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际接轨!房地产税替代土地使用权或成大势所趋!

在刚刚胜利闭幕的两会期间,房地产税4次在重要场合被重复提及,看来喊了多年“狼来了”的房地产税,这次真的要来了。

房地产税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在税费改革方面,中国一直在与国际接轨,推进房地产税替代土地使用期限或成大势所趋。在欧美等国,房产土地可以永久长期使用,在房屋持有环节上,每年上缴房地产税,减轻购房压力和促进房产理性持有,具有参考意义。全国政协委员李晓林也表示,若要全面实行房地产税,应取消土地使用权年限。在房产税推出之前,必须解决土地的使用年限问题。

与国际接轨!房地产税替代土地使用权或成大势所趋!

推进房产税改革,必须取消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制

李晓林表示,目前面临的房产土地使用年限是历史产物,各地各部门出台的规章细则更是政出多门杂乱无章,有许多自相矛盾、互相削弱、互相叠加,对于年限到期后如何续费问题,使房地产业和所有参与者均深受其累,长期以来深受全社会广泛诟病。尤其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对如此重大的事关民生牵动民意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何处置的问题,至今没人敢于或是能够说清楚或说得清楚。

为有利于解决房地产现存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2月23日,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国新办发布会说,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李晓林认为,若房地产税开征,土地出让金仍然继续征收,属于重复征收,其合理性需要说明。他表示,若要征收房地产税,最好取消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出让金。

与国际接轨!房地产税替代土地使用权或成大势所趋!

与国际接轨,或建立土地永久使用权

中国房地产税起源于国外,在西方国家中类似于中国房地产税的“房产税”已经是一项适用已久的传统税收,中国房地产税的征收办法很大程度上都沾着海外房产税的影子。按官方说法,征收房地产税是要“和国际接轨”。具体而言,也可以说征收房产税是要在一定程度学习模仿美国的税收政策。从理论及欧美等国的实践看,建立土地永久使用权基础上,上缴房地产税作为持有环节的税收,通过增加房主的持有环节的成本而能够促进房价的合理回归。

早在2011年1月,上海与重庆已率先作为试点向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上海房产税试点,主要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重庆房产税试点主要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

与国际接轨!房地产税替代土地使用权或成大势所趋!

解决土地使用年限问题,减轻购房房成本

具体来说,征收房地产税有几个好处:

一是避免了自动无偿永久续期可能带来的国家土地所有权无法体现的问题。

二是避免了房屋所有权无期限和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矛盾。土地到期,通过缴纳房产税权利人可以继续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房屋老旧时,也完全可以申请重建。

三是一并解决了续期续多久的问题。由于各地、各处、各时期房屋的设计寿命、实际使用寿命不一,无论确定什么样的续期期限可能都无法适应实践中的要求。如果完全以房屋寿命来确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可能会浪费土地资源。

对于到来的房地产税,如果你是刚需,完全可以忽略这个,因为它来不来,什么时候来,来得多猛,根本不足以动摇你对一个家的渴求,哪怕一丝一毫。

而且对于投资性房产,如果你是卖房,在供不应需的情况下,就更不用管了,就算税费高到天上去,回头也是通过房价转嫁给买房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