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维权咱换种轻松的方式打开,这些合法权益了解下!

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从未间断,且一直有激化的趋势,这两者之间有矛盾发生时,业主维权的标配就是一吼二闹三静坐,这样的维权到最后结果还往往不如意,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多半是因为业主搞不明白自己有哪些应有的权利。这些法律赋予的权利不用,业主们不觉得浪费么?


业主维权咱换种轻松的方式打开,这些合法权益了解下!

业主维权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对小区共有区域有管理权和收权益,且公共收益有所有权及支配使用权。另外,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了上述权益,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还享有如下维权权益。该规则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一部规则。那么,何为业主大会、业委会?看着这两个新名词,业主有点懵,压根搞不明白它俩有什么区别。

业主维权咱换种轻松的方式打开,这些合法权益了解下!

业主维权

首先,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是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务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业主大会可以说是业主行使权利的最高机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 8 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行使的职责主要有: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决定,等等。

其次,业委会是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中选举产生,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大会的主要职责任是: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

(六)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不难看出,业主个人享有的权利较为薄弱,而当业主集体组织成,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后,业主的权益才能真正的体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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