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中常见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龙波基尼

一、主要问题

1.资源要素得不到保障,项目启动、推进困难

安置房建设滞后于征收工作需要。一是建设进度滞后。拆迁计划量大、时间紧,而安置房建设则由于建设用地、资金等要素到位滞后,由此影响拆迁项目的推进和计划的如期完成。二是区位不合理。许多安置房区位差,远离市中心,生活成本激增,群众不满意。三是户型设计不合理。没有统一的户型规格,中小户型缺少,各类安置户型面积跳档过大,使被征收人难以在政策和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选择。四是建设机制不完善。首先非住宅安置房和安置土地缺乏。许多项目无法预先安排好安置土地及商业安置房,尤其是小面积安置土地落实难度更大,操作中一般通过货币补偿方式解决,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征收人的选择权,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2.政策突破多、平衡难,调控难度大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的执行中,对被征收企业无证土地和无证建筑的处理、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处理,以及对停业及搬迁安装过渡补助、安置面积扩大和结算标准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的政策突破,同时,评估公司所依据的安置房市场比准价格与真正市场价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导致货币补偿方式失去优势。

3.群众对立情绪强烈,信访诉讼大量发生

群众有强烈要求征收的愿望,但由于利益驱使,一旦真正实施,便采取各种方式予以抵触,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调查、评估、签约等工作不予积极配合,或拒绝或采取拖延战术,并穷尽各种理由要求更多补偿。二是大规模的联访或抱团。被征收户采取大规模上访方式施加压力,甚至工作尚未实质性开展,便有大量信访发生,并多采取抱团的方式。三是诉讼不断增加。对征收过程中每一个可以提起诉讼的环节、程序均提起诉讼,甚至刚开始许可就马上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达到拖延、增加砝码的目的。四是各种极端事件例如安排老人留守抵抗、以各种方式的人身安全相威胁等屡有发生。以上种种现象说明当前房屋征收工作受到的阻力越来越大。

二、对策建议

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征收规模

统筹规划建设安置房。一是建议要整体谋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网格式布局,基本做到能就近安置,同时对国有土地上的旧城改建项目要尽量考虑原地安置,从区块中划出一部分土地专门用于安置,或采用带方案出让土地的方式,从开发商处回购房屋用于安置。二是安置房建设中要适量考虑商业安置房的建设,以弥补当前商业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三是相对固定安置房套型设计,并较多考虑中小户型,解决房型跳跃过大以及中小户型不足的问题。四是建立安置房建设的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快各项手续办理和建设进度。五是调整安置房建设机制。要加快安置房建设进程,最关键是加快安置地块的征地拆迁进程。

多措施解决安置土地。一是区块实施前应尽量提供一定量的土地用作安置;二是要向市场适当收购土地,既作为安置储备土地,若收购土地所在区块被列入征收计划,也可减少征收难度。三是对小面积工业企业安置土地问题予以重视,建议在各街道腾出一块有一定地段优势的土地专门用于小面积工业企业的安置。

2.梳理规范补偿政策,严肃征收政策执行

汇总梳理现行各类征收政策,对各地政策差异情况进行比较,统筹考虑制订各方都能接受的统一政策,纠正现行不合理政策。

严肃征收补偿政策的执行。一是严格做好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核和审批,杜绝政策突破;二是加强对征收实施过程的监督;三是加强群众的监督,公示征收协议,允许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互相查阅,做到公开公正。四是加强工作联动,及时协商调处具有普遍性的、确实有调整或完善需要的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作用;六是严肃处理私自突破现行政策的工作人员。

3.妥善处理历史问题,遏止不当得利行为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借鉴各地对历史遗留违章建筑的处理经验,对历史违章建筑进行集中处理。二是慎重处理农改居问题。涉及农改居区块,必须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对同一区块涉及改和未改两种情况的,先实施已改区块的征收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矛盾。三是依法处理农房非法交易问题。征收时直接与卖方签约,买卖双方的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消除矛盾

完善政策,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政策的统一平衡及执行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对于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可设立明显标志,铭刻为该项目作出贡献的普通市民的名字,激发市民的责任感与主人翁精神。

实施模拟征收。对群众要求拆迁愿望较为强烈的区块,在尚未明确区块征收需要前,采用模拟征收方式启动征收,不作目标、任务的强制要求,根据区块内被征收人的意愿决定“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化被动为主动,变“我要征收”为“群众要我征收”,较好地减少阻力和矛盾。

有效运用行政手段。当前工业房屋征收难成为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其中有安置土地缺乏等客观因素,也有行政手段运用不足的原因,可通过查税、违章处理等方式来控制其趋利欲的膨胀,促使其签约。

配合采用组织动员等措施妥善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滞留户的宣传动员工作,促使其在征收工作中起到积极的影响作用,消除当前部分人员成为负面推动力量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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