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為貪汙戲精上身:咋不去當演員呢

3月26日,內江市市中區朝陽鎮梅堂灣村支部書記張志敏到鎮上辦事時,看到該村村委會副主任張曉斌躺在地上,摩托車翻倒在一旁,車上的資料散落一地。而後,張曉斌稱,他在給兩位村民開證明時暈倒了,身上攜帶的16.8萬元醫保款丟失,隨即,張志敏撥打了110報警。

然而,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這場“麻醉搶劫案”似有蹊蹺。果不其然,在接下來的警方與內江市中區紀委監委的調查中,張曉斌這出自導自演的搶劫案的真相浮出水面。(5月24日,華西都市報)

在中國民間流傳著一句很廣的話:“別把村官不當幹部”,事實證明,村官腐敗遍佈各地。他們利用職務之便,侵佔貪汙百姓資金,且花樣繁多,層出不窮。一個村委會副主任為貪汙16.8萬的醫保款竟然自編自導了一出“麻醉搶劫案”,戲演的這麼足,是戲精上身了嗎,這麼會演,咋不去當演員,而在這裡坑群眾呢?

村級組織和幹部與農民最接近、服務最直接、聯繫最密切,隨著新農村建設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持續推進,村幹部手裡掌握村內越來越多的資金,小官也有了實權。而由於村級組織性質的特殊性,對他們的管理監督卻相對弱化,所以很可能出現違反紀律、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一旦出現就會影響黨群幹群關係和社會穩定,所以對村級組織和幹部的監督顯得尤為重要。

村官雖小,責任重大。黨和政府的一系列重要舉措,最終都要由廣大村幹部去推動、落實,他們是貫徹落實黨的農村政策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他們的行為直接關係到農村的穩定和發展。村幹部蛻變成“大蛀蟲”,拋開幹部自身思想滑坡、道德淪喪的原因,更大的問題還在於我們對基層村民自治組織的監管不力、監管缺失。

村幹部是為老百姓服務的,不是為自己服務的。要消除農村基層的“蛀蟲”,首先,在村幹部任用方面要把好“關口”嚴格按照程序選任政治過硬、品德優良、勇於擔當的人才擔任村幹部。其次,加大對村幹部廉潔奉公、敬業守信的思想政治教育,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最後,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加強對村內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加大村務公開透明力度,不給村幹部留暗箱操作的時間與空間,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確保村幹部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老虎要打,蒼蠅更要拍,消除農村基層的“蛀蟲”,讓制度成為剛性約束,讓法律成為不可觸摸的高壓線,讓農村風貌呈現一片新景象。(邵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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