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处死刑后,罪犯的心态会如何变化?

黄粱相伴庄生梦

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的,轻蔑法官宣读最终判决,回到号里也装做若无其事。不过,几天之后,情绪开始焦燥,临刑将近时,人会出现沮丧,流泪,呆滞,常自言自语。

二审驳回原判,最终改成死缓或无期,回到号里,他不像在看守所里,好像到家了。但这样案例,能有几个?

重大刑事死刑犯,没有那么多表情外溢,称霸监舍。临刑走出号门之前,还会昂首挺胸,不过大多数细看腿,都在发抖,神情迷茫。

一些自身认为可死不可死的,一但死刑判决书下达,当庭失态,口无遮拦,回到号里抓心挠肝,彻夜难眠。跟这个表白,跟那个探讨,各狱友也出谋划策,有用的、没用的,胡扯的,装明白的全都上,上诉被驳回后,更多的是不服,但无奈时,也知道无力回天。有时放弃后又心有不甘,折腾数日后,被执行当天,没词儿了。


骁勇34

首先给大家说明一下,死刑犯都是在看守所度完余生,死刑犯不会去监狱的,执行死刑是直接从看守所带走的

其次,看守所的待遇和监狱完全是天壤之别,一个地一个天,一个是因为监狱是属于司法部直接管理,所以各方面的待遇都很好,可以这样说,大部分的人在外面吃的还赶不上监狱的!而看守所是属于公安部管辖,公安部是暴利机构,所以……所以死刑犯由于是在看守所度完余生,日子和生活都不会好

死刑犯在判决之前都会对自己的情况有一定的认识和心里准备,而且在看守所的犯人由于看多了各种案件,所以各个都算是半个律师,所以死刑犯得知自己判了死刑,虽然是打击很大的,但是也不会很乱性

死刑犯当得知自己是死刑后,都会由管教带上脚镣,所以他们只有到执行日带走才会解除脚镣,生活睡觉都是带脚镣的

由于看守所的制度很严格,惩罚也很残酷,所以即使你是个死刑犯,也很少有人会太过暴力或者搞事的,都很老实,该干嘛干嘛,等死,因为你想日子好过点,就要老实,不然,死刑犯又怎么样,死刑犯多了去了!同监室的犯人也不会怕他,毕竟他戴着脚镣,毕竟算准了,他不敢闹事,还有要说明一点,死刑犯大多都不是单独关押的,都和普通看守所在押人员待在一起,同吃同睡,顶多就是睡的位置好一点,大家照顾他多一点,毕竟也是可怜人

所以,死刑犯得知自己是死刑,顶多头几天吃不下饭,但是情绪生活都是很正常的

我在看守所呆了2年,有一年半待在监室,我们监室有2个死刑犯,由于监室人多,每天都抱着睡的,没觉得死刑犯有什么了不起的,都是普通人,和你们在外面看的行人一样,区别就是你们在外面,他们在里面等死而已

其实很多死刑犯都巴不得快点死的,因为看守所日子真心不好过,但是你想死都死不了,因为死刑要走程序执行要等时间的

而且几乎所有的死刑犯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只是知道自己快了,但是生活还是该干嘛干嘛

我们监室有个死刑犯,刚刚还在和其他人有说有笑,忽然,管教在外面喊“某某某,上路了”然后他就脱掉辨识服,在穿便服的时候,一下午脚站不稳腿软的坐下去了,其实不管他多强硬,但是当真正那一天来临的时候,很少有不回腿软的

所以大家别看电影电视里面的死刑犯怎么怎么样,都没什么了不起的,也没什么凶残的,都是普通人而已,也算是可怜人

ok,先说这么多,有什么问题在下面留言,尽量都回复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首先是在宣判那天,普通的被告人通常由两个法警押送,但对于判死刑的被告人,通常会安排三个法警押送。一些比较敏感的犯罪嫌疑人,从法警数量上就能预感到自己命运。在押送的途中,这些犯人会有各种表现。一些求生欲望特别强的,会不断地问判决结果。押解法警虽然心里有数,但为了稳定他们的情绪,一般都会回答‘不知道’、‘等宣判吧’。等到了法庭,在宣判的那一刻,无论这些犯人的心理素质再好,还是会紧张得难以自抑。几乎所有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在听到“一审判处死刑”时,身体都会抖动一下,心理还是接受不了。

