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明縣司法局“四項措施”做好掃黑除惡工作

東明縣司法局以強化律師管理、法律援助、法治宣傳、矛盾調處四項措施,積極做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全力保障社會平安穩定。

一是強化律師管理。建立律師辦理涉黑涉惡案件請示報告制度,加強律師涉黑涉惡案件的辯護和代理指導,規範律師執業行為,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忠誠履行律師職責使命,確保法律正確實施,做到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是強化法律援助。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對涉黑涉惡案件侵害社會弱勢群體的實行優先法律援助服務,教育引導群眾運用正確的方式表達合理的法律訴求,堅決與一切侵犯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黑惡勢力作鬥爭,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是強化法治宣傳。將憲法、刑法以及其他與掃黑除惡有關的法律法規,作為普法工作重點,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掃黑除惡法治宣傳活動,大力弘揚社會正氣,增強人民群眾與黑惡勢力作鬥爭的信心和勇氣,積極打造防範和打擊黑惡勢力的強大輿論聲勢。

四是強化矛盾調處。組織動員基層司法所、各級人民調解組織等方面力量,積極做好社會矛盾糾紛的預測、走訪、排查、調處工作,對發現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線索及時報告,紮實做好掃黑除惡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東明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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