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警方刑拘两名重大责任事故嫌疑人

2018年5月22日16时57分,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南头派出所接报警称:南山区南头街道中山园路兴业工业区东侧铁皮房着火。

接报后,派出所巡逻民警和应急队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做好外围安全防护,疏散周边群众。经消防官兵全力补救,于当晚扑灭明火,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火灾现场位于南山区南联社区中山园路曙光冷链物流仓库10号冷库,过火面积达350平方米,起火原因初步确定为风机故障导致。

经查,该公司相关责任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起火。

曙光物流仓储部主管蓝某东(男,37岁)对该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曙光物流仓库副总监鲁某军(男, 42岁)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之规定,蓝某东、鲁某军二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火灾的后续调查还在进行当中。

南山警方提醒:

夏季是火灾高发的时段,作为单位消防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和员工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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