宣判后在羁押室,法警都会主动问这些被判了死刑的被告人“要不要抽烟”、“要不要喝口水”,死刑犯基本都拒绝了,心情依然处于波动状态。在押回看守所的路途中,由于担心被告人在绝望的情况下自杀自残,或者亡命逃跑,法警会向他们灌输“生的希望”:“你还可以上诉,还有二审,最高院还要核准。你现在的表现依然很重要。”,死刑犯都是默不作声。

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如果提出要与亲属会见,其家人又愿意前来会见的,一定会安排会见,因为会见亲人是死刑犯最释放情绪的时候。法警们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亦尽量人性化,不会卡着时间,而是让他们把想说的话说完。有些死刑犯会主动提出结束会见,然后给家人磕头,头也不回地离开,留下身后的家人痛哭不已。

终审死刑的罪犯,回来头两天晚上,会坐在那里仰头空想,唉声叹气或是小声地哭,这时很少有人去打扰,这个心理大关必须要死刑犯自己熬过去。一般要经过一周多的“折腾”,大多数死刑犯的情绪会渐渐平复,开始向别人打听什么时候执行。这时对他们来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执行,这是一种煎熬。

在这个时期,死刑犯会主动要纸笔写遗书。因监管需要不能让死刑犯接触笔,大多数情况下,会由轻罪在押人员协助书写,死刑犯只需口述。写遗书很费时间,有的人甚至会写一年,有的人则是断断续续地写几个月。偶尔也有不写遗书的死刑犯,那是一心求死的。

而当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复核通知抵达后,原审中院法官会提死刑犯签收,这时,死刑犯会有新一轮情绪变化,回死囚监舍路上几乎都不说话。在监舍里,死刑犯会经过一个下午的沉默,在晚上恢复常态。这时候,监室内的气氛通常会显得很好,有道别、有说、有笑,待执行死刑犯这时显得很放松,他们说这是解脱,为犯下的罪孽赎罪。而死刑犯之间会道别,很多人说相信生命轮回,至少嘴上这样说。

到了刑场上,多数犯人都会被吓瘫。能保持平静的不多。他们在人生的最后关头,大都充满了对生的渴望。执行死刑前,法警通常会请死刑犯抽三根烟,这样做一是平抚犯人的紧张心态,二是有着象征意义,就是民间所谓的‘一路走好’、‘上路烟’。

这就是死刑犯从听到判决后到被执行前,一路上的心路历程,时间或长达一年,或短则二三个月。


哈密瓜的家乡

网络配图,如侵删。

只因有机会见过,所以写下分享。罪犯在一审之前已经经过公安机关立案、取证和检察院审核,法院审查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后择日开庭,罪犯对所犯罪行早己已心知肚明,一般一审结果下来后,并没有太大心理表现,只是回到看守所静下来才有时间五味杂阵,表现不一,有悲观有大哭有失语,但均回天无力,只能等待他的末日到来。

二、随着铁门外走廊传来的由远及近的铁链拖地声,有经验的老犯人张口就说判死刑的来了。号子里众人立马正襟危坐,不敢出声。




当铁链拖地磨擦发出的刺耳声停在号门外,众人的目光全注视在铁门上,心里都在想这是何方神圣,竞要走到人生尽头。

管教从外面打开门,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是个精瘦的小个子,一副生绣的大脚镣锁在脚腕上,格外刺眼,他所戴的手拷也截然不同,是铁的马蹄形的,与常见的不锈钢手拷差别很大,要打开费时,这些装备障显了此人的重要性。

管教跟他说:今天判了死刑,还有上诉机会,来到这个新家,让他们帮忙写好上诉书,安心等待高院判决。1号上前挽着死刑犯,把他带进号房,我出门把他的脸盆衣服搬进来时,看到门外还站着4名押送的持枪武警。

号门被关上后,众人便以死刑犯为中心,围拢过来,1号便亲切的询问起他老家在哪,所犯何罪?毕竟这死刑犯在看守所呆了十来个月,在原先的号房肯定也是1号,他没有拘束,很开朗,竞直言道:早上去法院前还抱有一丝希望,指望判个死缓,没想真给弄个死刑。还上诉什么呀,还不是走过场,让我再多活几日而已。1号忙开导他,说你是第二被告,有第一被告抵命,上诉还有希望的!死刑犯说死就死吧,我在外面也算是风光过,当初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也见过世面,不枉了。可大伙听后不免心酸,这明显是自我安慰,最后装硬气而已!

