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为何被士大夫视为南宋第一罪人?皆因一手“养出”秦桧蔡京

王安石为何被士大夫视为南宋第一罪人?皆因一手“养出”秦桧蔡京

王安石

宋室南渡后,士大夫普遍把帝国遭遇“靖康之耻”归咎于王安石与他主持的新法,认为其变法聚敛民财,重用小人,钳制言路,引发党争,使国事一发不可收拾。

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中“荆公见濂溪”一章中所述,可见此说在当时几乎是士林公论:

王荆公少年,不可一世士,独怀刺候濂溪,三及门而三辞焉。荆公恚曰:“吾独不可自求之六经乎!”乃不复见。余谓濂溪知荆公自信太笃,自处太高,故欲少摧其锐,而不料其不可回也。然再辞可矣,三则已甚。使荆公得从濂溪,沐浴于光风霁月之中,以消释其偏蔽,则他日得君行道,必无新法之烦苛,必不斥众君子为流俗,而社稷苍生将有赖焉。呜呼!岂非天哉!

濂溪即宋代理学开山之祖周敦颐,他生于1017年,只比王安石大4岁,但道学之名早已远播。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高中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是年才二十二岁。王安石拜见周敦颐意欲问学当在其中进士前。康定元年(1040年),周敦颐二十四岁,三年母丧守制完毕,出任洪州分宁县主簿,此前他在润州(江苏镇江)。那么王安石去见周敦颐,大概也就1040年至1042年之间,当时濂溪先生也还是位未及而立的青年人,处理事情还未达到中年的圆通,所以故意要挫伤一下“不可一世”的王安石的锐气,三次都闭门不见。

王安石是何等骄傲的人,吃了三次闭门羹,于是怒吼道:老子难道不能自学把六经弄通么。从此,王安石断了拜周敦颐为师的念头。再后来科第高中,仕途顺遂,成为有宋以来权力最大的宰执,而一直在州、县官的岗位上蹭蹬的濂溪先生恐怕更不会被他放在眼里。

王安石为何被士大夫视为南宋第一罪人?皆因一手“养出”秦桧蔡京

周敦颐

罗大经认为,“使荆公得从濂溪,沐浴于光风霁月之中,以消释其偏蔽,则他日得君行道,必无新法之烦苛,必不斥众君子为流俗,而社稷苍生将有赖焉。”痛惜周、王失之交臂,影响了整个国运。

历史不容假设,但若周敦颐真的收了王安石做学生,用濂溪的理学就能陶冶王安石,能改变其偏执的性格么?恐怕也不容易。

王安石是有名的“拗相公”,司马光就新法与其争论时,说王安石“性不晓事而复执拗”,司马光在信中指责王安石“用心太过,自信太厚”,“直欲求非常之功,而忽常人之所知”。

有才无私而刚愎自用的人,一旦掌握了巨大的权力,破坏力是可怕的。王安石即便随周敦颐学习几年,可一旦他官运亨通,尤其得到皇帝的充分信任,掌握了余英时所言的“非常相权”,就会有容纳歧见的雅量?新法就不会那样刚猛?那就不是王安石了,凡是要变法,必定会弃用理学那一套,而用申、韩之术,这几乎是中国历史无法避免的怪圈。

王安石为何被士大夫视为南宋第一罪人?皆因一手“养出”秦桧蔡京

蔡京

余英时在《朱熹的历史世界》对王安石有同情之理解。时隔了近千年,没有了南宋士大夫国恨家仇的情绪而简单粗暴地将王安石视为罪魁,可以冷静、客观地以历史的眼光来评价王安石这位拗相公。余氏曰:

王安石为了推行“新法”,在神宗的支持下,取得越来越大的相权。但权力对他来说只是实现“治天下”理想的手段,而不是野心和私利的工具。因此他虽大权在握而居之不疑,直到他第二次去相位为止。从这个意义上说,安石绝无“权相”的嫌疑,有宋一代批评他的人,并未强调他弄权。但是他扩张相权的种种策略,却为以后的相权开启了方便之门。

可以说,后来的蔡京、秦桧、韩侂胄、史弥远、贾似道等权相,是王安石的徒子徒孙,皆用荆公故伎而掌握大权。这当然不是王安石生前所能料到的,但客观上却造成了这样的后果。南宋的士大夫们,不能原谅王安石,亦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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