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尽责该怎么办?

三千越甲可吞吴417

这个问题不难处理的:起诉他。

不知题主当初找的是律师事务所还是律师个人,正常来讲,律师收费后律所是要给你出发票或者收据的,证明这是一个执业律师。

还有,你说他不尽责,到底怎么个不尽责法?题主没有说清楚啊。

比如,你们约定官司必须胜吗?还是约定他代理到强制执行阶段?还是执行款完毕……

你们双方合作细节我们不清楚,不好下定论,但如果照你所说那个律师已经不执业了,那律协自然无权干涉此事,包括他之前所在律所。

在此情况下,你就只能走诉讼途径了咯,他作为一名曾经的专业律师自然清楚诉讼的威力,如果他做的有不对的地方,自然会跟你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是你“认为”他不尽职,或者自己有点无理取闹,那到了法庭,法庭自然会给你判的一清二楚。


普了次法

这个问题的回答有些乱,我来说几句。

第一,题主描述的律师大概是个什么情况?

生活中有一种律师,我们把他们叫作“野律师”,更不好听叫“黑律师”。

比如我所在的苏州,在周边乡镇,这种律师比较多,他或许是当地人,更多情况下是从别的地方来的,有律师证,挂靠在当地某个律师事务所,但在律师事务所里连一张办公桌也没有,办公室就更别谈了。

野律师接案件全凭自己一张嘴,凭的是“个人信誉”,合同是自己打印的,出庭函是从律师事务所事先拿到的空白函,有需要了自己填上内容。

野律师能吹(不能吹的都死了),什么大话都敢讲,他一般不和你签合同,通常会告诉你,如果需要事务所盖章的合同和正规发票,他要交税所以要涨价,比如他收你5000元,你要合同他就涨到6000元。

这种律师是流动型的,在一个地方混不下去,他就换个地方继续。

第二,题目中描述大概是个什么情况?

(1)双方签了“合同”,但这个合同没有事务所公章,而且都被律师收走了。

(2)律师费已经付了,是银行转账,但不是付给事务所,而是给了律师个人。

(3)律师拿钱不办事,不接电话,甚至在短信里恐吓(这一点别怕,哪怕是野律师他也懂法,知道后果,他不会为这一点小钱把自己弄进去)。

(4)当事人找律协投诉时,已经过了两年。签合同时,对方的身份是当地某事务所律师,但后来连律师证都注销了,当然也不再是事务所律师。

(5)合同约定,有纠纷由仲裁委员会解决,不归法院管辖。

第三,关于上述内容的分析。

(1)当事人手里虽然没有合同,但能够证明,律师与自己曾就聘用律师事宜,进行了磋商,其后又向律师支付了一笔金钱。以上两个证据可以证明,合同关系确实存在。

(2)律协确实管不了这件事,或者说很难管。

管不了的理由,倒不是“超时效”,而是律协只能对律师从业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处理,这个人现在已经不是律师,当初签订的聘用律师合同,也存在重大瑕疵,律协手里权力有限。

(3)律师事务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与律协不同,当初野律师是以“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身份,承揽业务,这一点获得了律师事务所的“默许”,在这其中出现问题,律师事务所不能置身事外。

从法律上讲,当事人聘请的不是“某律师”,而是“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仅是事务所指派来负责相关案件的执行人,合同主体应当是律师事务所。

要知道,野律师挂靠在事务所,事务所是要收费的,不能说事务所收了钱,却一点责任也不承担,眼睁睁看着有人用自己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对不对?

(4)去仲裁委员会立案,行不通。因为当事人手里没有合同原件,无法证明仲裁条款的有效性,哪怕立案了,最后的可能也是被驳回。

第四,关于解决方案。

如果从法律层面分析,题主描述的应当是两个问题:(1)律师聘用合同是否成立;(2)律师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律师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笔者关于这件事的解决方案是分两步走。

(1)向法院提起合同违约之诉,被告是律师事务所和野律师本人。

这个案件不求胜诉,在审理过程中,通过事务所和野律师的“相互对掐”,把事实搞清楚,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掌握证据,为下一个案件作准备。

可以想象,事务所被起诉后,肯定极力推卸责任,不承认合同与事务所有关,一切都是野律师的个人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又有两种可能,其一是聘用律师合同成立,由律师事务所承担责任(可能性不大);其二是聘用律师合同不成立,野律师收钱是个人行为(可能性较大)。

(2)将第一个案件撤诉,再提起第二个诉讼,即不当得利之诉,要求野律师返还财产。

在第二个诉讼中,当事人最有利的证据,就是在前一个诉讼中,律师事务所和野律师在法庭上的陈述,以及提交的证据。

结束语:不熟悉法律的朋友,看了上述解决方案,或者会觉得头疼,其实我已经把程序简化。

这件事告诉我们,花钱聘请律师一定不要贪图省事,必须与正规律师事务所律师商谈案件,签订正式合同,否则等于给自己找了新的麻烦。


99随便

关于"律师不尽责该怎么办"的问题?


