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錄|我和情人一起時,他老婆主動要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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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知道是不是漂亮所致,在我21歲上大三的時候,發生了很多故事。我的初戀在明媚的春天悄然降臨,又在蕭瑟的秋天離我而去,原因是我多次拒絕了他的性要求,被另一個女生乘虛而入、投懷送抱,讓生米煮成了熟飯。

一晃到了冬天白雪皚皚了,我期盼著愛神再次眷顧,卻沒想到下一個追求者竟然如此傳奇。

我記得那是聖誕節前一天,有人說宿舍樓外有男人找我。我下樓一看,發現是不認識的人。他說他叫尤海,是幫人傳話的:“有個人說他喜歡你,想你做他的女人,條件隨你開!”

我覺得莫名其妙:“他要想追我,讓他親自來啊,沒準兒我就同意了!”尤海說:“這人是個大人物,不能親自出面。他說你可以提任何條件,要車要房,還有錢,都沒問題……”

也許大學裡有很多女生是拜金女,但我從沒想過這些。我的家庭不富裕,父母只是普通公務員,但從小受中外名著薰陶,我還是很清高的。我理所當然地拒絕了這個唐突的要求。

過了兩天尤海又來了。這次,他手裡拿著一張銀行卡,說裡邊有二十萬塊。我氣極了,這不是拿錢買愛情嗎,把我當成什麼?可尤海纏上了我,每隔一段時間來一次,每一次的條件都比上一次翻了一倍。

人心是可怕的,我雖理智上堅決地拒絕,但內心又對此感到無比地好奇和刺激。對背後神秘的“大人物”充滿了遐想,那個人會不會是古天樂或金城武。若我成為“大人物”的女朋友,前任一定會嫉妒得抓狂吧。

當尤海把價碼提到200萬的時候,我動搖了。與其說我是被金錢打動的,不如說我被那個人的誠心和自己的好奇心打動。

同宿舍的寧寧是我最好的閨蜜,我忍不住把這件事講給她聽。我以為寧寧會極力地反對我,卻不料她說:“這種好事怎麼沒發生在我身上!”她認為我應該同意,並提出了幾點建議:你要給他說好只做三年情人,另外,不限制你的任何行動自由。她還開導我:“三年之後你才25歲,可你卻是百萬富婆了,想幹什麼不行?否則你的青春放在那兒,也是荒廢!”

促使我同意的還有另一個原因,就是在跟那個“大人物”見面的時候,我竟然有種心跳的感覺。那天,我被尤海帶進一幢別墅後,見到了神秘的“他”——“他”居然是一面鏡子。準確點兒說,他是坐在鏡子後面的。

那是一面特殊處理過的鏡子,他能透過鏡子看到我,可我看不到他,我只能看到鏡中的自己。他的聲音也經過了變聲器的處理,聽起來不太真實。我們聊了很多,我不得不說,我們的聊天非常輕鬆愉快。他幽默詼諧,又很會誇獎人,我好多次忍不住對著鏡子笑起來,我覺得我鏡中的笑容羞澀清純,還泛著點點桃花般的紅暈。

在這暖融融又溫馨的氛圍中,我答應做他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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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最開始時,我覺得這件事像一部神秘浪漫的歐洲小說——我竟然有一個“鏡子愛人”。我們連同房都神秘又特別——

我是按要求裸體走進一個房間的,房間裡密不透光,在這裡,我的鏡子愛人就變成了影子愛人。他在床上時而溫柔,時而勇猛,但不管如何,都只是動作不說話。我們事後的交流還是通過那面鏡子。

除了不讓我見到他的臉,其它方面他可謂周全至極,他為我僱了一個保姆,操持一切家務;他還說我可以把父母接來同住;我大學畢業的時候,他幫我安排了一份別人擠破腦袋想要的工作——交通部門的閒散小公務員……

光陰就這樣既快又慢地晃過了兩年多。那幾年我在物質方面過得極為舒服,宿舍的同學毫不掩飾對我的羨慕和嫉妒,尤其是寧寧,總是希望我的“鏡子愛人”幫她也介紹一個這樣的情人。

可是苦悶也如影隨形,每次看到情侶卿卿我我時,我就難過傷感。初戀也曾回過頭來找我,看著他那張真實的臉,我真想撲進他的懷裡重新和好,可是……那個身份不僅限制住了我的身體,還禁錮了我的靈魂。我經常鄙視骯髒的自己。

當“鏡子愛人”透過鏡子問再做他三年情人好不好?我一口回絕了。他明顯很不高興:“你是我這些年最喜歡的女人,關係是否終止,可由不得你。你們女人不就是想要錢,你想要多少,你說。”

我告訴他:“其實我想要的不是錢,是一個光明正大的身份!而且我連你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有時我覺得像跟一個鬼魂在同床,我不想永遠這樣!”那天,是我們第一次吵架。

我以為我可以很快結束這種不光彩的生活,但是,一件猝不及防的事情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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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那天,一個50歲左右、異常有氣質的女士突然出現在別墅裡。她說的第一句話是:我是你男人的太太!她的話驚出我一身冷汗。可是她沒有上來撕扯我、辱罵我,反倒笑咪咪地:“別怕妹妹,我早就認識你了,就是過來看看你!”