晚饭后这一段时间本来比较放松,为了照顾死刑犯的情绪,大家还是围拢着听他和1号聊天。本来1号讲了一些社会上的笑话,可不知不觉就变成了死刑犯的个人演讲,他很健谈,如他所讲是见过世面,十六岁走上社会,跟一帮朋友整天游荡,个子小,胆子却大,曾一个人手持铁棍立在闹市街头,阻止另一黑帮的挑衅,保住了地盘,因而受到大老板的赏识,除了去过国内的各大城市,二十岁那年连续去日本美国欧洲走了一圈。可就这样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却被损友拉着到乡下一户人家采点,半夜时分,三个年轻人蒙面入室,把户主一家4口人捆绑封嘴,翻箱倒柜抢走了8千元现金。因为这个事,他跑路来到江苏,因为没钱了,又伙同他人故技重演,又翻墙入室抢劫,另一同案见女主貌美,强行奸污后造成女主不幸死亡。就这两件案子,他被判死刑,应该讲他进看守所那天就知道这个结局。早上坐警车去法院的路上,看到久违的街景,金黄的阳光让他旋晕一度失控,怎么这么美?以前见过的银座夜景香港街头和纽约,全部不如这小城的一树一灯一车,连行人都自带闪光点,他贪婪的呼吸这空气,内心深处明白这美好的一切即将离他而去……

众人被他感染,有几个人低头流泪。死刑犯叹了一口气:只可惜再也无法报答爹娘,小时淘气,长大以为给一点钱就是报答,错了全错了……说着说着他止不住哽咽起来

这哭声是悔恨是忏悔,都改变不了事实,就算是有心理准备,也无法让他谈定面对,就算死不足惜,也弥补不了给别人带来的伤害,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在场的人这一刻只有羞愧在心头……


天台观宁波

我国现在慎用死刑,一般针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判决。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死刑后,被告人有权提起上诉,即使被告人本人服判,一审法院应当上报高级法院复核,高级法院复核死刑的应上报最高法院核准。

被告人一审判处死刑后,在等待核准的漫长过程中,绝大多数人还是渴望求生的。例如,杭州“蓝色钱江”小区保姆纵火导致雇主朱小贞及其3名子女共4人死亡案。2018年2月9日,杭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莫焕晶在一审庭审中当庭表示认罪。宣判后,莫焕晶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并委托了两名新律师。

一审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因为家庭条件、所犯案情的不同,他们的心态也会不同。

有的身负几条人命的暴力犯罪的被告人,罪大恶极,二审法院改判机会非常渺茫,有的罪犯抱有绝望、敌对情绪,他们厌倦监禁痛苦郁闷生活,渴望死刑尽快执行以求解脱。

有的死刑犯上诉后,觉得自己二审还有改判机会,他们渴望家人极力帮助自己减轻处罚。被告人自己也会寻找机会检举他人犯罪,争取立功,帮助减轻处罚。此时死刑犯在心理上恐惧、焦虑情绪强烈,总是希望获得有利自己信息。家境富裕的罪犯家属会不惜重金赔偿被害人亲属,极力争取被害人亲属谅解,以求二审法院减轻处罚。2015年安徽合肥一名已婚男子张某和已婚女子小娟陷入婚外情。张某因怀疑小娟对自己不忠,在争执中拿出绳子勒住小娟的颈部将小娟杀害,小娟随身携带的21万元被张某拿走。张某作案后将小娟抛尸在农村一口废弃水井并租车运来水泥沙石倒入水井。合肥市中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实施杀人后又占有被害人钱款,构成盗窃罪,并且抛尸灭迹,干扰侦查,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情节极其恶劣。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其亲属赔偿小娟亲属73万元,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安徽省高院认为,二审期间张某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判处张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429方寸世界

被判处死刑时,“判处死刑”这个可怕的无法平息的带着血腥味的念头,会像一个可恶的幽灵似的,盘距在他的脑海里。

法国文学家雨果写到:“当我清醒时纠缠折磨我,当我战战兢兢睡着时,窥视我,像一把刀子似的插入我梦里。”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读了雨果的小说《死囚末日记》。

