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的内容有哪些?要求公开内容被拒绝,农民应该怎么办?

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

村务公开的内容有哪些?要求公开内容被拒绝,农民应该怎么办?

那么村务公开都需要公开什么内容呢?

1、村财务公开

包括村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明细及收益情况;救济款发放、惠农补贴情况、建设费用、集资款明细、集体代付代缴费用;存款利息收入;义务工、以资代劳等一切财务来往。

2、村民自治事务公开

包括享受务工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投资项目及资产承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承包流转情况。

3、村政务公开

包括计划生育、征兵;土地补偿、救灾款物发放、大病救助、低保申报、宅基地审批以及国家投资项目、招商引资等。

村务公开的内容有哪些?要求公开内容被拒绝,农民应该怎么办?

最近有农民朋友咨询中师律师,村里卖地款中的几十万元下落不明,村民要求公开账目而被村委会拒绝。为此,该村村民先后多次到各级政府部门上访,一直没有结果。村民们不禁感叹:难道村务公开就这么难!村民们真不知道遇到上述情况应该怎么办。

《村委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村务公开的内容有哪些?要求公开内容被拒绝,农民应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不配合村务公开的村委会,农民可以根据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向本村村务监督小组反映,请他们督促村干部尽快公开村务,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向乡(镇)党委、政府或者县民政局反映要求,由他们责成村干部公开村务、财务。如果村内的绝大多数村民都对现任村委会不进行村务公开有意见,对现任的村委会班子已经不信任,也可以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有关罢免的条文,对村委会实行罢免。如果罢免成功,就可以另选村民信任的人组成村委会,通过新的村委会公开所有的账目,真正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保证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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