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房屋拆遷補償的原則,怎麼補償才算合理?

棚戶區改造能夠有效的處理低收入住宅的艱難。通過棚改的方式,不僅能夠改進老百姓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還能夠進一步的完善城市功用,改善有些落後的城區相貌。經過改造,統籌考慮了效勞配套和根底條件的改進,特別是改造項目的施行採納招商引資的方法,既節省了縣財政資金的投入,又能夠加速城市根底設施建造步伐。而且棚戶區改造能夠優化裝備土地資源,推進土地的合理使用。

“棚改”、房屋拆遷補償的原則,怎麼補償才算合理?

但是,近年來,隨著國家越來越重視棚戶區改造,雖然不少百姓搬進了新家,改善了住宿環境及生活水平。可是依然有一部分人,因棚改,導致原本就過得比較艱辛生活更不如從前。

羅先生是齊齊哈爾人,在棚戶區改造當中,羅先生的家也被納入了棚改的範圍之類,然而,在徵收的過程中,就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同時補償方案也很不合理,對此,羅先生深深懷疑此次的徵收過程中一定存在問題,慌亂之下,羅先生便向有關部門詢問,但並沒有得到明確的答覆,因此,羅先生沒有籤補償協議,為了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羅先生決定走法律程序,委託了凱諾所的賈啟華主任。

賈啟華主任為了能夠儘快解決羅先生面臨的問題,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程序以及現場調查走訪獲取了大量的材料,通過分析,賈啟華主任認為,此次的棚改項目不管從哪個方面來看都存在著很多的紕漏。於是,多次走訪相關部門,希望就羅先生的補償事宜同相關部門協商,可初期的效果並不理想。為此,賈啟華主任向齊齊哈爾市政府郵寄了《律師函》,在《律師函》中闡述了此次徵收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首先,在徵收行為實施之前,徵收部門並沒有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聽證,而且,按照《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對於非住宅房屋的補償安置標準並不合法,甚至遠遠低於住宅房屋的補償安置標準,這是嚴重有悖於市場規律的,將其作為羅先生房屋補償安置的依據著實不當。此外,評估公司對羅先生所做的評估報告,既沒有對羅先生房屋進行實地勘察,也沒有采用合理的評估方法,評估結果也未能及時公示。這樣不嚴謹的徵收行為所產生的補償方案著實令羅先生不敢恭維。

最終,有關部門人員聯繫到了羅先生,於是,在賈啟華主任的陪同下,就羅先生補償事宜通過協調得以解決。

在徵地拆遷當中,不管是農村房屋拆遷還是棚戶區改造,都應該得以重視,被徵收人千萬別拿自己以後的生活開玩笑。如果在徵地拆遷當中發現疑點,補償不合理就要及時的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那麼,在徵地拆遷中,關於農村房屋拆遷,應不能降低被徵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本著這個原則,房屋拆遷的補償包括三種方式:

遷建安置

1、有條件的,首先選擇宅基地遷建安置,另補償房屋重建成本價。很多農民朋友並不習慣住樓房,多年來的生活方式也不能馬上轉變,所以當地有條件的,可以選擇遷建安置。當然,如果因為徵收土地沒有多餘的土地進行分配和建房,是沒辦法選擇此種方式的。

純貨幣補償

2、農村房屋如果選擇純貨幣補償的話,是宅基地的地價加上房屋的重建成本價,關於宅基地的地價,可以參考當地政府制定的區位補償價。

房屋置換

3、農村房屋拆遷應當有房屋置換的選擇,讓被拆遷的農民自行選擇是要貨幣補償還是要房屋安置,如果選擇房屋安置的話,應當是按照合法房屋的實際面積和安置房屋面積1:1的最低比例進行安置,這是最低的標準,各地的實踐不同,有的是按照1:1.2,有的按照1:1.5,甚至更高,但如果低於1:1的標準,則是不合理的。

棚改補償標準

4、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為:貨幣補償和房屋置換。1、規定一定比例的置換,如舊新按1:1.5的面積置換等;2、將房屋重置成新價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價格,這個和房屋的新舊、裝修、結構都有關係;3、其他的搬遷獎勵。其次,對於棚改拆遷項目中,被拆遷人同樣享有關於依法評估的權利。

凱諾律師事務所拆遷律師提醒:如果低於補償標準,千萬不要草率地簽字拆房,因為低標準的補償很難保障今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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