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鎮法院:鄰里糾紛鬧八年 訴訟來院一月和

固鎮法院:鄰里糾紛鬧八年 訴訟來院一月和

固鎮法院法官在辦案中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理念,對每一起矛盾糾紛都耐心細緻做調解工作,力求實現案結事了的良好社會效果。5月9日上午,固鎮法院法官調和一起鬧了八年的鄰里糾紛,並督促被告即時排除給原告所造成的妨害,原告亦當場自願給付被告1900元作為經濟補償,兩家握手言和。

張某和李某是鄰居。2009年11月份,張某購買了固鎮縣王莊鎮王城大街西段的一套住房,並於2010年3月份入住。入住後門前土地被李某種上了蔬菜,妨害了通行。張某打算在門前做地坪,要求李某剷除蔬菜,排除妨害,遭李某拒絕,並稱張某家門前土地系其所有,種菜天經地義。兩家因此產生糾紛,經村委會、鄉鎮調解委員會數次調解,因雙方均不能做出讓步,調解未能成功,雙方矛盾日益加劇。

2018年4月份,張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張某剷除蔬菜,排除給自己通行造成的妨害。法官收到該案後細心研判,深入現場實地勘察,找準雙方矛盾產生的根源,尋求化解糾紛的突破點。考慮到雙方的鄰里關係,法官多次到當事人家中進行溝通、勸說和法律釋明,通過不懈努力,最終勸和雙方各讓一步,達成案件和解,從根本上化解了雙方的糾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