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中常見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龍波基尼

一、主要問題

1.資源要素得不到保障,項目啟動、推進困難

安置房建設滯後於徵收工作需要。一是建設進度滯後。拆遷計劃量大、時間緊,而安置房建設則由於建設用地、資金等要素到位滯後,由此影響拆遷項目的推進和計劃的如期完成。二是區位不合理。許多安置房區位差,遠離市中心,生活成本激增,群眾不滿意。三是戶型設計不合理。沒有統一的戶型規格,中小戶型缺少,各類安置戶型面積跳檔過大,使被徵收人難以在政策和經濟承受能力範圍內選擇。四是建設機制不完善。首先非住宅安置房和安置土地缺乏。許多項目無法預先安排好安置土地及商業安置房,尤其是小面積安置土地落實難度更大,操作中一般通過貨幣補償方式解決,但這在一定程度上剝奪了被徵收人的選擇權,也不利於企業自身的生存和發展。

2.政策突破多、平衡難,調控難度大

國有土地房屋徵收政策的執行中,對被徵收企業無證土地和無證建築的處理、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處理,以及對停業及搬遷安裝過渡補助、安置面積擴大和結算標準等方面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較大的政策突破,同時,評估公司所依據的安置房市場比準價格與真正市場價還存在較大的差距,導致貨幣補償方式失去優勢。

3.群眾對立情緒強烈,信訪訴訟大量發生

群眾有強烈要求徵收的願望,但由於利益驅使,一旦真正實施,便採取各種方式予以牴觸,主要表現在:一是對調查、評估、簽約等工作不予積極配合,或拒絕或採取拖延戰術,並窮盡各種理由要求更多補償。二是大規模的聯訪或抱團。被徵收戶採取大規模上訪方式施加壓力,甚至工作尚未實質性開展,便有大量信訪發生,並多采取抱團的方式。三是訴訟不斷增加。對徵收過程中每一個可以提起訴訟的環節、程序均提起訴訟,甚至剛開始許可就馬上提起訴訟,以法律手段達到拖延、增加砝碼的目的。四是各種極端事件例如安排老人留守抵抗、以各種方式的人身安全相威脅等屢有發生。以上種種現象說明當前房屋徵收工作受到的阻力越來越大。

二、對策建議

1.加強資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徵收規模

統籌規劃建設安置房。一是建議要整體謀劃安置房建設,實行網格式佈局,基本做到能就近安置,同時對國有土地上的舊城改建項目要儘量考慮原地安置,從區塊中劃出一部分土地專門用於安置,或採用帶方案出讓土地的方式,從開發商處回購房屋用於安置。二是安置房建設中要適量考慮商業安置房的建設,以彌補當前商業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三是相對固定安置房套型設計,並較多考慮中小戶型,解決房型跳躍過大以及中小戶型不足的問題。四是建立安置房建設的綠色通道,進一步加快各項手續辦理和建設進度。五是調整安置房建設機制。要加快安置房建設進程,最關鍵是加快安置地塊的徵地拆遷進程。

多措施解決安置土地。一是區塊實施前應儘量提供一定量的土地用作安置;二是要向市場適當收購土地,既作為安置儲備土地,若收購土地所在區塊被列入徵收計劃,也可減少徵收難度。三是對小面積工業企業安置土地問題予以重視,建議在各街道騰出一塊有一定地段優勢的土地專門用於小面積工業企業的安置。

2.梳理規範補償政策,嚴肅徵收政策執行

彙總梳理現行各類徵收政策,對各地政策差異情況進行比較,統籌考慮制訂各方都能接受的統一政策,糾正現行不合理政策。

嚴肅徵收補償政策的執行。一是嚴格做好徵收補償方案的審核和審批,杜絕政策突破;二是加強對徵收實施過程的監督;三是加強群眾的監督,公示徵收協議,允許徵收範圍內的被徵收人互相查閱,做到公開公正。四是加強工作聯動,及時協商調處具有普遍性的、確實有調整或完善需要的問題;五是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的作用;六是嚴肅處理私自突破現行政策的工作人員。

3.妥善處理歷史問題,遏止不當得利行為

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一是借鑑各地對歷史遺留違章建築的處理經驗,對歷史違章建築進行集中處理。二是慎重處理農改居問題。涉及農改居區塊,必須嚴格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政策,對同一區塊涉及改和未改兩種情況的,先實施已改區塊的徵收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矛盾。三是依法處理農房非法交易問題。徵收時直接與賣方簽約,買賣雙方的爭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4.綜合運用多種方式,最大限度消除矛盾

完善政策,切實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注重政策的統一平衡及執行過程中的公開、公平、公正,贏得群眾的信任。對於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可設立明顯標誌,銘刻為該項目作出貢獻的普通市民的名字,激發市民的責任感與主人翁精神。

實施模擬徵收。對群眾要求拆遷願望較為強烈的區塊,在尚未明確區塊徵收需要前,採用模擬徵收方式啟動徵收,不作目標、任務的強制要求,根據區塊內被徵收人的意願決定“繼續實施”或“停止實施”,化被動為主動,變“我要徵收”為“群眾要我徵收”,較好地減少阻力和矛盾。

有效運用行政手段。當前工業房屋徵收難成為一個普遍性的問題,其中有安置土地缺乏等客觀因素,也有行政手段運用不足的原因,可通過查稅、違章處理等方式來控制其趨利慾的膨脹,促使其簽約。

配合採用組織動員等措施妥善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滯留戶的宣傳動員工作,促使其在徵收工作中起到積極的影響作用,消除當前部分人員成為負面推動力量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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