他在这篇小说里,清楚地描绘了被判死刑的人他的心路历程。可以分为以下阶段:

1、等待宣判时

这时他们虽然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犯了什么错,但仍然充满信心,觉得自己不会被判处死刑。

2、宣判结果出来时

他们这个时候是愤怒的,以至说不出话来。他们不相信这个判决是真实的,不接受判决,甚至抨击判决,认为判决是错误的。后来,他们开始麻木不仁,醉汉一般的自我安慰。接着,他们又忙着申诉,期待能够推翻判决。

3、一审判决后,是可以上诉的,因此就有了一个等待期。

在这个时期,法庭一宣判结果,就会给犯人带上脚铐,以防犯人发生不测。

监狱在这个时候,会尽量满足犯人的合理要求,给他们提供纸笔墨水等物品。这个时候,犯人会充满了思想上的矛盾运动。首先他会觉得这个消息很恐怖,又感到自己很可怜,想撞碎自己的头。其次他们就会想着去学习法律了解法律,想看看能不能给自己减刑。这个时候,他们往往对亲人充满了愧疚。

4、一审上诉后,如果维持原判,犯人在行刑前也有很多思想的变化。

这时候,他们的坚毅与自信荡然无存,只留下了畏惧和心慌意乱。绝望的他们,有时在生理上会发生头疼,痉挛等现象。睡梦中,也常常会被恐惧的梦所惊醒。

5、行刑前

他们战栗不止,浑身绵软无力,身体僵硬麻木的没有知觉,就像已经被砍了一刀一样,摇晃着身体。

雨果在书中写道,塞纳河边散发出鲜花的芳香,犯人在此时被押往刑场。当他听到围观人群的欢呼声时,他说:“他们脱下帽子,我取下脑袋。”读到这里,不禁让人动容。

活着是幸运的,尽管活着的时候常有许多痛苦与困惑,但和死亡相比,却永远是一种幸福。死亡犹如飘零的枯叶,没有了生机,没有了梦想,再也无法散发鲜活的清香。而活着,可以感受柔和的阳光,可以眺望葱绿的青山,可以在心中埋下希望的种子。

也许我们不能成为出类拔萃的人才,也许很多想要的东西也不一定能够得到,但我们毕竟活着,好好地活着。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有书共读

我发个案例给大家看看:罪犯心理肯定一直被死亡的阴影所笼罩,会非常暴躁!看到所有的事情都会想到自己将要死亡。

我曾经采访过多名镣铐加身的死刑犯,多次听过铁镣拖地的声音,但从没有像这次那样刺耳。那声音强烈冲击着我,嵌进我的脑海深处,以至事隔一年后,还常常回荡在我的梦中,并多次把我惊醒。
  “太重了!一审判得太重了。怎么我觉着不是事的事,法院都给算上了。”李真嘟囔着走进了审讯室。
  我示意他坐下。
  “要是二审还是这种结果,不如现在就死了。”李真一边坐下,一边嘟囔着。
  他这句话似乎是说给我听的。
  前两次采访,看到他消沉时,我都“鼓励”他坚持,坚持等待法院做出判决。如今,法院一审做出了判处李真死刑的判决。当着办案人员的面,我一下子不知道该怎样“劝慰”他。
  “你有意见,还可以再申诉。我这次来的目的主要仍是陪新华社乔记者采访。”办案人员说。
  “我……”李真还想说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随后,李真把眼光转向了我,确切地说是可怜巴巴地望着我。

  与一审开庭前相比,李真的脸色显得愈加苍白憔悴,情绪明显低落。
李真突然拒绝采访
  我问他现在生活怎样,他叹了口气说:“能舒服吗?戴着铁镣活动一天,晚上,腿累得都抬不起来,还很痛,想睡都睡不着。不说了,不说了。说了,你也帮不了忙。还是说正题吧,你这次来,主要是……”他试探着问我这次采访的目的。
  我说自己想继续跟他聊一聊他的过去,还有他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但他冷冷地回答:“我不想再谈了。”
  不想谈?这是李真第一次拒绝我的采访。前两次采访,他都很配合,其中有一次,我们谈了9个小时。他谈到,他是从秘书做起的,不到35岁就升为正厅级干部。如果把握好了,再有10多年,“入阁”是理所当然的……他也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着。只可惜,没有把握好自己。
  他告诉我,他刚进看守所时,拒不认罪、怨天尤人,但时间一长,通过与办案人员、管教干部谈心,通过读书、反思,才真正认识到自己是毁在了贪欲上,毁在了对权力、对金钱、对美色的贪婪上。

