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繳公積金,怎麼辦?

單位不繳公積金,怎麼辦?

如果給我的摺疊掉,我發誓離開【今日頭條】。現在不給職工繳公積金的單位多如牛毛。很多人都說法律沒有強制性繳納的規定,公積金就是單位給員工發的福利,可以不用繳。其實,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公積金並不是可繳可不繳的,而是法律規定必須給員工繳納的。

單位不繳公積金,怎麼辦?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那麼單位如果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該怎麼辦呢?

有好多人說,不給繳納就找勞動部門唄。這個就錯了。勞動仲裁委員會對住房公積金的爭議案件是不予受理的。那麼維權的員工,到哪裡去投訴舉報呢?去縣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對了。

那麼,維權員工去縣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的時候,需要準備哪些東西呢?

①本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②維權員工與單位的勞動合同,本人的勞動手冊。

③工資條、銀行卡流水,這個很重要的。你的公積金的繳納基數就是按照工資條上的數據來的。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這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所規定的。

單位不繳公積金,怎麼辦?

如果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將會得到怎樣的處罰呢?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會責令單位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單位情願罰款還不去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納手續的。員工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單位不繳公積金,怎麼辦?

我想說,罰款太少了!不給繳納的應該重罰50萬,100萬,罰到他們的痛處。違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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