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宗教起源觀中的五種論說

瑞士心理學家榮格在《未發現的自我》中言道:“宗教就是一種人類特有的本能態度……它的目的是為了保持精神上的均衡狀態,因為自然人具有一種同樣自然的‘知識’,這種知識使他深知,他的意識功能隨時隨地都要受到那些既來自內心世界又來自外界環境的各種不可控制因素的阻撓。”依其所論,宗教是人類基於意識情感的一種本能,具有兩方面的功用:一是保持精神的均衡;二是提供決斷的力量。

  榮格的這種見解值得商榷。實際上,宗教的起源並不是簡單的本能需求,而有其歷史的、客觀的和主觀的多種因素。近代以來許多哲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宗教學家、心理學家等都曾提出過解釋宗教起源的理由。以學術史角度觀之,筆者總結出了八種主要的宗教起源觀,它們依次是:社會演化論(孔德)、萬物有靈論(泰勒)、自然崇拜論(繆勒)、自我意識論(費爾巴哈)、巫術源頭說(弗雷澤)、圖騰崇拜說(涂爾幹)、心理壓抑說(弗洛伊德)、生命創化論(柏格森)。其中,自我意識論、心理壓抑說和生命創化論三種觀點的主觀性較強,本文暫不討論,另外五種則值得描述。

西方宗教起源觀中的五種論說

  第一種“社會演化論”,是19世紀中葉的法國哲學家、社會學家和實證主義流派創始人孔德提出來的。他的基本立場是:就宗教而論,人類思維的起源與演化經歷了三個階段:先是“神學階段”(具體活動)與“形而上學階段”(抽象概念),這兩階段裡的宗教表徵是對“神聖力量”的崇拜,等到演化進入第三階段,即“實證階段”,人類就會成為愛之化身的道德實體,此階段的宗教形態將會是以“人類自身”為崇拜對象的“人道教”。值得注意的是,孔德的社會歷史發展三階段理論受到了聖西門的直接影響。聖西門曾把人類理智的發展歸結為三個時代:一是“準備工作時代”,人類理智從原始的偶像崇拜演進到了多神教;二是“虛假體系時代”,人類理智自覺創建了一神教來取代多神教;三是“實證體系時代”,人類理智擺脫了宗教外殼,進入了以實證科學為指導的科學體系時代。由此可見,宗教起源的“社會演化論”是建立在對整個人類理智發展史詮釋上的一種嘗試。

  第二種“萬物有靈論”,是英國文化人類學家、民族學進化學派的創始人泰勒在1865年提出來的。在他看來,現代文明社會中的宗教無疑起源於矇昧的古代部族中的原始宗教,而原始宗教中有形色各異的不同精靈和神祇,“萬物有靈論”是其產生的基礎。此後,在《原始文化》(1871)一書中,泰勒進一步詳述了這個觀點:“萬物有靈論構成了處在人類最低階段的部族的特點,它從此不斷上升,在傳播過程中發生了深刻變化,但始終保持一種完整的連續性,進入高度的現代文化之中。與此相反,宗教教義絕大部分掌握在個人或經院手中,它往往並不歸之於早期低級文明,而是後來智力階段上的變化,才與祖先的信仰相背馳或對立,這樣一種比較新的發展並不影響我們現在對人類原始狀態的探尋。事實上,萬物有靈論既構成了矇昧人的哲學基礎,也構成了文明民族的哲學基礎。”簡而言之,原始部族中的初民經過長期實踐產生了靈魂觀念之後,就認為世間存在一種非人格的生命力量,這種力量使得萬物皆有靈,最終形成固定的神靈之說。