我當時覺得這世界上最奇怪的男人和最奇怪的女人都讓我碰上了。

這個女士說,我們擁有一個共同的男人,而且還是個事業有成、地位顯赫的男人。

“我們曾經是一對恩愛患難的夫妻,但是8年前,我被切除了子宮及宮頸之後,我就不算真正的女人了。丈夫開始在外邊沾花惹草,像其他有錢人一樣。其實我也理解他,這不全怪他,畢竟那是正常的生理需要。可沒想到,外邊那些女人一個比一個麻煩,要錢不說,還總是偷偷向紀檢部門寄檢舉材料。你知道,夫妻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後來我就為他買了這個別墅、設計了那面鏡子,為的是把他的身份和臉藏起來,而且我也不希望他亂找女人,免得惹出麻煩。我一直就知道你,這3年裡,你好乖的,我已經把你當成親妹妹了!”

原來,我的故事背後的總導演竟是她!這之後,在“姐姐”的許可下,我的“鏡子愛人”終於露出了真面目。我曾經對見到他充滿期待,可現在,心中幻想的“古天樂”驟然破滅,還不如不見的好。

這個所謂的“姐姐”經常來找我,帶我出去打牌、購物,見人就意味深長地介紹我是她的妹妹。

就在三年期滿的前三天,“姐姐”拿出一份妻妾三人行的“夫妻合同”,上面寫著“姐姐”和他只是形式上的夫妻,現有的財產全部轉到姐姐名下。以後,我享有和正式妻子一樣的福利,比如他以後的全部收入等等。只有兩點是我需要注意的:一是不能有其他男人;二是不能有孩子。因為“姐姐”已經有兒子了,她的兒子在倫敦留學。

由於傳統的道德觀束縛,我一直舉棋不定,因為這個合約簽了,可就是一輩子的事了!

“姐姐”不停地做我的思想工作:“其實你不算二奶,這個男人實際上只屬於你一個人;你也不是小三,你不僅沒破壞我們的家庭,有你的存在,我們的家庭還更穩定呢!以後,你不是地下身份了,是這個家的主人。”

在男人送我一輛奔馳跑車和一棟別墅,“姐姐”送我了幾個碩大的鑽石之後,我暈乎乎地簽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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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雖然我可以正大光明地陪老公出席活動了,但是,我從來不是站在他的身邊,而是需要站在“姐姐”的身邊。那滋味有點怪怪的,彷彿我是需要依傍她才能存在。

我父母不知怎麼知道了這件事情,但是“姐姐”極有手腕,把我父母勸得服服帖帖,最後我爸媽也認可了我的這種身份。時間久了,我發現這個“姐姐”真是不簡單。我不喜歡宅門內鬥,所以事事順著她。她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你要聽話,乖乖的就好!” 她不願意我結交朋友、出門,似乎這樣她才放心。但是,這樣的日子實在有點太過單調無聊了。

還有一個讓人煩惱的問題是,她總是問:“他昨天晚上跟你做了沒?他最近表現怎麼樣?”不管我如何回答,她都有不愉快的話在那兒等著我:“他年紀大了,這麼勤,你這不是想他死?”“什麼,兩週沒有了,不行,你得抓牢他,免得他到外邊兒找女人!”“今天晚上你和他做一次吧,我在旁邊看著。如果他解決了生理問題,我就放心了。”

我心裡漸漸開始討厭這個“姐姐”,有時候我真希望她趕緊死了,這樣老公就是我一個人的了。

可惜,她太注意保養了,恐怕再活個二、三十年不成問題。或許是想忤逆她,或許是想抓牢丈夫的愛,我偷偷地更換了避孕藥。我以為,這件事最惡劣的後果不過就是墮胎而已,但如果成功了,或許能“母憑子貴”,擠走“姐姐”。

但我真的太傻了。在我懷胎四月公佈出來的時候,老公興奮地決定把我送到國外去生孩子。可是“姐姐”卻在那裡陰冷地笑著。

那些天,每天吃完飯後,我就有種不祥的預感,總是感覺頭昏昏的,像是吃了安眠藥。這種感覺持續一週後,在一次晚餐後,我又迷迷糊糊了,恍惚中,我眼睜睜地看著房子起火了,而且越燒越大,可我的腳卻像長了根,抬都抬不動……

等我醒來時,整個世界都變了,肚裡的孩子沒了,最慘的是我全身有三分之一的皮膚被燒壞,臉部尤其慘重。我成了一個怪物,如果我出門不戴面紗,路人都得尖叫。

氣憤中,我拿著那紙妻妾三人行的夫妻合約諮詢過律師,企圖索賠。律師說:丈夫、妻子和“第三者”之間達成的和平共處協議,雖然主體適合,意思表達也是真實的,但是違反了《婚姻法》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度的基本原則。這樣的合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有效力的只是老公和“姐姐”的那部分,也就是說,我不曾擁有過老公和他手裡的財富……

我這才明白,所謂的合約,其實不過是一個美麗誘人的餡餅,它的約束力只針對我一人,我只不過是充當了一個性奴的角色而已。

之後,我做了好多次整容手術。有時候我一個人被施了麻藥躺在手術檯上,頭腦中就會出現很多幻象,這些年跌宕起伏的經歷,如雲煙般晃動,似夢非夢,出現最多的場景就是在21歲的時侯,我果斷地拒絕了做情人。

是的,如果一切可以重來,我一定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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