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金华市纪委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金华市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胡妙江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3月28日晚,胡妙江、金华市规划局规划编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姚卫永、金华山旅游经济区规划分局副局长卢英毅、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副院长何伟国、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信息咨询中心主任杜黎铭(系聘用人员)等人,接受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陈某宴请,在金华市区某茶楼聚餐。胡妙江被党纪立案,姚卫永被政务立案,其他人员受到问责处理。

4、兰溪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盛晓飞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1月5日晚,盛晓飞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接待上级验收组的工作餐中违规使用酒水,费用共计1858元。盛晓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酒水费用568元予以退缴。

5、义乌市福田街道祖科塘村原党支部书记金拾有、原支部委员兼村

员会主任金文英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3月4日,金拾有、金文英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组织村里的老年人包车赴厦门进行为期三天的旅游,共计支出18000元。金拾有、金文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永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运输服务监管中心原主任俞群、道路运输管理干部王旭升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3月,俞群、王旭升等一行7人,在某酒店接受永康杰宇货运站负责人郎某宴请,共计消费1800元。俞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王旭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浦江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原主任陈荣炼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等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陈荣炼在担任浦江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主任期间,违规利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规组织工会活动、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涉及金额45000余元。陈荣炼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相关费用予以清退。

8、武义县大田乡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初,大田乡党委政府将某单位资助的20000元(未入账)用于组织安排全体乡干部、各村主要干部,以学习考察新农村建设的名义,赴天台县国清寺等景点游玩。大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妙青,时任大田乡党政办公室主任陶春央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大田乡党委书记宣建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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