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制度有什麼特殊的優勢?


隋唐制度很多沿用千年隋唐時期的制度對後世影響的主要有以下幾個[三生六部制]、[科舉制]、[府兵制到募兵制]、[均田制和租庸調製]、[兩稅法]。

三生六部制:



三省六部很明顯,分為中書省,尚書省,門下省,六部為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實際上削弱了相權,加強皇權,維護封建統治。三省之間既相互牽制,又互為補充,分工明確,提高了辦事效率。同時,完整的相權被分割,避免權臣獨攬大權,有利於加強皇權。尚書省下設六部,分別貫徹各種政令,處理日常事務,提高唐朝辦事效率。這一制度影響深遠。

科舉制:



科舉制相對於隋唐以前的九品中正制,簡直就是天壤之別。九品中正制主要是維護士族大家的權益。隋唐以前,很多士族大家的後代一出生就有官職。導致人才無法實現抱負,士族大家不思進取。所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就是這一時期的寫照很多當時的士族子弟都不知道自己的官職是幹什麼工作的。簡直就是笑話。而科舉制的出現,打破了士族大家對權利的壟斷。大大的提高了官員的素質和行政效率。保證了優秀政府人員的來源,擴大了統治基礎,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公平公正的發展。形成了學以致用的社會習慣。

府兵制到募兵制



府兵制是有軍府徵兵,戰時集結,自備戰爭用品,很多人認為是關隴門閥控制的軍事集團。前期均田制之下。每個人輪番戍邊、征戰,這樣一來軍隊的裝備和實力極為強悍。但是中後期土地兼併嚴重,導致了很多人沒有田地,還有就是唐朝疆域的擴大,很多人無法承擔戍邊的遠途行軍。府兵制度旋即瓦解。募兵制應運而生,募兵制是職業軍人,所有裝備有國家供給,人員由國家統一訓練。軍隊由將領長期統帥,雖然確定了兵源,但是卻造成了藩鎮割據的局面產生。

均田制和租傭調製



均田制是初期實行的政策,很簡單就是國家按照人頭平均分配給每個人。租傭調製就是國家統一按照人頭收稅,按照人頭徵兵。但是後期國家土地兼併嚴重,大量農民失去田地,流民四起。後來被廢除。所以租傭調製只能和均田制相互配合使用。一旦均田制破壞,租傭調製就沒有辦法實行了。

兩稅法



均田制破壞後,租傭調製也無法實行,而兩稅法開始實行。兩稅法施行後,租傭調製的一切苛捐雜稅全部取消。但是丁額不廢除。就是說還是有人頭稅。兩稅法分為夏秋兩次徵稅,依戶等納錢,依田畝納米粟,促進了公平。商人按照三十稅一徵收稅負。鰥寡孤獨不濟者可以免稅。還有就是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稅收,此外斂者,以枉法論。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極力作用,但是戶等劃分根本沒有辦法統計實行。土地允許買賣,有權勢和強迫貧民賤賣土地。加劇了土地的兼併。


越關換視界

隋唐之制,最為特殊、影響最大的,莫過於三省六部制和科舉制度。這兩種制度自隋唐時候確立起,一直到今天,還有很大的影響。

先來說說三省六部制吧。

三省六部制正式確立是在隋朝。這一制度建立的最根本的原因是為了制約相權,以達到君王獨霸的目的。三省指內史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尚書省是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執行國家的重要政令;   門下省是審議機構,負責審核政令;  中書省是決策機構,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中書省主要負責與皇帝討論法案的起草,草擬皇帝詔令。門下省負責審查詔令內容,並根據情況退回給中書省。這兩個部門是決策機構,通過審查的法令交由尚書省執行。一般說來,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其具體職責在之後各朝代均有變動,但一直屬於最中心的權力機構。

三省六部製為隋唐之後諸朝代所沿用,名稱和職責可能有所變動,但大體的框架一直延續下來,深刻影響著中國歷史。

科舉制度,隋朝隋煬帝所創,從大業元年(605年)開始正式實行。它取代之前各朝代所採用的察舉制、九品中正制等人才檢舉制度,成為官方選拔官員最正式的途徑。科舉制度的建立,不僅進一步規範了人才選舉,還大大擴展了官員的來源,即便是寒門士子,也可以通過科舉考試,實現政治抱負,這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政治上的公平。此外,科舉制的創立和沿用,使得讀書識字、誦詩吟詞成為時代主流,極大繁榮了中華文化,使得中華文化生機勃勃,經久不衰。

科舉制度從大業元年(605年)開始實行,到清朝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1300年。即便是今天,我們仍以考試為主要方式選取公務員以及其他,科舉制的影響力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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