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电别人家的鱼,结果不小心触电身亡,养鱼者需要负责任吗?

飛誮絕戀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想反问几个问题:1、养鱼违法吗?2、偷鱼者身亡,养鱼者有过错吗?3、养鱼者有义务保证偷鱼者人身安全吗?4、养鱼者有能力保护偷鱼者不被电死吗?如果答题都是否定的,那么请问:一个合法行为者,在没过错没义务没能力的情况下,为什么要为违法者的意外死亡承担责任??

明确几个归责原则吧。

一、合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合法行为不承担责任。如若合法行为也要承担责任,那么必将风险失控,行为失去准则,任何一个国家立法都不会允许该行为发生。养鱼系合法行为,养鱼者当然不会因为养鱼行为本身承担责任。

二、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我过立法中虽存在极个别的过错责任,但绝大数情况下承担责任必须是以过错为前提的,无过错承担责任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该案不属于无过错责任的范围,养鱼者也无过错,故不承担责任。

三、无义务不承担责任。

任何责任的承担都是以违背义务为前提的,无义务则无责任。养鱼者无保障偷鱼者人身安全的义务,故不承担责任。

四、法不责人所不能。

法律不责难人们办不到的事情。养鱼者是没有可能保障偷鱼者人身安全的,故不承担责任。

五、违法自害责任自负

违法一定是有危害性的,不仅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有时也会损害自己。因违法损害自己,当然后果自负 ,否则所有人都会毫无顾忌的违法,而合法者权利将得不到任何保障。

综上,养鱼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胡延美律师

本想偷得半升涎,

岂料电技不过关,

慌忙之中入鱼塘,

失德违法把命丧!


报应!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不过这个代价有些大,为了几条鱼搭上了自己的命!这就叫害人害己,你说你要是想吃鱼,偷偷抓上几条就赶紧走吧,可你却贪心不足蛇吞象,用电击电鱼,你可知道你这电棒一方到水中,对水里的生态可是毁灭性的灾难!大到大鱼,小到鱼卵都将幸免于难!害人不浅的偷鱼人,若我是鱼塘负责人,对于你的死我是坚决不会赔偿的!


本身属于盗窃行为,违法犯罪在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也就是说电鱼者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了盗窃罪,而他的死亡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自己原因造成的。

偷鱼你是不请自来,我的损失谁来赔偿

况且你来偷鱼原本就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若是我在鱼塘周边布满电线,你在偷鱼时触电身亡,这样和我有一定的关系。再者,因为你的电击,现在我这整个鱼塘的鱼都会死亡,那么我这个损失谁来赔偿给我?

难道我要天天看着,谨谨防偷鱼者以外身亡

鱼塘养鱼作为一种副业,是合理合法的营生,鱼塘中的鱼虾是我个人的合法财产,况且我不可能天天派人看守,谨防偷鱼者发生意外吧?毕竟偷鱼者是“过街老鼠”,而我只是奉公守法的养鱼人,因为你自己的行为不当造成的后果,理应你自己付全部责任。


栋哥曰

个人认为不需要负责!

但前提是电鱼的人是因为自己误操作触电致死的,而不是触碰到了养鱼者私自架设的电线或者电网。

首先“偷偷电别人家的鱼”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偷窃加上非法捕鱼,这个电鱼的人本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其次,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电鱼者应该为自己的死负全责。因为电鱼器使用不当或者电鱼器漏电,易造成电鱼人自己触电身亡的事情时有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自作孽不可活,不值得同情。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来说,如果小偷从楼外爬楼偷东西摔下来摔死了,难道还要小区居民承担赔偿责任吗?

再次,电鱼行为之所以是国家禁止的违法行为,是因为它的破坏性太大。电流到处,不论大鱼小鱼,不分鱼种,通通灭杀。而且由于电鱼人只会带走他想要的大鱼,剩下的死鱼和其他水中生物的尸体最终会腐败变质,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环境。

抛开法律层面不说,如果养鱼者因此还要赔偿的话,那无疑是助长了违法犯罪行为,助长了歪风邪气,不仅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不利于社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因为电鱼人主观偷窃和非法电鱼行为造成的电鱼人死亡,不应该由养鱼者负责。


夜雨如书

小罗看法:他电别人家的鱼,结果不小心触电身亡,养鱼者肯定要负责任

私自在鱼塘周围架设电线,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不允许的。当然你架的电线电死了人,肯定跟你脱不了干系,再说死者的家人失去了亲人,肯定很悲伤,找你讨说法也合情合理。



把他偷偷电鱼的事先放一边,假如你不架电线,人肯定不会死的。既然死了人,那你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电鱼与绝户网网鱼,不管是小鱼、大鱼通通都不放过,这种行径简直就是赶尽杀绝。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目光短浅,严重破坏生态体系。再说了,那么小的鱼好吃吗?一点都不好吃,全是骨头。放他们一条生路,等它们长大了,肉多了,骨头少了,吃起来也爽了!



