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誠信者信必實 ——儒家與契約:東西方信用文化的比較

講誠信者信必實  ——儒家與契約:東西方信用文化的比較

京WORK—北京碼頭創始人 陳貴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首先,商業信用,是在一筆一筆交易過程中積累起來的信用,沒有交易記錄,就談不上商業信用。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從來不借錢,並不能證明有信用;借錢,借錢,多次借錢,每次都是按約定履約償還,這就建立起了商業信用,商業信用需要時間積累和賒欠實踐。其次,信用既是法律概念也是道德概念,履約能力和履約意願都決定信用水平,不是越有錢就越講信用,也不是越沒錢就越沒信用。

《左傳》中就有“君子之言,言而有徵”的說法。意思是說一個人說話辦事是否靠譜,是可以得到驗證的。孔子說過“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他把人與人之間普遍的誠實信賴看成維持社會正常運行的基本力量。講究信用是教化民眾進而形成良好的風俗,使鄉里可以和諧共處、國家長治久安。中國曆朝歷代官衙僅僅設到縣衙一級,那廣大的農村在法治社會文明之前是如何治理的呢?靠的是鄉紳和宗族自律自治。祠堂,就是文明法治鄰里和諧的文化載體。

東方,更強調道德良知自律的約束。西方,更強調懲戒契約的他律約束。儒家的小農時代非市場經濟社會的“信”,就是道德品質範疇,褒揚譴責是規制的手段。西方的工業化市場經濟社會的“信”,就是法律和規則,契約則更多訴諸於外在的制裁手段,除了道德層面更多的是市場懲戒。

因“誠”而“信”是儒家的誠信倫理;因“約”而“信”是《聖經》的契約信用倫理。在西方國家,用契約文明構建信用文化,完成了“從身份到契約”的過程,從“人文倫理到契約信用”的轉變,從“特殊主義信用”到“普遍主義信用”的過渡。

“信用”一詞,在《辭海》有三種解釋。信用使用;遵守諾言,實踐成約,從而得到信任;以償還為條件的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信守承諾,知行合一,說到做到。劉勰曾寫道“信者,行之基;行者,人之本;非行,無以成;非信,無以立”。

信用,是市場經濟大船平穩前行的壓艙石。你,董事長,就是這艘大船的船長;你,CEO,就是大副;你,經理,就是二副;你,員工,就是三副,要想到達目的地,一個都不能少。

朱熹曾寫道:“信者,言之實也。”東西方文化雖有差異,但追求人類美好理念,終究殊途同歸。誠信,是維繫人類社會和諧友善的文明紐帶,人與人,國與國之間都要言而有信。

中國誠信企業家大會暨誠信中國節是中國企業家朋友交流、探討、分享誠信理念、誠信經驗、共鑄誠信的大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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