一是必须转变对律师的认识;二是依法依规;三是不再给银子,别让忽悠了。

对于律师,即是一项职业,更是一项社会事业。

分为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

公职律师即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许可证的人员,和受聘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司律师;

公司律师即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许可证的人员并能依法开设律所开展律师业务。

题主的″律师不尽责该怎么办"问题,依法应该是不存在的。无论公职律师,还是公司律师,他们的执业资格与法官、检察官等同。

即只有取得大学法律本科学历的人员,才有资格考取法官、检察官和从事律师职业。

尤其律师职业在国家从业人员中属于自由职业者,他们的收入全靠自已挣,他不尽职,等于自砸饭碗。

因此,任何律师决不可能拿着饭碗不负责。


这里主要是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有偏差。一般人认为:花钱请律师就是要把官司打赢,沒有打赢官司就。是律师不尽责。

这是片面的,也是错误的。

律师和法官、检察官、警官遵循的基石是:忠实于事实真象和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及行政规章。这是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的四驾马车。目标一致,作用不一样。

官司的输赢是证据证明的事实真相是否触犯了法律。如果是,辩护的作用只能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无罪。当事人不能因为没有把官司打成无罪,而认为律师不尽职,这是错误的,这是一。

二是律师必须依法依规。依律师法执业,依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辩护,以法定收费标准收费,这是公开的。

但是,很多人认为花钱请律师就是打赢官司,把有罪官司打成无罪官司,把还债打成追讨,甚至不择手段,漫天要价,索取钱财,无理狡三分,成为"讼棍"。这是需要警惕和防备的。

三是对于真正的只拿钱不尽责律师。最好的办法是法定收费标准内不再支付任何费,或解聘。

管见了。


世好3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司法考试考了4年3次,实习证交了7种材料才拿到,实习考核交了16种材料,办理执业证交了17种材料。无论是司法考试也好,办实习证、律师证也好,都是一个比较艰难的过程。所以说我们都是非常之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资格,不会出现您描述的这种情况。您去律师事务所与一位“律师”签订了委托协议,交了律师费,按照常人的判断,应该是没问题的,但是居然遇到了骗子,真是奇葩的“律师”,奇葩的律所。

首先,分析一下诉讼时效这个概念,诉讼时效一般来说不会发生“过期”的情况,只是没有注意到诉讼时效有中断、中止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普通的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前)为两年,但会因为您的每一次主张权利达到中断的效果,中断一次,又重新计算两年,最长是20年。也就是说您要去搜集一下主张权利的证据,无论是催办事也好,催退款也好都可以,但最关键的是你要能把主张权利的证据展示的第三方看,口头的是难于举证的。

其次,合同有约定管辖的话,该约定的管辖机构必须是唯一的、有权管辖的,管辖机构必须是真实存在的,那么这条管辖条款才会有效。如果约定的很模糊,那么就按照法定管辖来做就行。

再次,既然是注销,说明原来他是个律师,肯定由于他的这种恶劣行为方式被迫注销了。既然原来是律师,而且有可能就是那家律所的律师,你也可以找那家律所呀,律协投诉律所管理不善,还可以找司法厅去投诉。

还有就是你的律师费是转到律所还是律师的名下?一般来说除非有特殊情况,律师可以代收费,不然一般都是直接支付到律所的账户,律师是不能私自收费的。

最后呢,这个事情可能并不是简单的不当得利这么简单,“律师”隐瞒了已被注销的事实,并且如果你知道这一事实,你是不可能跟他签合同的,也就是说他隐瞒了重要的决定签与不签的事实,虽然大多数诈骗都是说一大堆假话,有时候不作为也是可以骗人的,所以你也可以到公安机关去报案,这里需要注意一下你们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律师”注销律师资格的时间的前后的问题。签了合同再注销就不存在诈骗。

整个事情看下来,感慨良多,各行各业都有好有坏,人员素质也有层次不齐,但是就算在这么严格的审查制度下,律师队伍中还是有这种情况发生。我们这边还有个更奇葩的,假装律师接案件,还敢去法院开庭,在一个巧合之下,他伪造的律师证被人识破,在法院就被抓了。

总之说了这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在您找律师解决纠纷的时候,由于“律师”和律所的原因,产生了另外的一个纠纷,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云南王珏律师

律师不尽责要看怎样的不尽责。该律师是否在帮你打官司的过程中没有保守你的隐私或者泄露了你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或者没有谨慎保管你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或者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你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委托事项再或者接受你的委托后超过你的委托权限进行活动更甚至的是帮你打赢官司后为他自己或他自己的近亲属收购、租赁你的标的物等等等等。

你确定该律师存在我以上分析的相关情形之一或几项并有一定的证据后,你可以适当分析选择向律师事务所投诉或者向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普通的说县区司法局、市司法局进行投诉,你分析的该律师不尽责情节不太严重可以向当地的律师协会反映,经过这些反映和投诉,你可以根据你与律师事务所的合同提出赔偿或退费,该律师经过调查和核实可能被罚款或被要求停止执业资格,严重的被注销执业资格,该律师触犯了法律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果由该律师代理的案件尚未被法院开庭或判决你可以中止或解除该律师的委托并依据法院的规定提交相关文书,由该律师代理的案件如果还没有送到起诉庭你可以抢时间提前到律师事务所要求更换律师或者依据约定解除委托合同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重新聘请律师!

