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3 固鎮法院:工程借款不還錢 “生活園”裡抓“老賴”

固鎮法院:工程借款不還錢 “生活園”裡抓“老賴”

固鎮法院:工程借款不還錢 “生活園”裡抓“老賴”

“找我什麼事?”“我不知道!”“錢又不是我花的!”“你等會,我現在沒空去!”儘管曹某一再狡辯,執行法官仍在耐心的對其說服教育。

2016年3 月,曹某的丈夫謝某某因為正在做工程,急需資金投入,向熟人郭某某借了10萬元錢,借錢時出具了一張借條,並約定月利息為1.5分。在拿到錢的前三個月,謝某某還算守約,每月都能按時給付利息,可之後,謝某某及其妻子曹某再也不提還錢的事。後經郭某某多次催要,謝某某、曹某不是用“暫時沒錢還”,就是用“再等等”之類的話搪塞推諉、拒不還錢。2017年12月,法院依法判決謝某某、曹某償還借款10萬元及相應利息,並承擔案件受理費用。

判決雖然生效,但是謝某某、曹某卻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接到案件後,執行法官向謝某某、曹某下發執行通知書、依法查控後,案件仍未有所進展。“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依法打擊拒不履行的“老賴”一直是固鎮法院重點關注的對象。在熟悉謝某某、曹某的活動範圍後,近日,執行法官一行人員到達位於固鎮縣五小附近的某“生活園”(專門為低齡中小學生提供午餐服務,午休場所的地方。),將曹某帶至法院。 在執行法官耐心的勸導下,曹某並沒有認識到自己拒不履行法律義務行為的錯誤性,仍百般推脫、拒不履行。法院依法決定對曹某予以拘留。

此次執行行動,有力打擊了“老賴”的囂張氣焰,對打贏“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破解執行難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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