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事業單位,試用期內能否考特崗或公招教師?

有一名考生諮詢今年1月考取了某鄉鎮事業單位,試用期是一年,最低服務5年,問能否報考7月份的特崗教師或其他教師公招考試?全日制師範類專業,本科學歷,持有中學教師資格證。

可以!但需要注意幾點,在試用期報考特崗教師,如果沒考上,單位知道情況是否會導致試用期不合格,取消錄用;或部分省份禁止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具體能否報考,還要看聘用協議說明。

以2018年部分省份發佈的特崗教師公告為例:

1.雲南特崗規定在崗特崗教師、國家在職在編公職人員不得參加特崗教師招聘考試。

2.青海已經招聘為特設崗位教師的,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考上事業單位,試用期內能否考特崗或公招教師?

還有,若合同規定了服務年限,或是其他規定,乙方有可能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告知甲方。

溫馨提示

2018年全國特崗計劃公佈,招聘特崗教師90000人,四川為4200人左右,報名工作已於5月14日結束,筆試6月2日舉行。報考人員要求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本科或高等師範專科畢業,年齡不超過30週歲,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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