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美國人要脫離英國鬧獨立,在當時的情況下,是不是屬於背叛自己的祖國?
畢竟北美洲的這些殖民地都是英國人建立起來的,準確的說是跑到美洲的英國人建立起來的。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的那些國父們,華盛頓也好,富蘭克林也好,也都是英國人的後裔。
而且華盛頓在英國和法國的七年戰爭期間,還組織民兵協同英國軍隊共同和法國人作戰。在戰爭期間因為表現突出,還當上了上校。
這些殖民的人,不管是從英國來的第一代人還是在北美土生土長的人,祖祖輩輩都是英國的子民。
而且在鬧獨立之前,我想他們內心也自動的覺得,我是英國人。
當然,分離的時間久了,他們也會形成自己的文化,形成自己新的身份認同。
他們覺得自己不僅僅是英國人,還是北美人,是馬薩諸塞人,是弗吉尼亞人等等。
我想,當這些人決定脫離英國獨立的時候,他們是有心理負擔的。
畢竟北美殖民地和英國其他地方的殖民地完全不一樣,北美殖民地的人和英國人是同文同種。
所以,當這些人決定脫離英國的時候,他們必須找到比愛國更高尚的理由。
比如說為了自由,為了民主,為了自己的權力不受遠在大洋彼岸的英國國會和國王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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