这名偷偷去别人鱼塘电鱼的人,自己也要承担部分的责任。干嘛非得要偷偷去跑别人家鱼塘去电鱼呢?想吃鱼了,可以去买呀。不可能买一条鱼的钱都没有吧?你这样为了电一点鱼,还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这样真的不值得。


小罗叙说

谢谢朋友邀答。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养鱼者应该是没有责任的。但在一些地方,有些事情还真的不好说。

比如,我的一个同事,在大连的普兰店,驾车撞死了一个骑摩托的人。这个人三证全无,反道行驶,交警判骑车人负全责。可是法院却判汽车驾驶员赔付死者10万元。可是因为对方全责,第三者责任险拒赔,没有办法,这位司机只好到交警队要责任。最后交警看他可怜,判给他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减轻了他的部分负担。

不过从技术的角度看,这个电鱼的人,其实死的也不冤。

干这个活,需要掌握最少两种技能。偷就不用说了,胆大心细就行。但是用电,对专业的要求是很高的,请问他有电工证吗?没有电工证就属于无证上岗,而且夜间带电作业,明显违反操作规程。这就是在单位,想弄个“因工死亡”都难,更何况他还是在偷盗。

就我个人观点,我认为养鱼者,不应该担负任何责任,还要反诉偷鱼者,要求其赔偿因其无证上岗给他带来的经济损失。


我不像坏小孩

这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贪心,偷鱼把命丧。我就纳了闷儿了世上还有这种人,那么多江海湖泊你不去?偏要去银家的养鱼塘,去电鱼。这种人也是找死捉死。这种情况与养鱼塘的场主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人祸,你想想你到银家偷鱼,人家也没出来抓你,也不是人家的电电死你。是你偷与错在先,偷偷跑到人家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与养鱼塘的场主有啥关系。还是偷鱼贼的家属快些让偷鱼贼,入土为安吧。



伊春美食美客

LazyBears:电人家池塘里的鱼那是偷!对于偷鱼者自掘坟墓的愚蠢行为!从情理上来说那是绝对不赔钱,我不支持赔钱,更觉得塘主应该主动起诉,要求电鱼者赔钱!

鱼塘主养了一池子鱼被人家电死了,损失还没找人赔,人家还找上门来让塘主赔钱,这是搞笑吧!

但从法律上来说,塘主还有可能根据自身存在的过错(也就是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等等……)承担部分责任,赔偿或是补偿。


电人家池塘里的鱼,那不是“玩”那是偷,偷鱼者自掘坟墓的愚蠢行为!


小偷小摸导致自身死亡的事故,我也看过谈过不止一起两起了。除了电鱼导致自己死亡的,我印象里还有小偷发现主人回家,心急之下躲阳台导致坠落;小偷翻墙进屋里被狗咬死,狗主人要不要赔偿等等问题。


说实话,对于此类行为我认为是无需赔偿的。因为不管是鱼塘主也好、是财产主人也罢,他们均没有做出任何行为,所以与小偷的死亡之间无因果联系,这与“追小偷导致小偷被车撞死”不同。

  • 前几种行为,作为“被小偷偷窃财物”的一方,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遇损失,

    与小偷死亡之间无任何因果关系,要说赔偿无理无据,虽然在某些地方还是会找些茬,例如狗绳没系紧、阳台没装防盗窗为由,让主人“象征性的赔点钱”,这我们暂且不提。

  • 后者的追逐行为与小偷死亡有因果关系,所以在通常情况下,情理上虽然难以接受,但是从法律角度出发还是会判决赔偿部分金额的,严重的时候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换到这个例子里来,电鱼导致自己死亡的结果,鱼塘主并不知情也不可能时时防范,如果还要求鱼塘主承担主要责任或较高比例的赔偿,在我看来是不公平的,应该不赔,或者象征性补偿一点即可。


当然,如果鱼塘主是我,我可能还会起诉要求电鱼者赔钱,如果其死亡,那么就拿他的遗产来偿还。别说我没人性,我养个鱼辛辛苦苦养大,被你这一点损失还不知道多少,这无妄之灾谁来承担?你做的,当然你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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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Bears聊热点

大实话:如果养鱼者的防护措施没有做到位,那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可能有的人会感觉不可思议,明明是他自己有错在先,并且还是偷鱼者自己把自己电死的,凭什么人家鱼塘的主人要承担责任。你还别说,我们这里还真发生过这样的事。

之前我们这里有个人承包了一个鱼塘,后来因为做生意出了一些问题,也就没时间和精力来打理鱼塘了,因此便也就废弃了。那个鱼塘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后来,村子里有个人用那种摩托车上的电瓶改装了一下,做了个简单的电鱼器。然后穿了个防水的橡胶衣服就去那个鱼塘电鱼了。没想到,那个橡胶衣服被鱼塘里面的玻璃碴子割破了,然后就导致发生了漏电,那个人直接就触电了。因为是在水里,并且还有电,当时谁也不敢贸然下去救。最后,那个人就因为触电然后溺水死了。



