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憑證可以作為認定勞動關係的依據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並不是必須簽訂之後勞動關係才成立,那我們怎麼認定事實勞動關係呢?接下來由

黑龍江民強律師事務所馬振國律師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哪些憑證可以作為認定勞動關係的依據方面的知識

網友諮詢:

我只有工作服,今天仲裁說不能認定勞動關係,現在有與公司負責人短信記錄,在工作期間網購快遞收貨地址也是公司地址,這些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哪些憑證可以作為認定勞動關係的依據

馬振國律師解答:

您好,確認勞動關係是之中比較難打的一種官司,針對您的情況,您可以再找找有沒有如下的一些證據資料,以便能幫助您打贏官司:

1、與老闆之間的談話錄音;

比如移動公司調取的,如老闆否認與您之間有勞動關係,但是不會平白無故的與長時間的電話往來的。

2、工友的證人證言;

3、結合自己的工作內容提供一些相關證據;

4、公司附近鄰居的證人證言。

馬振國律師普法:

認定勞動關係的憑證: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舉證。

哪些憑證可以作為認定勞動關係的依據

馬振國律師相關知識推薦:

事實勞動關係的認定證據事實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事實上事實上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用人單位為其提供勞動報酬而形成的關係。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條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係,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併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

判斷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雙方是否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

(2)用人單位是否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3)用人單位是否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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