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328件“死案”执结的背后

湖南日报新湖南通讯员 林安华 易江山

5月22日下午6点,在洪江市人民法院会议室,328件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代表人陈武旭、何正香与被执行人洪江市振远钒电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握手言和,签下和解协议,使走进死胡同的328件劳动人事争议案得以执结。

2007年,云南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占股84.6651%)、湖南怀化双溪煤矿及几名自然人联合成立了洪江市振远钒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双溪煤矿301名职工转入该公司)。公司成立后先后投入资金约4.5亿元,但因钒价下跌、生产工艺等原因至今公司未投入生产。职工从开始下发几百元的生活费到2014年底全部下岗,并停发生活费。328名职工向洪江市劳动仲裁委会申请仲裁,要求补缴养老保险、拖欠工资及生活费。

法院立案后,立即展开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发现该公司建于大山之中,无房产、车辆登记信息,工业用地均抵押在银行。法院依法将土地查封,同时查封了厂房、设备、1.2万吨矿石及公司用于恢复生产的启动资金651847元。但大山中的厂房、土地无法处置,设备因未生产均锈迹斑斑,矿石十多元一吨不够运费。考虑到大股东云南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投入3.8亿元,如法院强制变卖,或将导致公司无法开工生产,损失无法估量。与此同时,公司及部分未申请仲裁的职工强烈要求法院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执行陷入死胡同。

通过与双方沟通,法院一方面向职工讲清公司的困境和正在积极争取恢复生产的实际情况,争取328名职工的支持理解。全体申请执行的职工均表示希望公司能开工生产,不希望公司破产。另一方面也取得了公司支持,同意将法院冻结的启动资金先发给职工,以表公司已有能力绝不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工资的决心,并向大家表示歉意。同时,怀化双溪煤矿为转入公司的301名职工垫交了所欠养老保险。

最后,经过几个月和各方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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