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網籤是什麼意思?遇到二手房質量問題怎麼辦?

二手房網籤是什麼意思?遇到二手房質量問題怎麼辦?

一、二手房網籤是什麼意思

所謂“網籤”,是指各地房管部門的網上交易系統。其實不管是二手房還是新房交易,都必須經歷這個流程。我們今天重點講二手房。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籤訂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簽訂買賣合同、選擇交易資金託管及銀行等全部都將在網上進行。並且房屋交易過程中各個環節信息反饋、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詢和統計也都可以通過該系統和網站獲得。這個線上過程就是二手房網籤。

二、網籤的好處

1.網籤後業主資質經過核實會更加可信,盤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後找房子可能會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

2.交易過程全部信息化後,可以縮短買賣雙方交易的時間。整個網簽過程也都可以通過網上實時查詢,得知二手房交易的辦理進程。

3.二手房交易信息上網後有利於政府部門對二手市場進行監控。

三、網籤流程

第一步,確定買方具備購房資格和賣方的房屋產權完整性。

第二步、雙方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準備以下材料並約定網籤日期。

買家要準備:身份證,以家庭為單位的戶口本,婚姻證明,銀行卡。如果涉及限購城市的非戶籍人口,可能還需提供有效暫住證明。

賣家要準備:房本、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銀行卡。特殊性質的房子,可能需要追加材料。

四、網籤合同有哪些重點信息?

一般網籤合同的重點信息有以下10點:

1、買賣雙方的個人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況,比如房屋位置、樓層、建築年代等,會很詳細。

3、房屋的產權信息,包括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性質、房屋抵押情況、房屋租賃情況等五方面內容。

4、交易方式。一般都是委託中介完成交易。

5、付款信息

這裡包括三個方面,分別是房屋價格、付款方式、貸款約定。

6、雙方承諾

出賣方需對房屋產權等做出承諾,並對自身承諾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

購房者也需申明對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購買。

7、交付日期

約定好房屋交付日期和交付日期到來前哪些手續必須完成。

8、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分為逾期交房和逾期付款兩種。

9、一房兩賣

二手房經常存在一房兩賣的情況。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出現,有必要針對一房兩賣做出約定。

10、繳費狀況

二手房涉及的稅費較多,如果因為繳費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過錯方應承當相應責任。

綜合上文的內容,我們清楚二手房網籤是什麼意思。其實不僅僅是購買二手房,像購買一般商品房這些其實都是需要進行網籤的,而網籤其實也就是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這對購房者來講其實也是對自身利益的一種維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現一方數賣的情況。

二手房網籤是什麼意思?遇到二手房質量問題怎麼辦?

相較於一手房高昂的價格讓人望而卻步,二手房由於價格優勢而受到中等收入家庭的青睞。不過,人們在購買二手房時需格外重視二手房質量問題,若不小心遇到二手房質量問題怎麼辦呢,也就是說二手房出了質量糾紛怎麼解決呢?對於這些問題的具體答案,本文將一一為您進行揭曉。

一、遇到二手房質量問題怎麼辦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這裡的所謂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是建築工程的基礎和主體,如果一棟樓房在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方面出現質量問題,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質量再好也難以保證整個樓房的質量和安全。因此,《建築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房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在保修範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

所謂一般質量問題,是指房屋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之外的、未嚴重影響購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包括屋頂、牆壁漏水、滲水問題,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沙問題,牆皮、面磚、油漆等飾面脫落問題,廁所、廚房、盥洗室、陽臺地面泛水、積水、漏水問題,電線漏電、燈具墜落、管道堵塞、暖氣不熱問題等等

如果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應立即找開發商,要求對有質量問題的地方予以書面確認並加蓋公章,在對方解決好該問題後再辦理入住手續。如果在短時間內解決不了,應要求開發商承擔延期交房的責任,並索要書面憑證。房屋交付使用後在保修期內出現的一般質量問題,在未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下,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修復。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當由出賣人承擔。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購房人可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等,應由出賣人承擔。

(三)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是否屬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一是看房屋質量問題是否能夠通過修復解決,如果通過修復能夠解決,一般應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並可要求賠償損失;確實無法修復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二是經修復後是否仍然存在威脅購房人人身、財產安全的因素,如果該房屋經修復後仍然不能保證購房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購房人就要理直氣壯地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三是經多次維修房屋仍然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干擾和影響了購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請求,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裁決。

二、二手房出了質量糾紛怎麼解決

買賣合同的出賣人應就買賣標的物向買受人承擔質量瑕疵擔保責任。

但由於“二手房”買賣中的標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並存在裝修、裝飾等現狀,買受人對房屋的瑕疵狀況也應有理性的判斷。

因此,對於出賣人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出賣人已如實告知瑕疵或買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則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對於房屋的隱蔽瑕疵,如並非出賣人在裝璜、使用過程中所產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沒有證據證明出售一方對此是知曉的,出賣人亦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但買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據因合同轉讓而取得的權利,向開發商主張保修責任或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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