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新车借好友出车祸,据不赔偿房产被执行

随着社会飞速发展,汽车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但因车辆引发的事故却层出不穷,更有甚者,因此倾家荡产。

某中学教师吴飞(化名)2016年2月购置新车一辆,总价24万元,用尽平日的积蓄外,还向银行按揭汽车贷款10万元。刚用上新车的吴飞内心喜不自胜,经常开车出门溜达炫耀,在一次闲逛过程中,遇上了自己小学同学陈超(化名),两人一番言谈后,陈超提出借吴飞新车使用两天,吴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男子将新车借好友出车祸,据不赔偿房产被执行

可就在当天夜晚,陈超从酒吧喝完酒飙车过程中,撞倒一名行人,陈超将车遗弃后逃逸,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根据车辆信息查找到吴飞并进行了传唤,经吴飞供认,自己将车辆借给了陈超使用,自己并非肇事者。随后警方对陈超实施抓捕,陈超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酒驾等诸多罪名被判处刑罚3年零6个月。

但在处理民事赔偿过程中,却遇上了麻烦,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车祸车超负有全部责任,而在涉及保险赔偿方面,竟然发现该车并未投保交强险,因此受害人全部损失应该由陈超和车主共同赔偿,但在和吴飞协商过程中,却遭到了拒绝,吴飞坚称自己没有责任。

男子将新车借好友出车祸,据不赔偿房产被执行

因为协商无果,受害人家属聘请律师崔军(化名)代理索赔事宜。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崔军发现吴飞车辆并没有投保交强险,而且在借车时也没有告知陈超车辆未上保险的事实,而陈超是一名社会无业人员,根本没有能力承担赔偿。面对这种情况,崔军认为只有锁定车主暨投保义务人吴飞,才能使受害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鉴于此,崔军将吴飞和陈超列为被告人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判令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120万元。庭审过程中,陈超对自己酒后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但提出自己没有正当工作,根本无力赔偿,且自己借车过程中,吴飞也没有告诉自己车辆没有购置保险和尽到提醒义务,而且自己已经为错误行为付出了代价,请求法庭酌情判决。吴飞却称,自己只是讲车辆借给陈超使用,对后期发生事故没有预见性,至于投保交强险,因新车刚刚提出不满一个月,自己还没来得及购买,但自己对后期发生的事故并没有预见性,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男子将新车借好友出车祸,据不赔偿房产被执行

面对两名被告的辩解,崔军指出,交强险作为一种强制保险制度,初衷是保护发生事故时不特定的第三人,投保义务人不遵守国家强制规定,致使法律保护的法益即受害人获得交强险赔付的利益受损,对该损失有责任予以弥补,即与车辆使用人一同对受害的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崔军针对吴飞的辩解驳斥道,未投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如果车主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则其连带赔偿责任也仅限于交强险偿付限额内。本案中,被害人的损失已经超出交强险的偿付限额,且吴飞在明知车辆没有购置交强险的情况下将车借给陈超,而且没有证据证明尽到了提醒义务,因此在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应该由吴飞一人承担。另外,吴飞在借车过程中也没有审看陈超是否具有驾驶车辆资格,因此在这起案件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在交强险赔付限额之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男子将新车借好友出车祸,据不赔偿房产被执行

经过唇枪舌剑的有力辩驳,最终法庭判决吴飞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35万元,陈超赔偿25万元。但在判决生效后,吴飞始终决绝履行赔偿责任,但也没有提出上诉。2018年3月,在受害人家属申请下,法院对吴飞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并将其位于县城某地段房产进行强制拍卖。(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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