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近万仍啃老,父母无奈支付15万请女出门,女儿到底什么心理?

陶佳奥

我认为啃老族多是一些,没有经济来源或者经济不够的青年们。当然也有一些有固定收入而且是高收入的青年加入了这个阵营里面,这些人多是一些胡乱消费,没有经济能力缺消费着高额消费水平的物品的人。对于钱或者自己的收入没有概念才出现了这个情况。


因为父母太过于宠自己的孩子才出了这个问题,我们要培养孩子自己的经济观念。不要什么都要依靠父母,父母总有一天会老去、总有没有能力去赚钱。我自己在大学阶段就要完成自己经济独立,尽量少花家里钱,让父母少一点负担。我自己少花一点钱,或者说自己过的比较差一点,但是我进入社会我对消费观、经济观。会有自己的概念,有多少能力消费多少。不会出现月薪过万还去找父母要钱的事情。所以我自己对于我孩子会有自己的教育观点,富家穷养。男孩要穷养从小让男孩子树立自己经济独立。而女孩我要富养但是也要有度,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女儿因为一些诱惑干一些不好的事情。

自己父母有钱,那是自己父母拼出来的。我们要通过自己能力去拼搏出自己的人生轨迹,我们要靠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活活的更加精致。父母的钱永远是父母的钱,作为子女不能强求父母。她们有属于自己的支配权力。

作为一个月薪过万的人,我们原本可以活的很好,没有必要去消费自己消费不了的物品。适当的承担自己的责任,只有只有才不会出现这个问题。

智联校园 学生齐尧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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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校园

月薪近万仍啃老,父母无奈支付15万请女出门,女儿的心理,说到底就是放不开,钻牛角尖了。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女子独身,和父母、弟弟一家一起住。吃住都在家里,却没有给父母支付过生活费用。

从事件本身来看,我觉得,女子的父母对她小时候,应该也是溺爱过一段时间的,后来,因为有了弟弟,父母大部分的爱就转给了弟弟,所以,也就导致了女子不平衡的心理状态,觉得父母爱弟弟,不爱自己,认为自己的爱被抢走了,自己被抛弃了,所以,她才会对父母满怀抱怨,没有回报之心。


(图片来自网络)

按道理来说,她独身,和父母住一起,也无可厚非,如果父母也爱她,她也爱父母,能和父母和谐相处的话,父母一般都不会赶她出去,留她独自一个人居住。

只是,她本身就抱怨颇多,父母也比较偏心,再加上和弟弟一家人居住,说白了,已经不是一家人了,有了利益冲突,再在一起居住,肯定会是矛盾不休的,所以,才导致了被父母请出门的局面。

一般来说,家务事,谁又能真的争出一个是非对错来呢?无非就是利益冲突,利益纠纷,所以,能看透,大度一点,能够明哲保身一点的话,结果都不会是让大家处于不可调解的程度。


曜萍

事情是这样的:

上个月,市妇联维权工作人员接待了前来咨询的夏华(化名)及他的父母。夏华说,姐姐夏兰(化名)今年已经40多岁,一直未婚,十几年来都共同居住在他名下的一套房子里。“姐姐自己每月工资近万元,经常在国内外旅行,却不出生活费,吃住都是父母出钱。”


对父母和弟弟的指责,夏兰也觉得委屈。她说,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十几年前,他们为弟弟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来,一家人住在一起,她也为家里做过贡献。后来弟弟结婚后独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来越多,心里也越来越觉得不平衡,“有钱也不想再给父母,他们对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补偿。”

面对女儿的举动,夏兰的父母希望她能搬走,但屡次要求都被夏兰拒绝了。上个月,夏华以户主的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诉,要求姐姐立刻搬离自己的房子。经过调解,最终,夏兰的父母同意给女儿15万元,而她也要在两个月内搬家。

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为,父母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自主分配的权利,子女不能干涉,父母也没有为成年子女提供经济支持的义务,夏兰的要求其实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现在用钱“买断”了亲情,作为子女能否尊重父母,父母对子女是不是能尽量保证公平,是双方都需要反思的问题。


育儿小盒子

如果我有一个弟弟,我愿意倾尽所有帮他!因为他的孩子继承了我们家的血脉继承了我们家的姓,我不会因为财产去和他有争执!我也会尽心孝敬父母,承担做为女IL的责任!

一个家不是要有很多钱,而是屋子里有你爱的家人。我十八岁就参加了工作,撑起了一个家,我的有着七个孩子五男二女的叔叔一家侨居缅甸,我们也因工作离开老家,家中只留下年迈的奶奶和独身的姑姑,每次回家看到寂寞无助的她们心真的很痛,有时会想如果我有一个弟弟回来,我会帮他建一所房子,会每年买给他足够的米!因为他是我的弟弟!

