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視同繳費年限?

偶像風之子



社保中的視同繳費年限這個名詞,最早出現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未,指的是在國家未實行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國企正式職工擁有的連續工齡。國有企業於一九八八年首批開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試點,當時社保的目的是保障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能及時足額髮放,已退休人員造冊直接進入社保系統,以收取在職職工保險費用發放退休人員工資,實行差額撥付。在職職工以前國家認可的工齡,稱視同繳費年限。

那時,由於職工退休仍按以前的辦法審批,即按本人標準工資根據工齡享有不同的折扣,所繳的養老保險只是微不足道的補充。大家對視同繳費年限並無認識,也沒有權威的解釋。直到社保系統從一九九六年起建立職工養老個人帳戶,才明確國企職工一九九二年以前的工齡為視同繳費年限。集體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也照此辦理。目前,機關事業單位也從2014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其以前國家認可的工作時間為視同繳費年限。

提問者曾在兩家研究所工作,不知道這兩家研究所屬於什麼性質?也不知提問者在研究所工作時的身份?我只能這樣回答:如果您所在的研究所是國有的,您又是通過考試錄用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您現在應該已經辦理了養老保險手續,而且正在逐月扣收您的社保費用。那麼,您2014年以前的工作時間為視同繳費年限。

順便說一下,屬於國有的研究所由於受編制的限制,常在所內採用不同的用人方式。有勞動合同制,也有勞務合同制,這些人員都是通過勞動合同規定工資待遇和社保繳納,不存在視同繳費年限。

還有另外一種情況,這兩家研究所屬於民辦性質,應該及時辦理員工社保手續,也不存在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社會保險制度中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實際繳費年限,就是你在工作時每個月用自個的銀子繳納的養老保險,有多少年,就算多少年~另一種就是問題中所提到的視同繳費年限。這個名詞對很多人來講都很陌生,以前沒聽過。


我們國家以前是沒有社保保險的,你在企業退休,企業就發給你退休金;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就由當地財政發給你退休金。所以也沒繳納社會保險這一說法。


但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起,我們國家開始陸陸續續建立社會保險制度,以上海為例,1993年1月開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就是從此以後,自己的養老保險自己交一部分,單位交一部分。退休以後再逐年領取交的這些養老金。那麼,問題就來了,93年以前的人怎麼辦?就按照1992年底之前的連續工齡,來計算繳費年限,因為社保法規定,必須繳滿十五年才能領取養老金,所以繳費年限是很重要的~機關事業單位的同志們不用繳納養老保險,那怎麼辦~就按照視同繳費年限來處理。

最後,你在研究所或其他事業單位工作的話,肯定有工作合同的,拿著這個工作合同,到時候就去社保部門,可以算視同繳費年限,就是說,你當時所在的單位沒繳社保,是因為根本不需要繳,但你工作了多少年,可以算作你繳費了多少年,就是專業術語虛賬實記~


知更之鳥

在回答視同繳費年限問題前,先說一下參加工作時間、繳納社保時間、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建立時間。提問中未說明開始參加工作是哪一年,只說在兩個研究所工作。這個只要有調令和勞動合同,就可以在檔案裡面有記錄,可以找原單位諮詢查證。北京市一九九二年實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制度,一九九六年全國普及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個人賬戶制度。下面再看視同繳費年限靠譜說法: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注意這裡的連續工作時間,由於在兩個研究所工作,如果勞動人事處正規辦理手續,研究所的工作時間就是連續工作時間。

再看關於視同繳費年限進一步解釋: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發養老保險金。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瞭解了以上內容,再看怎麼處理你所擔心的問題。建議先找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帶上戶口簿、身份證、檔案等,說明情況後由社保工作人員提出具體意見,以便有的放矢的解決出現的問題。


湖光水色

社保中的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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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師

你在兩個研究所工作了兩年和三年。

工作期間沒有繳納保險,是否視同工齡,需要根據你的身份定。

視同工齡一般是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前,或者說是個人繳費以前,固定工身份的連續工齡才可以視同。

後來還有復退軍人以及上山下鄉知青。

如果你所在的兩個研究所是事業單位,你又是事業編制,同時符合轉調手續,如果工作期間,當時沒有實行給事業單位社保繳費制度,後來到企業是可以視同工齡的。

但就是怕你在兩個研究所是臨時工,研究所是事業單位又沒有用人權限,然後沒繳納保險這樣,是不會視同工齡的。

所以,好好問一下到你原先的工作單位,沒交保險究竟是什麼原因,該補的儘量補上。


暖心人社

我在兩個研究所分別工作了兩年和三年。但當時研究所沒交社保。據說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說法。接下來我該怎麼處理呢?


這要看你在研究所工作時是否實行養老保險繳費政策,如果是在養老保險繳費政策實行之前,那可以作為視同辦理,但是你必須是正式員工並且有當時參加工作的檔案,然後拿著檔案到社保局辦理認定,社保局認定後就可以按照視同年限計算退休待遇了;如果是在養老保險繳費政策實行之後,那就是研究所拖欠社保費用,這種不能按照視同計算,最多就是你和研究所協商給你補費。


社保知多少

樓主你好如果你的養老保險繳費。明細中顯示一個視同繳費年限。那麼這個年限就是你在全國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之前。就已經參加了工作,而工作過的年限都被稱之為是視同繳費年限。

因為在全國開始正式繳納養老保險之前,所有已經參加工作的職工,並沒有參加養老保險。而這部分人都已經有一定的工作年限。那麼這些工作年限只能以養老保險中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也就是說,雖然他們沒交養老保險,但是。同等的視做交養老保險了。所以它的名稱就叫做視同繳費年限。

一般來講是在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職工才會有這個視同繳費年限。1992年之後,全國統一開始正式繳納養老保險以後。那麼在參加工作的職工是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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