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境”等房屋中介,這些事情是不能做的,是違法!

最近有個朋友在買房子,找了幾個中介每天去看各個樓盤。

每天都要聽他吐槽說:“中介這錢真好賺,每天帶我看看房就要收我幾萬塊中介費。看個房子前還要給我登記個什麼‘看樓書’”。

我看了他手裡所謂的“看樓書”其實就是中介的一個協議書。

“新環境”等房屋中介,這些事情是不能做的,是違法!

大概內容就是:我帶你看的樓盤你只能通過我和業主成交,如果你通過其他中介或者直接和房東成交了,你也要給我中介費。

朋友還說到:“籤這個東西的時候根本不給看內容是啥,就說要看樓的一個登記,必須要籤才能看。”

其實中介收服務費費無可厚非,但中介收了錢就要對自己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

“新環境”等房屋中介,這些事情是不能做的,是違法!

中介對這些事要承擔責任

房屋缺陷要如實告知:作為中介在帶買方實地看房的時候如果隱瞞房屋的缺陷,如果故意隱瞞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房屋產權情況要審查清楚:很多時候房屋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或者有其他權利人的情況,房屋中介要對此充分審查,並告知買方相應情況。

特殊性質房屋要說明:小產權房、經濟適用房、部隊產權房等等交易有特殊規定的房屋要對客戶說明情況。

不能幫籤陰陽合同:很多時候中介稱可以降低稅費,以噱頭慫恿雙方簽訂陰陽合同,這種情況可能會造成雙方合同不能履行。

不能幫規避限購:有些買家因為限購不具備購房資格,一些中介為了促成交易,幫助買家做假社保、開假證明,這種情況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效。

“新環境”等房屋中介,這些事情是不能做的,是違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