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許多 NBA 巨星明知自家球隊奪冠無望,也不去其它強隊?

為什麼許多(不是指全部)NBA 巨星明知自家球隊奪冠無望,也不去其它強隊?不知道你們是什麼看法:

為什麼許多 NBA 巨星明知自家球隊奪冠無望,也不去其它強隊?

其實在我看來,這種事原因特簡單,在母隊可以拿到更多的錢。(雖然不想承認,甜瓜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然我並不是在黑甜瓜,我也很喜歡甜瓜,畢竟是曾經的進攻萬花筒!)

nba對大多數球員來說只是一份工作,工作就意味著要追逐更高的薪水,在母隊第一份新秀合同(首輪秀)都是3+1,次輪2年,完成這份合同成球星後,在母隊可以多籤1年,漲幅比其他隊多3%的合同。如果入選過最佳陣容等高級別的榮譽,能拿最多佔母隊薪金總額達到35%-40%的合同。

NBA球員在母隊的第一份頂薪,8%的漲幅,在現有的工資帽1.03億沒達成羅斯條款,阿里納斯條款,起薪25%工資帽的情況下,合計5年總額1.4935億,換個隊可以,5%的漲幅最多籤4年,合計4年總額1.107億。

第二份頂薪,總額差的更多,所以換個隊裡外裡要虧3800萬到5000萬,能承擔這份差價的球星又有幾個人呢?

所以只有杜蘭特,詹姆斯這樣的金字塔級別的巨星才可以輕描淡寫的降薪轉投他隊,聯盟的絕大多數,或者可以說100%的全明星級別的球星,都會在3+1的新秀合同完成後同母隊續約,這也是現在首輪籤越來越值錢的原因之一,選中一個球星,基本可以保證用上8-9年,同時也是NBA保護中小聯盟球隊的舉措之一。

為什麼許多 NBA 巨星明知自家球隊奪冠無望,也不去其它強隊?

問題問的是其他強隊,既然是強隊,大部分都到了超工資帽的程度,奢侈稅都想著要怎麼避免,哪來的錢引進巨星?讓巨星從2000萬3000萬的薪水降到200萬?300萬?

你把鄧肯,諾維茨基擺出來也沒啥用啊,雖然這倆一個被財務顧問坑過,一個被女詐騙犯坑過,可見都不是多在乎錢的主,可在他們年輕時候也沒幹過年輕時候幾千萬不要的事兒。

萊昂納德這一年和馬刺鬧什麼勁兒呢?因為馬刺能給他最大限額的合同卻不太痛快。保羅為什麼不去年就跳出合同直接籤火箭?火箭不損失哈雷爾,貝弗利,德克爾這樣的即戰力和選秀權豈不是更有利於奪冠?因為保羅他還要等18夏天的長約所以走的交易。杜蘭特為什麼去勇士簽約1+1,現在又跳出合同?為了讓勇士拿到鳥權給他最大的頂薪。

為什麼許多 NBA 巨星明知自家球隊奪冠無望,也不去其它強隊?

別太給NBA附加一些別的意義了,球員打球一為錢,二才是榮譽。職業聯盟,道義擺兩旁,利字擺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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