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戶口變成城鎮居民戶口後,原有的土地會收回去嗎?

yukiye620

農村的戶口變成城鎮居民戶口後原有的土地會收回去嗎?這個話題的核心是遷入什麼樣的地方,讓我們來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是怎麼規定和解釋的。

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法律釋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已經做出明確規定,有四層意思:

  • 承包期內一般不會收回承包地;

  • 承包期遷入小城鎮不收回承包地;

  • 承包期遷入大城市,需要主動交出承包地;

  • 承包期交出承包地,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通常做法

  • 主動交出土地。

這類情況一般是工作或身份變動遷入城市後,已經找到相對穩定的工作,取得穩定的收入,能夠在城市安居樂業的人群。
  • 不主動交出,承包期內一般也不會強制收回。

這個也是大多數地方採取的做法,目前已經進行了戶籍改革,取消農與非農的界線,城鎮化進程會加速,出現此類情況會越來越多,相對穩定承包期內承包權也有利於社會穩定,但承包期滿,需要理解和支持國家政策,主動將承包耕地交回村組集體(個人觀點,不代表國家政策)。

希望對提問者有幫助!


風兒悠悠

問題:農村戶口變城鎮居民戶口後,原有的土地會收回去嗎?

在農村,很多人因為各種原因最後戶口由農業戶口變成了非農業戶口,比如上大學戶口遷出的學生,參軍的軍人、有行政編制的工作人員等,那麼這些已經改變了戶口性質的人,他們的土地是如何處理的呢?會被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去嗎?我們今天一起來學習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在這裡面可以找到該問題的答案。



根據此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戶口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採取承包方自願原則,可繼續承包土地或者依法進行流轉。另一種是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需要將承包耕地和草地交回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

同時根據第二十七條規定,承包期間內,發包方不得對調整承包地,那麼一個家庭中個別人口的農轉非不會影響土地承包經營。

以上就是我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對本問題的解答,歡迎大家關注我並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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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三農萬象

你所說的土地其實包含2類,農村的宅基地以及承包的耕地農田。現在農村土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集體土地使用宅基地為70年。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我國實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如果你本人遷到城市,變更為城市戶口,原來農村的自留地應保留,由你的家人繼續耕種承包,如果你們全家遷入縣級城鎮,你們的承包土地,根據你們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繼續承包,如果全家轉到設區的市,也就是地級市,承包的土地就應交回。 宅基地無論什麼情況,均可以保留。

所以如果由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在這個期限內,你還是有權承包和使用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個人私人財產,轉為城鎮戶口後仍歸你個人所有。只是不能拆掉重建。

在加上近幾年國家提出的土地改革,宅基地轉讓,宅基地繼承

一、這兩種情況: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

1、繼承人和被繼承人屬於同一個村集體,並且在一起生活,可以繼承宅基地。打個比方,張三是張二的繼承人,他們在一個村又住在一起,那麼張三可以繼承張二的宅基地。

2、繼承人和被繼承人屬於同一個村集體,不在一起生活但是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繼承宅基地。就是張二張三在一個村不住一起,但是張三又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那麼張三可以繼承張二的宅基地。

二、這三種情況: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

1、繼承人和被繼承人屬於同一個村集體,不在一起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不能繼承宅基地。

2、繼承人和被繼承人不屬於同一個村集體,不能繼承宅基地。就是張三雖然是張二的繼承人,但是他們不在一個村,張三就不能繼承張二的宅基地。

3、繼承人是城鎮戶口,不能繼承宅基地。張三是城鎮戶口就不能繼承張二的宅基地了。

三、繼承法:沒有明確

在我國《繼承法》有關遺產內容的第三條中,沒有涉及宅基地的內容,可見,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但是繼承法對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保護的。在現實過程中,也大都依照房隨地轉的原則處理,宅基地使用權跟著房屋一起繼承。


所以原有土地是不會收回去的,只是拆遷或者其他原因的話政府回收另外考慮......


瀏陽工業園

今年最新消息是,

對於進城落戶的農民,不會主動收回土地的,這類進城農戶仍可以繼續享有本輪土地承包的相關權益,以及享受村集體的土地收益。



對於下一輪土地承包,進城落戶可能會失去承包權

但是,對於下一輪農村土地承包,也就是第二輪土地承包在2027年結束後,而第三輪土地承包開始,期限30年,大概從2027年至2057年。由於下輪土地分配是尊重村集體農民主體的意願分配,而進城落戶的農民已經非村集體成員了,可能就會失去土地承包經營權了。畢竟,對於法律法規相關意識越來越強的農戶,大多數不會認同離開集體的人仍繼續瓜分自己的權益!

所以說,對於進城落戶的農民,如果在城市發展不錯的話,也不應該再在乎那幾畝土地的權益了,畢竟也沒有多少,而且,現在國家也在引導這類農戶自願有償退出,也能獲得一定的補償款。

所以,對於進城落戶的農戶來說,也應該視情況而定,比較咱們國家本來就是人多地少,大多農民也只能分到幾畝薄田,況且也不怎麼掙錢,所以說,如果在城市發展不錯的話,以後再回農村的概率已經很低,這是如果退出,還能獲得不錯的補償款,何樂而不為呢!


龍百曉生

你好。你的這個問題涉及到兩個概念。即你的戶口變成城鎮居民戶口,是轉為了小城鎮戶口還是設區市的戶口?如果是由農村戶口轉為小城鎮戶口的話,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二款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如果是轉入了設區市的戶口,根據土地承包三十年不變的合同,現在這些土地巳經被確權,確權後的土地至少要使用到合同結束。因此戶口遷移後,土地三十年不變的合同還在,確權的土地證依然有法律效力,對你的承包期限沒有影響。當合同結束後是否有影響,那是幾十年以後的事情,誰又說得清楚呢?請釆納。


葉公來幫忙

當然收回啦!因為農村土地是屬於全體村民集體所有,集體分給個人是種植用的,可以轉讓但不可以出賣,更不可以荒廢,村民有權力要求村委分配土地,村委有義務給村民分配土地。


所以只要你還是農村戶口,村裡是無權收走土地的,反之收走你的土地是合理又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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