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公安分局获悉,在4月12日晚,巴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岳某某在巴中市枣林镇巴河坝子河段500米范围内,连续三小时使用电网捕捞各种鱼类,民警随即将岳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岳某某(男,39岁,巴州区人)是一名当地农民,因听说电鱼来钱快,虽然其知道四川省巴中市枣林镇巴河坝子河段为巴城二级水源保护区,属于禁渔区且处在禁渔期的情况下,仍然购买工具、借用船只到该水域大量捕捞各种鱼类50余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岳某某已被巴州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赵娜 红星新闻记者张杨 警方供图
原标题:禁渔期在禁渔区连续电鱼3小时,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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