要说他的家属也是有些无赖,因为那个电鱼的死了,然后他的家属就来问承包鱼塘的人索要赔偿。那个承包鱼塘的当然不肯,后来两家就开始打官司。最后判的是这起事故中,死者承担90%的责任,承包鱼塘的人承担10%,最后赔了一万多块钱给这家人。在当时一万块钱可不算少了。

然后,就结合这件事跟大家说一下这里面的原由。

判罚依据

虽然在这件事中,死者偷鱼是有错在先。但是,很明显这种事是不能以犯罪分子的生命为代价来相抵的。当然,这个人之所以会被电死,主要是因为自己操作不当。但是,鱼塘里面的玻璃碴子割破了电鱼者的防水设备也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并且,这个鱼塘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相关的防护措施也没有做到位,基本上是所有人都能进出,周围也没有设置任何提示危险的标语。

而作为鱼塘的管理者来说,是有责任和义务对这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提示的。如果没有做到位,那么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毕竟,你的鱼塘是露天开放的状态,那么你作为管理者来说,就应该考虑到会有人闯入即而发生危险。至于别人是故意来偷鱼的,还是一开始并不知道这里不能电鱼,那就不好说了。如果没有警示标语的话,你以为那些死者家属会说他是故意来偷鱼的么?

当然,如果鱼塘管理者把所有的防护措施都做到位了,并且也设置了警示标语。而那个电鱼的也是强行闯入鱼塘,最后因为自己操作失误而丢了性命。那么,这时候鱼塘主人就不应该再承担任何责任了。

所以啊,我们做事的时候还真是要客观全面地分析。尽量把风险在一开始就想到,并做好规避措施。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偷偷电鱼触电身亡是件倒霉的事!

如同每年夏天都有人在河里淹死一样,在农村,有人偷偷去鱼塘电鱼,结果把自己触电而死的事屡见不鲜,偷偷电鱼的人倒霉了,鱼塘也倒霉了(起码死过人,听着难听啊),死人的家庭也倒霉了,太得不偿失了!

偷偷电别人家的鱼,结果不小心触电身亡,养鱼者不负责任!

如果有人在这家的鱼塘钓鱼,而鱼塘上方有电线,钓鱼人甩线触电的话,要看电线是不是属于鱼塘主人家的,如果是的话,鱼塘主人、电业公司及钓鱼人都要承担一定责任。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偷偷电鱼触电身亡,这与鱼塘主人无关,水里没有电,也没有让你来电鱼,结果你自己把自己弄死了,养鱼者不负任何责任!

做个合法公民,别偷偷摸摸地把自己搞死!

前十多年时,老胡在一个城中村租房住。一个夏天的凌晨,听见喊抓小偷的声音,紧接着没多久,听见有人喊三楼楼顶掉下来个人,被盗者上千一看认出是小偷。原来,小偷进屋偷他的手机和钱包,他刚好被尿憋醒,于是追赶小偷,小偷在暗夜的楼顶逃窜,结果一不小心从三楼顶掉到了楼下,被摔死了。

何苦呢,这也太命短了。好好的做点什么工作不好呢?干嘛要偷盗呢?为啥不做个合法的公民呢?


老胡写实

偷偷电别人的鱼,不小心触电身亡,这是老天有眼,这是报应,而且还是现世报。我这么说,不是心冷嘴狠,而是现实面前,我们感到的那种无力而无奈,包括这个问题本身的逻辑,也折射出这种困惑。

偷别人的鱼,本身是一种盗窃行为,根据金额,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电鱼也是违法行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的相关法规,是这个案子的法律基础,但很多事情,很多人看问题,往往背离法律,往往现在道德高度,谁惨谁有理,谁穷谁有理,谁弱势谁有理,谁可怜谁有理。

在这种大环境下,才产生很多无理取闹者,寻衅滋事者,碰瓷者,这是滋生这些问题的土壤。 归到这个问题,如果仅仅是偷电鱼,被自己的高压电枪电死,纯属活该,养鱼池没有任何责任,责任完全由自己承担。非但如此,如果电鱼产生的损失,也应该由偷鱼者承担。

以上说的是法理,但是现实问题可能是,死者家属上门去闹,这就是考验的时候了,现在很多问题回归正轨,已经完善多了,但也不是百分百的健全,如果以前的话,会牺牲一些东西,屈从民意舆论,或出于微温的逻辑,往往会判处养鱼池赔偿,没地方说理了。

社会美好不美好,依照社会规范才是根本,不要有那种闹的思维,更不要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思维,判断问题的标准,就是是否依法,我们并不缺少规范,问题在很多不好的示范作用,比如以往案例对现实案例的影响。

以上说的是小偷自己拿高压电枪电鱼把自己电死的情况,如果是养鱼池自己设电网,那么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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