快遞員總是不打招呼就放到了小區外面的菜鳥驛站,收到短信後我才知道,還得專門去大街對面拿。”

裕華區趙女士從網上買了一張拼接床,快遞送到小區門口就打電話讓下去取,幾番協商之後才幫忙送到了樓上。“我家裡只有老人和孩子,肯定整不動,樓道里又有電梯,快遞員把東西給送到家合情合理吧。”趙女士說。

快遞迴應

送件任務重,放進快遞櫃省時間

快遞員王偉也說,他最怕的就是當天的快遞派送不完,如果連續好幾天的件都有積壓,公司是會扣錢的,沒有電梯的老舊住宅送快遞確實挺耗費時間。“曾經有一次為了把當天的件派送完,我幹到了晚上十點多。還有就是每次送快遞都是帶著一堆快件,離開去上樓送件怕丟件。”王偉說。

新華區的快遞員姜師傅表示,他送快遞7年了,都是客戶寫的哪裡就送到哪裡,“我一天送的少,就送六七十單,儘量讓客戶滿意。”

行業規定

快遞要送指定地點,產生糾紛可追責

小區有了快遞櫃,快遞員就可以不將快遞送上樓了嗎?


河北青年報

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死亡。

自從快遞櫃誕生之後,快遞員就越來越懶了,惹得民怨四起。

剛開始還會電話告知,現在連個短信都沒有,每次都是要上淘寶查物流,才知道自己的快遞到了。

小件商品也就算了,最噁心的是,買了大件商品,家裡明明有人,還備註了送貨上門,最後還得消費者自己扛著幾十斤重的物品走大半個小區!

我們能體諒快遞小哥不容易,但是,對於明確需要快遞上門,卻依舊得不到該有的服務這就很不應該了。

如果繼續縱容快遞員的懶,消費者應得利益又該由誰來保障呢?

近日,長沙一消費者終於忍不住了,一舉將快遞公司和豐巢公司告上了法庭!

快遞不送上門,消費者把快遞公司和豐巢公司都告上了法庭

4月26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消費者劉某狀告申通快遞公司長沙分公司和深圳市豐巢科技有限公司一案。

事情的經過很簡單,一句話就可以說清,消費者劉大華在淘寶買了一盒茶葉,申通負責派送,但快遞員未經通知直接把包裹放在了豐巢快遞櫃,讓其自取。隨後,劉大華與快遞員取得了聯繫,明確告知快遞員,自己的貨物需要當面驗貨,但遭到了對方的拒絕。處理完退貨事宜後,劉大華就將負責此次配送的申通快遞公司和深圳市豐巢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

重點來了:

  • 消費者明確告知要當面驗貨,卻遭到快遞員拒絕。而《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和今年5月1日執行的《快遞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很明顯,快遞公司侵犯了消費者應有的權益。

因此,劉大華提請法院判令申通公司和豐巢公司以書面形式向自己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1000元;賠償律師費損失5000元。

有網友認為劉大華是小題大做,還有人嘲諷劉大華有這打官司的時間還不如下樓取快遞當運動,當然也少不了“體諒快遞員的辛苦”的同情心……

但是,正如文章開頭所說,我們能體諒快遞小哥不容易,但是,對於法律明確規定的、消費者應得的利益卻得不到保障,這就很不應該了。

如果默認這種行為的存在,就是在損害消費者自己的權利。

“滴滴殺熟”事件還留有餘熱,作為消費者,我們不能太健忘!

不送貨上門,快遞櫃不背這個鍋

以前,在沒有快遞櫃時,消費者的困擾是:人不在家,快遞卻到了,包裹隨便放又很容易丟失。

當時,快遞小哥花樣藏快遞還引發了網友一波花式吐槽。▼

直到,24小時自助取件快遞櫃的“誕生”,才完美的解決了快遞無人簽收藏門口的尷尬。

也就是說,設立快遞櫃的初衷是為了方便消費者不在家時收快遞的。

注意了:

快遞櫃使用的前提是

消費者不在家!

那麼,這項便民服務是什麼時候開始被濫用了呢?

大概就是從你,從我,從他,從第一個在家卻默認快遞放快遞櫃的人開始……

人都是有惰性的,每個人都想追求最快速的方法解決問題,快遞員當然也一樣。當他們發現快遞櫃這個bug——可以省去打電話的時間、等用戶開門的時間,一天可以多派幾十單,拿更多的提成,而且沒有投訴時,他們理所當然地就會利用了。

而且,隨著消費者的縱容(體諒快遞小哥的辛苦),越來越來肆無忌憚。

讓坐月子的新媽媽下樓取快遞▼

讓中風患者跑上跑下卻取不到快遞的▼

還有加錢懇求快遞員送貨到家被拒的▼

快遞員這些種種行為,終於觸犯到了用戶的底線。

快遞公司和快遞員之間的矛盾,請不要讓消費者來承擔

管理學大師德魯克曾說過:工具本身無所謂好壞,它們只可能是得到了適當的運用或不適當的運用。

毫無疑問,智能快遞櫃是一個有價值的工具。

數據統計顯示,我國快遞行業連續12年以接近50%的增速高速增長,2017年快遞業務量突破400億大關,預計至2020年全國年快遞量將達到1020億件。

而與之形成強烈反差的是快遞從業人員的嚴重缺失。2017年全國快遞行業從業者不到300萬人,在末端派送環節,僅僅依靠人力已經難以跟上行業發展。同時,快遞員群體的流失率大,對配送速度和成本的要求愈發苛刻。

在此背景下,智能快遞櫃的普及,通過加快週轉率,就極大地促進了快遞行業降本增效,成為了解決物流末端配送能力不足主要方式之一。今年5月1日執行的《快遞暫行條例》也明確表示了要鼓勵發展智能快遞櫃

但是,快遞行業最大的矛盾卻不在於此,而是其獎勵模式有問題——快遞員只有多送快遞,才能拿到高工資!

