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後的第二天(民間故事)

俗話說:天上一天地下一年,眾所周知,人們卻對“地上一天,地下一年”知之甚少。到今天算起來我已經做孤魂野鬼正滿一年,地上剛好一天。地上的時間剛好是第二天的下午七點。在這兒三百六十五天內,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掌管生命長短的不是神鬼,而是你自己。

地下的官員們告訴我:我這是非自然死亡,所以不能歸他們管,何況能呆的地方已經鬼滿為患,容不下我這個非自然死亡的鬼,而又由於我青年而夭,所以算得上不忠不孝不仁不義的罪名,一個二十多的年輕小夥子基本上沒對國家做點有用的貢獻算得上不忠:父母含辛茹苦撫養我長大成人,卻沒有給予他們一絲回報是為不孝:對某某朋友欠的100塊錢最後不了了之是謂不義:而身為兄長卻對弟妹子侄不聞不問,棄之不顧稱得上不仁。但終究算不上大奸大惡之徒,所以他們判我遊走七七四十十九年之刑。我在這無限空虛的空間裡遊走了整整一年,卻被告知由於表現良好,准許回地上探親三個小時。

父親是個沉默的人,少話的人,是一個堅強的人,大約在我這年紀喪偶(父親的第一任妻子),青年24歲失母,30歲時姐姐車禍去世,大女兒多災多難,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他是一個堅強的人。但我卻忽略了一點:堅強的人卻不一定是一個堅強的父親。我原本是不知道中年喪子是什麼感覺的,因為慶幸的是我沒有活到中年,更沒有愛人,何來兒子。算起來我與父親有整整一年沒有見面了,這次的”見面”父親的神情是悲慼的,一年前父親是一個胖子愛笑的少話的胖子,而現在我看到的是一個滿頭白髮的瘦了二十斤左右的不愛笑的沉默的胖子。

這就是我死後的第二天,大部分人們是沒有記起我的好的,但愛我的人更加思念我,愛我的人折磨著我,但他們對我的折磨遠比不上我對他們的折磨。討厭我的人也可能會恨我,也可能會喜歡上我,但我希望你們都忘了我,沒有折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