月薪过万连生活费都不愿意支付确实过份了,四十多岁了还没有自己独立的生活能力和生活空间做人也太失败了,更不应该要父母的15万,凭什么?!父母给弟弟买房,那是你亲弟弟呀,有什么了平衡的?!我十八岁工作,我的三妹才九岁,从此父亲不再工作了,我撑起了一个家,我无怨无悔!


沁月14

往往家庭矛盾的起源就在于父母对待子女不能一碗水端平。这一百平米的房子虽然户主是儿子夏华,但是由父母出钱购买,且父母至今住在这屋,女儿夏兰没有结婚,与父母住一起本也无可厚非。至于她的不交生活费,我想作为长女,弟弟尚小时她肯定也为这个家作过贡献。作为父母,你们可以向女儿提出让她适当交点生活费,她真不愿意交,父母亲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让她在家白吃白喝也没关系的,你们多余下来的钱将来还不是给姐弟俩。再说有女儿在身边多好啊。她四十岁未婚,作父母的也理应多一点怜恤。现在好了,15万元买断了父女母女姐弟情。可能作父母的现在还健康,年纪也不大,等到你们老了躺在床上时,你们宠爱的儿子未必愿意照顾你们,真到那一天,有你们悔的,有你们哭的……


noya8

我看过这报道,说啃老我觉得不确切,房子是女儿买的,弟弟上大学的费用也是她出的,一开始也算尽心尽力为了家,试想如果大家是男人会不会接受一个如此为娘家的女人?现在人很现实,所以她没成家也是蛮正常的,我感觉娘家人是卸磨杀驴,挺为她抱不平的


小阿宝abc

这算什么,我大伯子哥56岁了还啃老,婆婆把家里的门面房给大伯子哥,收了25年的房租,一分钱都没交过,公公婆婆还好吃好喝伺候着,公公婆婆生病住院都是我们出钱,公公去世我们办,份子钱婆婆收,结果全部给大伯子哥,我们结婚后自己买房,过得也很拮据,公公去世后婆婆经常问我们要钱,现在过分到让我儿子给她大儿子养老。


145005860

我有一个小我八岁的弟弟,为了他,我愿意让出父母所有的疼爱,并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疼爱他的孩子,关心他的妻子。

才开始看到这个问题时,我是很不解的,为什么会有这样姐姐?

详细了解了情况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表面上的那样。

像是这个,三十多岁的姐姐住在弟弟家,月薪近万却依然啃老,看起来一定是姐姐不对了,自私到极致的人。但真实的情况是,姐姐高中毕业就没有再上学,很早就出去工作,上班前些年挣的钱,都补贴到家里和供养弟弟上学。到了适婚年龄谈的男朋友,因为父母要的彩礼太高导致分手。后来更是为了给弟弟买房结婚,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

其实一个未婚的女儿跟父母同住,在中国家庭里,是一个很常见的情况。这个事情主要矛盾是在弟弟身上,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姐姐出钱了,现在弟弟要生孩子了,房间不够住,姐姐就应该识时务的搬走,也是人之常情。姐姐是因为这些年的家庭矛盾,故意啃老的,不然依她的经济实力,完全可以自给自足过清净清心的生活。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的家务事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的。十五万买断亲情,是件让人难过的事。


五月午后阳光

亲情,某些时候,其实是伪命题。这个事件,戳破了“凡是父母都爱孩子“的定论。

1. 女儿太傻,当父母与弟弟是亲人,从前赚钱一家人花,没有防范意识。导致贴了家用,贴了房款,贴了名誉,贴了感情,最终被扫地出门,太不值得。

2. 女儿太天真,以为家就算没温暖,不能是依靠,也能呆下去。假如有理财观,在弟弟工作后,给自己供一套房,不结婚也有家。

3. 女儿不果断,为家里的付出,从积极的角度算应该,从消极的角度箅沉没成本,干脆不要又如何,搞这么尴尬,犯不着。

4. 父母太偏心,一门心思为儿子,根本不觉得女儿委屈。法院能判15万,说明女儿过去养家是真的,儿子名下的房子也出了钱。

5. 弟弟不要脸,坑姐没商量。姐姐寒了心,不再给家用。弟弟与父母,得不着利益,又见不得姐姐过得自在,干脆把她赶走。

6. 人伦闹剧,三败俱伤。只愿女儿运气好,彻底断来往,未来父母的生老病死,跟她从此没关系,不找她伺候,不找她拿钱。

7. 评论里指责姐姐大龄不婚的,其实很直观的反映了,家人为何敢赶她走,因为舆论的焦点,必定是“单身=不正常“,未嫁是原罪。

8. 这个案件,给天下女儿敲响警钟: 为家庭付出,要适度;为自己买房,要趁早;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家人若要践踏你,比外人还狠。


一灯文化

事情的真相明明是购该房屋的出资大部分是姐姐出的,其父母只出了部分,但父母却重男轻女把房屋的户主写成是弟弟的。后来父母和儿子反倒一起要赶女儿出去并诉诸于法院,凭什么?最后法院判父母支付15万元给姐姐何错之有?是谁不顾亲情该受到鄙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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