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白,瞭解一下?

在書法藝術中有“飛白”之說,歷來被書家所推崇。“飛白”是用毛筆畫出來的“虛線”嗎?顯然不是。

古今都有“飛白”之說,但並無確切的定義。大凡書家只要一提“飛白”,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但卻沒有一個較貼切的概念定義。一些書法專注、詞典。如《中國書法詞典》亦未編收其詞彙。但這並不防礙書家們對“飛白”的崇高和追求。

東漢末年,蔡邕始創“飛白書”。從此“飛白”的概念便流傳千古,當時的“飛白書”應該是一種書體或字體。自蔡邕之後,“飛白”只作為一種筆法、技法出現於一些書體之中。起到點綴的作用。但“飛白”在歷代文人墨客中似乎成為一個抹不掉的藝術境界與概念。

飛白,瞭解一下?

從我的學習與體會來年,“飛白書”是以隸書的基礎形成的。因為只有隸書的文字造型才適用與“飛白書”的創造,這是第一。

第二是紙的出現。當時紙的出現雖然很粗糙,這卻正是能出“飛白”效果所必需的。其它就是毛筆和墨的存在了。最重要的是自蔡邕之後竟無人達到“飛白”的境界。一是因蔡邕本人天賦、學識高。二是由於漢字的寫字功能與藝術效果不一樣,三是沒有蔡邕的傳世作品留存後世。但書法中的“飛白”說的確為後世的書法創作留下了極為廣闊、豐富的想象空間。真可謂有:“只要意會,不可言傳”之“妙不可言”的妙境。

靳鶴亭先生對“飛白”的特點作了以下歸納:一是筆畫均勻,帶有絲絲毛跡;二是飛白粗細與勢的思想統一;三是裝飾物形象的引入。這些只是從“飛白”效果形式來描繪的,書家們更關心的是“飛白”是如何操作出來的。能把“飛白書”再現出來,一定是現代書法之極致。因為“飛白書”是書法藝術效果的極致表現。它把書法的抽象、黑白、虛實等特徵緊緊地粘貼在一起,使其諸辨證的力度表現得淋漓盡致。

這樣我們把“飛白書”作為一種書體來討論。

飛白,瞭解一下?

飛白書的出現體現了作者對筆墨的枯速緩、滑澀關係的處理。由此產生了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飛白書”是一種毛筆含墨不豐而形成的虛線、虛筆了。別一種觀點則認為:“飛白筆法”是指字的每一點畫之中的露白。我贊成後一種說法。但前一種說法卻是古人長期存在的觀點和追求,這可以從古代一此帶有“飛白”法的書作中看得出來。從現在的墨與紙的條件,實現在潤、緩、澀的條件下出現“飛白”效果並不是太難的事情。而枯、速、滑的“飛白”效果一是偶然性較大;二是有做作之感;三是“飛白”效果有不豐、不厚、不重、不韻、不健之態。而在潤、緩、澀的條件下則反之。且有其立體感、節奏感、力量感、潔淨感、速度感、韻律感。似有一種摧枯拉朽、勢不可擋的氣勢。這才真正體現歷代文人墨客追求書法“飛白”美感之真諦。

但這尚未達到“妙不可言”或“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錄境,只可謂非質學兼優者不能。

“飛白書”的形式選擇

一、 字型書體的選擇

首選的字體(字型)應該是當隸、漢簡之類。其次選古鼓金文(大篆)。這些字型可直接用“飛白”法做成“飛白書”。小篆、魏碑、唐楷不能或不宜用“飛白書”字體。章草、今草及行書類只能用“飛白”法來點綴,不宜多用更不能全用。

二、 用墨的方法

墨不宜焦枯。濃墨或輕墨均可。焦枯墨雖易出“飛白”效果。但有不潔之感,多出病態。若能用淡、輕墨寫出“飛白”效果,書寫“飛白”的感覺也就基本掌握了。

三、 筆、紙、墨的選擇

筆,以尖、齊、圓、健為基,應以柔軟且彈性好為宜。宣紙以淨皮、棉料等吸水性強、紙紋表面粗糙(紙質均勻)。墨必須用書畫專用墨,以便裝裱。

四、 保證書體的可識讀性。

“可識讀性”是書法創作的一項重要原則,蔡邕創“飛白書”時是想把它作為一種字體對待的。應該說,蔡邕是書法上第一個自覺認識到把寫字當成藝術的人。但漢字的“可識讀性”原則的發展最終將“飛白書”拒之門外。即便是現在,我們重塑“飛白書”的形象,依然還要遵循漢字“可識讀性”的原則。因為書法美是建立在漢字“可識讀性”原則基礎上的,一旦不具備這條原則,那就不是書法而是另外一回事了。

五、“飛白”效果的運作

在末下筆之前,我們的意識就先有了為何出“飛白”效果的因素,你可以隨時提按運行毛筆,便可隨時出現“飛白”效果。而是你的情感、意識在隨著筆端在“自然”流動,行筆要舒展,緩慢且流暢。似有“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閒亭信步”的穩健之勢。

“飛白”與行書,草書的關係

自蔡邕後,“飛白書”就絕跡了。只有一些偶然的機會才會出現一些“飛白”技法。這已是很難能可貴的了。因為“飛白”效果在書法藝術因素中最具神采。

中國書法有行、楷之分,屬楷書的有大篆、小篆、隸書、魏碑、唐楷及以唐楷造型形成的館閣體等。章草、今草(草書)亦屬楷書範疇。因為它是以極嚴格的楷法造型的。唯行書不同,它是一種破楷書的草寫、便寫、隨意寫,循字不循楷,是一種破楷的寫法。但離不開漢字的字形原則。

幾乎自漢文字基本成型之際便有行書的出現。如行篆、行隸,也就是楷字的草寫。章草、今草正是在行書的影響下創立的。但章草、今草、草書一經創立,便具有極為嚴格的筆法書寫原則。“飛白書”若形成新的字體,照樣有極為嚴格的楷法。但“飛白書”字形不會進入社會服務功能,只能是一種藝術賞玩罷了。

“飛白書”得以流傳下來,得益於行、草的傳承,但“飛白”在草書中的存留空間很小,這是草書的楷法性質所決定的。

“飛白”是書法藝術的精髓靈魂所在,但不可亂用。雖然“飛白”最難把握,表面看去似是不經意,實際操作卻是精心“安排”的。這或叫恰到好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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