  第三種“自然崇拜論”,是英籍德國東方學家、宗教學的語言學派創始人馬克斯·繆勒提出來的。他認為宗教起源於人類的原初神聖感,而這種神聖感來自對各種自然力量的崇拜。人類生活在自然環境中,大自然千姿百態,變化無窮,這些現象震撼著原始先民的心靈,從而便產生出了強烈而又普遍的恐懼心理,這就是自然崇拜產生的原因。與其同時代的費爾巴哈也是用“自然崇拜論”來解釋宗教的起源,認為“人的依賴感是宗教的基礎,而這依賴感的對象,亦即人所依靠,並且人也自己感覺到依賴的那個東西,本來不是別的東西,就是自然。自然是宗教最初最原始對象;這一點是一切宗教和一切民族的歷史所充分證明的”。馬克斯·繆勒還特別強調,人類與生俱來就有對“無限者”的覺知力,它從創世以來就一直存在著。人類正是憑藉這種覺知力去構想那些“不可構想者”,言說那些“不可言說者”。

  第四種“巫術源頭說”,是英國人類學家、民族學家和宗教史家弗雷澤(1854—1941)提出來的。如果說前面的幾種解釋在某種程度上還是帶有自己的主觀認識與判斷,缺乏實質性的可靠證據,那麼弗雷澤就顯得完全不一樣。他蒐集整理了遠古原始部族的大量宗教資料和實際例證,撰寫成了古典人類學的經典之作《金枝》。在這部著作中,弗雷澤表明,人類理智經歷了從巫術到宗教,再從宗教到科學的發展過程。換言之,如果說“宗教階段”源出於“萬物有靈論”,那麼此前還存在一個“巫術階段”,也可稱之為“前萬物有靈階段”,這才是宗教起源的出發點。依其所論,隨著人類理智的進步,巫術的虛假性慢慢顯露出來,宗教就會取代巫術,牧師就會取代巫師。

  第五種“圖騰崇拜說”,是法國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涂爾幹(1858—1917)提出來的。經過對澳大利亞原始部落圖騰觀念的考察,涂爾幹指出,“圖騰崇拜”是宗教信仰的起源,是宗教生活的初級形式。他批判了早期人類學家和宗教學家所提出的“萬物有靈論”和“自然崇拜論”,因為“萬物有靈論”把宗教起源解釋成了一種幻想體系,“自然崇拜論”又無法區分事物的神聖性和世俗性。“在人和物的世界之外,應該還有某些東西使這種譫妄型的狂熱——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宗教本身——具有客觀意義和價值。換言之,撇開萬物有靈論和自然崇拜論,可能還有另一種崇拜更基本更原始,前兩種崇拜很可能只是從它派生出來的形式。這種崇拜的確存在,那就是民族學家所稱的圖騰崇拜的信仰。”涂爾幹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他實地考察了澳大利亞中部地區原始部落的一些儀式,在這些儀式中,每個氏族部落都能依靠對某一圖騰的崇拜而得以團結,圖騰成了社會的“人格化”表徵,而宗教就起源於社會生活。因此,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的“序言”中,涂爾幹總結道:“圖騰就是宗教胚芽,氏族就是教會雛形,儀式就是信仰源泉。”

  筆者認為,在上述觀點中,“社會演化論”雖說最先涉及宗教起源與演化問題,但實際講的卻是宗教在整個人類理智發展中的位置,並非真正論述“起源”;“萬物有靈論”預設了宇宙間存在普遍的非人格力量,這只是對“起源”的一種形而上學推定,無法令人信服;“自然崇拜論”帶有很大的獨斷性和臆測性,從一開始就遭到了許多人類學家的非議;至於最後兩種“巫術源頭說”和“圖騰崇拜說”則是“相對可信”的見解,原因在於弗雷澤蒐集了大量資料,涂爾幹進行了長期實地考察。當然,自20世紀以來,還有許多學者對這個問題有過探究,像克洛德·列維-斯特勞斯、西蒙娜·德·波伏娃、“榮格派”的艾裡希·諾依曼等人都曾提出過不同看法,其中列維-斯特勞斯的結構人類學解釋尤其值得注意。

  (作者單位:江蘇師範大學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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