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出“腫瘤”,手術中腫瘤卻不見了,簡直“白挨一刀”,家屬索賠

體檢出“腫瘤”,手術中腫瘤卻不見了,簡直“白挨一刀”,家屬索賠

體檢出“腫瘤”

手術過程中確認沒有腫瘤

范小姐回憶,由於其母親只是回家過年,順便做個體檢,沒有想到查出有病需手術。“體檢前已經買好了回廣州的車票,也沒有請假,完全沒有心理準備。”家屬諮詢醫生是否可以過兩個月再做手術,“醫生告訴我們,瘤子很大且會長大、病變,很危險,建議馬上手術。”范小姐說。

得知自己可能患上惡性腫瘤後,謝女士很受打擊,出現悲觀情緒,並向女兒表示不想做手術。在孩子們的勸說下,謝女士才勉強同意手術切除病灶。兩天後的2月26日晚上8時左右,謝女士被推進手術室,范小姐等家屬在手術室門口等待。“大約兩個小時左右,我們以為手術應該可以結束時,醫生出來告訴我們沒找到腫瘤,但子宮有些偏大,問是否需要切除?”

院長賠禮道歉

家屬提供的《手術知情同意書》記載:謝女士手術中“未見明顯分界清晰瘤體”,在文書下方醫生書寫了手術情況說明,並給出了“暫不處理”與“行子宮切除術送病檢進一步明確”兩個選擇。范小姐簽上了“要求暫不處理”六個字。

走司法途徑最公平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認為,誤診是指醫生在臨床醫療工作中因主觀或客觀因素的影響,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結論。誤診一般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責任性誤診,另一類則是技術性誤診。另值得一提的是,誤診一詞是醫學術語,而非法律術語。誤診本身是不會產生法律責任的,只有因為醫生的過錯(過失)所導致的誤診,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此,郭剛律師建議:患方可以與院方通過相互協商、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及尋求調解等方式進行充分溝通,若仍達不成一致意見,患方完全可採取提起訴訟的方式來尋求糾紛的最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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