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戶口承包地如何確權登記頒證?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對家庭人口全部遷入城市居住且戶籍關係全部遷入城市的農戶,應按照戶籍關係遷入城市的規模不同,區分兩種情形確定是否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


非農戶口承包地如何確權登記頒證?

1、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按照其原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依法確權登記頒證。農戶自願申請交回承包地的,可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

非農戶口承包地如何確權登記頒證?

2、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但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規定的:“進城落戶農民是否有償退出‘三權’,應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開展試點。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等政策精神,對全家戶籍關係遷入設區的市的農戶, 原則上應保留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其原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依法確權登記頒證。農戶自願申請交回承包地的,可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

非農戶口承包地如何確權登記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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