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户口变成城镇居民户口后,原有的土地会收回去吗?

yukiye620

农村的户口变成城镇居民户口后原有的土地会收回去吗?这个话题的核心是迁入什么样的地方,让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是怎么规定和解释的。

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已经做出明确规定,有四层意思:

  • 承包期内一般不会收回承包地;

  • 承包期迁入小城镇不收回承包地;

  • 承包期迁入大城市,需要主动交出承包地;

  • 承包期交出承包地,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通常做法

  • 主动交出土地。

这类情况一般是工作或身份变动迁入城市后,已经找到相对稳定的工作,取得稳定的收入,能够在城市安居乐业的人群。
  • 不主动交出,承包期内一般也不会强制收回。

这个也是大多数地方采取的做法,目前已经进行了户籍改革,取消农与非农的界线,城镇化进程会加速,出现此类情况会越来越多,相对稳定承包期内承包权也有利于社会稳定,但承包期满,需要理解和支持国家政策,主动将承包耕地交回村组集体(个人观点,不代表国家政策)。

希望对提问者有帮助!


风儿悠悠

问题:农村户口变城镇居民户口后,原有的土地会收回去吗?

在农村,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最后户口由农业户口变成了非农业户口,比如上大学户口迁出的学生,参军的军人、有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等,那么这些已经改变了户口性质的人,他们的土地是如何处理的呢?会被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去吗?我们今天一起来学习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在这里面可以找到该问题的答案。



根据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户口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采取承包方自愿原则,可继续承包土地或者依法进行流转。另一种是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需要将承包耕地和草地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

同时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间内,发包方不得对调整承包地,那么一个家庭中个别人口的农转非不会影响土地承包经营。

以上就是我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本问题的解答,欢迎大家关注我并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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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三农万象

你所说的土地其实包含2类,农村的宅基地以及承包的耕地农田。现在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集体土地使用宅基地为70年。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我国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如果你本人迁到城市,变更为城市户口,原来农村的自留地应保留,由你的家人继续耕种承包,如果你们全家迁入县级城镇,你们的承包土地,根据你们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承包,如果全家转到设区的市,也就是地级市,承包的土地就应交回。 宅基地无论什么情况,均可以保留。

所以如果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在这个期限内,你还是有权承包和使用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私人财产,转为城镇户口后仍归你个人所有。只是不能拆掉重建。

在加上近几年国家提出的土地改革,宅基地转让,宅基地继承

一、这两种情况: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并且在一起生活,可以继承宅基地。打个比方,张三是张二的继承人,他们在一个村又住在一起,那么张三可以继承张二的宅基地。

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在一起生活但是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继承宅基地。就是张二张三在一个村不住一起,但是张三又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那么张三可以继承张二的宅基地。

二、这三种情况: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在一起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不能继承宅基地。

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能继承宅基地。就是张三虽然是张二的继承人,但是他们不在一个村,张三就不能继承张二的宅基地。

3、继承人是城镇户口,不能继承宅基地。张三是城镇户口就不能继承张二的宅基地了。

三、继承法:没有明确

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但是继承法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保护的。在现实过程中,也大都依照房随地转的原则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跟着房屋一起继承。


所以原有土地是不会收回去的,只是拆迁或者其他原因的话政府回收另外考虑......


浏阳工业园

今年最新消息是,

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不会主动收回土地的,这类进城农户仍可以继续享有本轮土地承包的相关权益,以及享受村集体的土地收益。



对于下一轮土地承包,进城落户可能会失去承包权

但是,对于下一轮农村土地承包,也就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在2027年结束后,而第三轮土地承包开始,期限30年,大概从2027年至2057年。由于下轮土地分配是尊重村集体农民主体的意愿分配,而进城落户的农民已经非村集体成员了,可能就会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了。毕竟,对于法律法规相关意识越来越强的农户,大多数不会认同离开集体的人仍继续瓜分自己的权益!

所以说,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如果在城市发展不错的话,也不应该再在乎那几亩土地的权益了,毕竟也没有多少,而且,现在国家也在引导这类农户自愿有偿退出,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款。

所以,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户来说,也应该视情况而定,比较咱们国家本来就是人多地少,大多农民也只能分到几亩薄田,况且也不怎么挣钱,所以说,如果在城市发展不错的话,以后再回农村的概率已经很低,这是如果退出,还能获得不错的补偿款,何乐而不为呢!


龙百晓生

你好。你的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概念。即你的户口变成城镇居民户口,是转为了小城镇户口还是设区市的户口?如果是由农村户口转为小城镇户口的话,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二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果是转入了设区市的户口,根据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合同,现在这些土地巳经被确权,确权后的土地至少要使用到合同结束。因此户口迁移后,土地三十年不变的合同还在,确权的土地证依然有法律效力,对你的承包期限没有影响。当合同结束后是否有影响,那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谁又说得清楚呢?请釆纳。


叶公来帮忙

当然收回啦!因为农村土地是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集体分给个人是种植用的,可以转让但不可以出卖,更不可以荒废,村民有权力要求村委分配土地,村委有义务给村民分配土地。


所以只要你还是农村户口,村里是无权收走土地的,反之收走你的土地是合理又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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