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美不是負心郎

歷史上沒有那一個比陳世美更“冤”,清官竟揹負如此罵名,成為負心郎的代名詞,並流傳千古。可見,小人是萬萬不能得罪的。

陳世美的形象是通過傳統戲曲《鍘美案》而廣為人知的。然而,真實的歷史卻是另外一番樣子。

陳世美不是負心郎

據《湖北歷史人物辭典》記載:陳世美,清代官員。原名年穀,又名熟美,均州(今湖北丹江口市)人,出身於仕官之家。清初遊學北京,順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進士。初任河北某地知縣,後因得康熙賞識,升為貴州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參政。此外《均州志·進士篇》亦有“順治十二年,乙未科史大成榜,陳年穀,官貴州思石道兼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參政。”等相同記載。

據考陳世美在貴州為官時,有兩個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士子仇夢麟與胡夢蝶昔日與陳世美一同進京赴考時,曾以錢物助陳世美,這次從均州來投,欲謀取官職,沒想遭到了陳世美的回絕,並勸以刻苦攻讀以求仕進。仇、胡二人失望之餘頓生報復之念,遂將社會上一些升官發財、忘恩負義而拋棄妻兒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了陳世美的身上,把當時流行的《琵琶記》稍加改編,編成《秦香蓮抱琵琶》劇本在陝西、河南等地演出,後來根據觀眾的願望,又改編成陳世美讓包青天給鍘了,於是清代的事也就“演繹”到了宋代,戲名也變成了《鍘美案》。由於戲劇《鍘美案》的家喻戶曉,陳世美的形象已在人們心中定格,陳世美已成為一個符號--代表了天下所有薄倖負心的男人。據說,現在當地仍有“北門街不唱陳世美,秦家樓不唱秦香蓮”的俗話。

陳世美不是負心郎

《秦氏還魂配世美》中記載的“陳世美”是“鈞州秀才”(鈞州今河南禹州。明萬曆三年即1575年,因避神宗朱翊鈞的“鈞”字,改鈞州為禹州。),有妻秦氏(沒有說明是否名“香蓮”),進京趕考,登科作官後,拋妻棄子,獨享榮華。秦氏進京尋夫,世美居然只要兒女,不要糟糠,派人殺害秦氏。經過一番故事,最終以秦氏還魂、世美充軍收場。

陳世美不是負心郎

據江蘇省社科院文學研究所原所長蕭相愷曾在《中國古典通俗小說史論》(南京出版社1994年版)中發表過《〈百家公案〉與戲劇考論》一文,文中稱:“《百家公案》中有《秦氏還魂配世美》,為後世京劇《鍘美案》、全本《秦香蓮》及淮劇《秦香蓮》、《女審》等所本”。由此可見,《秦氏還魂配世美》中已有“陳世美”,其故事梗概即是日後的《鍘美案》的原型。

小說的故事情節移植到戲曲,最早僅見於清末焦循《花部農譚》中提到“花部中有劇名《賽琵琶》,餘最喜之,為陳世美棄妻事”。基本框架與小說相類,但情節較小說充實,許多情節、人物為後來梆子、評戲、京戲的濫觴。

陳世美不是負心郎

據此可知,《鍘美案》的故事在歷史上是真有其人,卻無其事,《鍘美案》確屬戲劇舞臺上的歷史“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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