講真,快遞公司苛刻,快遞小哥說起來也委屈,我們也體諒他們的辛苦。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快遞公司和快遞員之間的矛盾,需要消費者承擔。

事實上,解決快遞不送上門的方法簡單到不行——打個電話,讓消費者決定送貨上門還是放快遞櫃。

ps:對大多數辛勤工作的快遞小哥,送上深深的一躬!對態度惡劣的快遞員,風清覺得直接投訴也沒毛病!


電商報

快遞的意義就是將包裹從商家送到買家手裡,如果送不到買家手裡,是買家收貨不方便,可以聯繫協商啊,放到小區代收的地方或者找人代收都可以啊,但是你如果不送貨上門又不聯繫,直接放到自提箱或者驛站,這是極其不負責任的,東西丟了怎麼辦,誰負責,既損害買家利益又傷害了商家的信譽。其次,這種行為是態度上的不端正,造成的不信任會是快遞公司的損失


大米169432155

當然不合理了,大家不要忘記快遞包裹還要客人驗貨簽收的,要是放自提箱,就會缺少這一過程,會產生糾紛。

不過基本上快遞都無視讓客人驗貨這一過程,這點以後隨著科技的進步,能解決的。比如設置自提箱監控區,讓有需要的客人在監控下開箱,也能解決一些商品破損的糾紛問題。

我覺得有一部分人心地很好,自己上班怕快遞送上門,沒人收貨,就會主動要求放在自提箱,下班回家在自己拿。有些人呢,不會考慮別人,不管自己在不在家,都是讓快遞送上門,經常讓快遞員白跑,典型的利己不利人。

有了自提箱,快遞員也不能不徵求客人的意見,就把快遞放自提箱。快遞員送貨很辛苦,有時候送貨上門,人在家還好,不在家又白跑,難免快遞員有意見。

這事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放自提箱前,打電話問問客人,現在方便不方便送上門,方便就送,不方便就放自提箱,那客人也就沒話說了。


老王簡單說

當然不合理了。

簡單說幾點各位自己判斷。


1.當年入職某快遞公司做快遞員的時候在培訓階段,就被告知說“我們公司向客戶承諾的是門到門服務。而且快遞行業相關的自律條例裡面也是有寫上門服務的”“就算給客戶放到快遞櫃或者門衛,必須先與客戶進行溝通,徵得客戶同意之後再放。必須找到人簽收。代替客戶簽字,快件丟失了先按冒充客戶簽名辭退處理,賠償是其次的”。


2.現實情況是當天派不完會罰款。派一個件只有6毛左右的收入。說句不好聽的,這幾毛錢的提成,根本不夠電話費和交通工具日常消耗保養和折舊。這麼低的提成,服務質量是沒法保證的。


3.建議各位網購達人選擇有保證的場所放置您的快件。檢查一下手機短信的黑名單,不要屏蔽快遞取件碼。


快遞人充電寶

這種情況肯定是不合理的。

快遞行業規定:快遞要按收件人指定地點送貨上門(超派區除外),未經收件人同意不得私自將轉與他人或放置代辦點。該快遞員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既沒有按要求送貨上門,也沒有電話聯繫收件人說明快遞派送詳情,只是純粹為了節省時間,碰到這種情況可撥打服務熱線進行投訴。

如果是特殊情況可以諒解。

該快遞員是都經常或者從來沒有給您上門派件?若是,那麼直接投訴。如果是偶爾沒有派送、沒有打電話,有可能是小區物業或安保人員不讓進,或者電瓶車沒電等客觀原因,造成無法上門派送,又恰好手機沒電,那麼這種情況可以理解,互相體諒,畢竟幹快遞這一行確實不容易,賺的都是辛苦錢,得饒人處且饒人……。

按原則上說,快遞員在沒有通知收件人並說明快遞派送詳情的情況下,將快遞放在自提箱或者驛站是違反公司規定的,雖然方便了自己,但給客戶造成困擾。即使是特殊原因,例如手機沒電,那也不要私自放在自提箱,最好帶回第二天再送,萬一客戶要拒收呢?又或者出現丟失等其他原因呢?最終吃虧的還是快遞員自己……


Rainsence86

我覺得這不合理,印象中快遞公司只有把快遞準確及時的送到我們手裡才對,像這既不送貨上門也不聯繫,直接將包裹放在自提箱或者驛站的行為是對買家的不負責任,快遞服務商家同時又對接買家,是商家和買家的聯繫紐帶,一旦快遞失誤是對買賣雙方的損害,同時也對快遞公司本身的信譽造成不良影響,所以遇到這種行為必須追究,讓快遞迴到服務的本質,而不是成為麻煩製造者。


慢悠悠的小平頭

不合理。首先你是幹這行的,打個電話發個短信給客人提醒一下他的包裹到了是義務。雖然現在快遞都可以查到哪了,但是隻有不是太急的很少人去看而且不太重要的一忙容易忘記,不給聯繫就放入時間長丟失了到底是誰的責任,也容易產生糾紛,聯繫一下也不過是一兩分鐘的事而已。


用戶282177321

不合理,但你可以這麼理解,服務差=價格低,服務好=價格高,等到服務好的那一天,你就等著接受高價吧。什麼樣的價格,就是什麼樣的服務。從現實角度出發,一個一個送貨上門,一天能送多少?只能增加人手,那就得漲價了,原本一個人可以搞定的事,可能需要五六七八九十個人才能解決吧,差那幾步,價格差距也會很大吧。不說了,自己想象一個一個送上樓的代價吧,不要到時候送上樓給你,你又開始嫌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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