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截止5月17日,“暴走漫畫”因涉嫌發佈戲謔、侮辱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短視頻,遭多家平臺封禁。
報道稱,自媒體“暴走漫畫”在“今日頭條”等平臺發佈了一段時長58秒、含有戲謔侮辱董存瑞烈士和葉挺烈士內容的短視頻。包含以下臺詞:
報道稱,在該段視頻中,網友熟悉的“王尼瑪”在臺上南腔北調、侮辱烈士洋洋自得,臺下不時傳出陣陣笑聲。
該段短視頻截取自《暴走大事件》第三季第15集,首次發佈是在2014年期間,後被下架,網上早已搜索不到。
該媒體配上了以下截圖:
媒體還配上了網友指責“暴走漫畫”的截圖。
部分網友評論截圖彙總
比如對董存瑞的介紹,“姓名:董存瑞 性別:男 死因:炸死 任務:連長說炸藥的一邊有膠,粘在橋上就可以了 遺言:連長,我X你X,兩邊都有膠,甩都甩不掉……”
新浪微博發出公告稱將關閉@暴走漫畫在內的16個嚴重違規賬號。
17日下午,“暴走漫畫”主編兼主持人王尼瑪,在微博上公開道歉。
就在這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條明確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
第二十二條
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公安、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網信、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發現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十六條
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閱讀更多 青春杭州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