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遭遇限购令 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受保护【普法微小说第593期】

过户遭遇限购令 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受保护【普法微小说第593期】

"吴静啊,不是我不想把这房子卖给你,但是现在的政策你也是知道的,限购啊!而你的情况不符合在京购房资格,所以,这房子我实在是不能卖给你啊!"一手拿着手机,王颖另一只提着菜篮子的手费力地打开了家里的们,半侧着身子进了门。

那边说话也不依不饶的:"王颖,咱都是这好几年的朋友了,你咋能这样办事儿呢?你说的对,现在确实有这个限购令,但是我们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是在2009年!那时候可没有什么限购令啊!对吧?"

"那时候没有,可是现在有了啊!什么不得按照现在的规定来啊?是吧?"王颖说话的时候笑呵呵的,似乎一点也不急躁。她今年已经快五十岁了,是个十分具有代表性的北京中年妇女,对一些东西喜欢斤斤计较,现在更别说是一套价值百万的房子了!

说起这房子,就要从2009年开始说起。2009年,吴静购买了王颖一处尚未下发房产证的房屋,双方约定吴静支付房屋首付款当日,房屋交付吴静居住使用。待房产权证下发后王颖协助她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在过户当日收取吴静应支付的剩余购房款。

这几年,王颖取得了房产证,但此时北京的限购令已出台,两人之间也出现了纠纷--王颖认为吴静不符合在京购房资格,没有实际履行合同能力,要求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但吴静又怎么可能贸然同意呢?这不,但是为了这套房子,俩人已经僵持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了。

"王颖,其实你的意思我很明白,你是觉得当初卖这套房子的时候价格低了,对吧?否则,在这几年内,你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向我抱怨了。"

王颖笑笑,没开口。

"我明白你的心思,我也知道现在北京的物价涨的厉害,可是我已经提前支付部分房款了啊!我现在在这套房子里住着,早已经花费了装修费什么的,难道你能将这些全部忽视吗?"

王颖在心里冷笑:"装修费才几个钱?现在这套房子怎么也值一百大几十万了,比几年前的房价高的不是一星半点,大不了将这装修费什么的还给对方好了!"想到这里,她开口说道:"这样吧,既然你说道了装修费、房产税什么的,那我可以将这笔钱还给你,大不了我再稍微补偿一点,总之,这房子我是不能卖给你们了……"

"……"吴静一时间瞠目结舌,半天没说出话来。

和之前一样,王颖丝毫不改口,一口咬定说要按照现在的规定办事儿,这房子不能卖给吴静。吴静无奈,在丈夫的建议下决定上诉,而在上诉之前,她先来到了律所。

……

将事情简单地说了一下,吴静才开口说起了自己的意思:"其实王颖的意思我很明白,她认为我没有北京户口,所以不满足购房的条件。而且她还说她现在家中情况特殊,如过将房屋继续出售给我,将导致她家住房困难。当然,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次要的,我觉得,她不过是希望解除我们双方的合同,然后她再将这套房子高价卖出,毕竟,现在的房价高的离谱。"

张朝军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吴静继续补充道:"我再说说细节吧。2009年7月,我按合同约定向王颖支付定金5万元,房款45万元,并自2009年8月1日开始,按月向银行偿还王颖名下的56万元房屋按揭贷款。在等待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过程中,她数次提出增加房款的要求,我为了顺利办理产权,提前支付房款27万元,并给付王颖装修款、房产税、第一年物业费共8万元,所以,我不同意王颖的观点,我想上诉,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张朝军两只手放在桌子上,一只手还拿着一支钢笔:"这个案子我已经仔细考虑过,我的态度是这样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按照您刚才的说法,您作为买受人虽不具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购房资格,但在该《通知》实施之前,您与王颖已经订立合同,且您依约按时且超额给付了王颖房屋首付款并实际占有使用房屋,本案中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会导致王颖与您之间利益明显失衡,因此,您要求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予以支持。"

吴静眼前一亮:"张律师,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我想,我也不需要再去和王颖理论了,直接上诉,早点将这事儿解决!"

张朝军颔首,沉声说道:"那您的态度就是上诉了,您看您有什么想法?"

"想法?当然是越快越好,张律师,这事儿就拜托给你了!"吴静有些激动,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慧问提示=======

众所周知,不少地区都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政策各有不同。那么,在当地限购政策下达之前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呢?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双方应当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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