我的以上回答有些是我的亲身经历希望那些奔波在被迫打官司维护自己权益的当事人朋友能看到并记住以免走弯路使自己遭受重大损失,有的回答不尽周全你可以继续询问专业人士,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也感谢你对我的信任!


鄂东刘师傅



根据亲身经历,律师收了代理费却不尽责,起诉他(她)的做法实乃下策。

且不说起诉手段时间漫长颇费精力,单单是根据“谁主张谁取证”的原则,这里面临着不少取证的困难就足以让人大伤脑筋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变“起诉”为“投诉”,即及时向律师管理的司法部门进行投诉。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外表风光,能言善辩,收入不菲的律师实际是有其软肋的——一则是靠名声和信誉来吃饭,二则是靠律师执业资格证来承揽案件。如果你手握一定真凭实据,向以上部门举报投诉,这个律师的日子就不会太好过,甚至主动低头求和解,也在两说。

下面,以亲历的真实案件,谈一下自己的做法与感受。

一年前,在邻市发生了经济纠纷,就委托当地一名律师,交钱之后,很快被立了案。原来第一次开庭的时候是不想过去的,可能是在心里中对律师太过于信任,但架不住家人劝说(异地打官司,人生地不熟,怕有啥意外发生),结果不期而遇至到了审判现场。



呵呵,担心的一幕果然发生了,到的时候庭审已经开始了二十来分钟,可是现场却不见自己的代理律师。一问书记员才知道,自己的代理律师只来了十分钟(提供了相关材料),找了个借口就出去了(后来才知道,下午他在另外一个城区的法庭也有案件,开庭时间冲突了,想着我是外地的,案件标的也不大,估计开庭时多有不在,耍小聪明就想到了此招),主审法官当时也很生气,认为原告代理律师藐视法庭,对其不尊重,就让我抓紧联系律师赶快到庭。

眼见代理律师千呼万唤未回来,只好硬着头皮亲身上阵,好在此前有一定的诉讼经验,还参加过多次演讲比赛,感觉效果还算不错。

庭审结束后,找该律师讨说法,其却在一味狡辩推脱责任。想得美,这世间哪有收了律师费还不办事的道理!一怒之下便生起了向当地司法部门投诉举报的念头。



而随后的结果却是出人意外,真应了那句话——

“只要鼓起勇气踏出那一步,必定就能有所改变。

看到了翔实的证据材料,律师科一位负责人要求其妥善处理好群众投诉,否则将采取“制裁措施”。这时律师的电话很快打了过来,态度是出奇的好,当场承诺要退还律师代理费,并愿意主动赔偿N万元的经济损失。

至此,这桩律师不尽责的事件,通过一番较量,斗智斗勇,以群众大获全胜宣告剧终。💐💐💐👍👍👍


霍小姐的八卦炉

题主这个情况不太好处理,既然这个人已经不是律师,律协是管不了他的。

不知道你的转账是转到律所账户还是他个人账户?合同是跟律所签的还是只有他本人?

跟律师的委托关系其实从法律上来说不是直接跟律师建立委托,而是跟律所建立委托,律所派出某律师来办你的业务。

所以你可以拿你的合同照片和转账记录去他本来所在的律所,要求律所另外给你委派一名律师。

如果你的合同是跟他个人签的,同时转账也是转到他个人账上,那么确实最好的方式就是起诉了。


彩虹律师狗狗

看了许多回答,感觉有些回答有偏差。具体如下几点:

1、委托合同约定有争议找仲裁委员会解决,首先应找仲裁委员会解决

2.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去法院撤销仲裁,另行起诉。

3、题主的问题,还看委托时这"律师"是不是律所的人,如是,律所对此应承担无限责任;如不是,还可看他接案时有没有己经注销了律师执业资格,是不是无证接案。对于没有尽责的人,可以追责,让其承担应负的责任。

4.律师是我国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一环,衷心希望律师们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依法接案办案,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为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永乐园林66213892

1、因为他现在不是律师身份,所以律师协会管不了;2、合同你没有持有,无法证明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不行(但可以参考下面)。3、同上,律师协会确实无法处理。

思考:

1、如果有事务所公章出现在公开场合,则可以调取,以证明事务所和你有委托代理合同关系,这样,相关的投诉、民事诉讼就可以进行了。

3、如果仅仅有向其个人账户的律师费转账作为证据,那么,你只能向法院提起对其个人的诉讼(对其单位账户转账则可以诉讼其单位)。

4、关于时效,既然事情没有办理,那么,不存在时效已过的问题。


杭州刑事律师

很遗憾你遇到了一个无良律师,该律师已经被吊销执业许可证,律协确实已经无法管他。最好的办法就是,搜集证据,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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