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乡交警大队民警耐心教育六旬男子最终认错
5月15日,湖北省嘉鱼县年逾六旬的男子赤膊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在三乡镇被查时,赖在车上不让民警暂扣车辆。后经三乡交警大队民警耐心教育,刘某最终认错。司法鉴定机构5月18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刘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61.0mg/100ml。
经查,当事男子姓刘,湖北省嘉鱼县人,1957年生,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据刘某交代,当晚19时许,他和儿子及其朋友三人在三乡镇顺昌广场某饭店吃饭喝酒后,驾驶电动车回家,没想到路上被交警截停检查。
5月18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刘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61.0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法规,交警部门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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