  可以说,在我前两次采访完提出要走时,他都有点恋恋不舍,或说:“现在还不晚,聊会儿再走,”或问:“你什么时间再来?”
  但这次的态度怎么这样?
  去蓟县看守所前,我就听说李真自从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情绪变得异常不稳,有时脾气相当暴躁,为点小事,就与关押在同一监舍的在押人员吵架。有时又变得沉默寡言,半天不与别人说一句话……总之,罩在李真头上的“死亡”阴影,搅乱了他的心……
  烟,不能拒绝的诱惑
  为调整一下他的情绪,我顺手给了他一支烟,说:“不想谈可以,烟还得抽吧?”
  烟,对李真很有诱惑。我第一次采访李真前,办案人员就对我说:“烟,是李真现在最感兴趣的东西,为让李真配合你的采访,你可以给他带条烟。”
  带什么牌子的呢?我拿不准,想见到他后再说。没想到,见到李真后,还没等我开口,他真向我要烟了。
  “你想抽什么牌子的烟?”我问他。
  “你看着买吧。”李真笑着说。
  “‘中华’烟?”我又问道。
  “别开玩笑了。过去,我总是抽那种烟。现在咋还能再抽那种烟?”李真不好意思地说。

  “你总得说个牌子呀。”我试问道。
  李真想了想说:“‘红塔山’就行。”
  而这次我来时,除了给他带来一条“红塔山”外,还给他带来一盒“中华”牌的香烟,这是他上次接受完我的采访后特意嘱咐我的。他说:“你上次提了一句‘中华’烟,一下勾起了烟瘾,怎么压也压不住,你下次再来时,给我带一盒‘中华’烟,哪怕是一根也行,好吗?”
  我答应了李真的要求。
  于是,我把一支“中华”牌的香烟递给了他。
  李真接过了烟,一看是“中华”牌的就笑了。他在手中倒了几下,放到鼻子边闻了又闻,然后说:“真香,好长时间不抽这种烟了。你还真守信用。”
  烟被李真深深地吸进去,又长长地吐出来,一口接一口……
  一支完了,又点燃一支。李真仍然不说话。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
  就在李真低着头接连抽了6支香烟后,他才慢慢抬起头,眉头皱成了一个疙瘩,突然问,你说我是妖魔吗?
我莫名其妙,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问这样一个问题。   李真看我没有说话,就又开始嘟囔起来。“人不能这样做。当官时就把你夸成一朵花,出事了就把你说成‘豆腐渣’。”  难道他怀疑我说了他的坏话?我心想,我一直遵守着采访纪律。  李真说:“我说的是有些报道不负责任,不实事求是。可以批我,我的确犯了罪,给党和人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但批,也不能胡编乱造,也不能把我骂得一无是处呀。我也对河北做过一些有益的事。”他越说越生气。“把我妖魔化,就能对党员干部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我明白了。李真生气,除了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心理压力巨大外,就是对个别新闻媒体的报道不满。据看守所管教干部介绍,李真自从进入看守所后,一直很关注新闻媒体对他的报道。他了解新闻媒体对他的报道内容有两条途径:一是从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了解;二是从新入监舍的在押人员口中探听。看到或听到有关他的一些“过分”、“不属实”的报道,他或是破口大骂,或是气愤地进行辩解。

废品之家

如果罪犯自己不说,那就只有鬼知道!

既然题主问到了一审宣判的死刑犯的心理变化,爱洒红尘还是想从人物的正常心理学逻辑分析和推理出可能的反应和变化,供读者参考讨论。

一、犯罪时主观恶性强,情节特别严重的如一一恶意凶杀、抢劫杀人,爆炸、投毒、纵火杀人及重型制、贩毒等,这类案犯作案之前就有了思想准备,把生死没当回事了,才穷凶极恶去犯案的,对案发后的结果早就心知肚明,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所以,对一审死刑判决既不会害怕,也不会有太大反应。但或多或少会有些想念家庭,想念亲人,开始感觉愧对亲人,甚至可能有些许后悔情绪一闪而过。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的道理。

二、如果是主观上并没有极端的目的,行为也并不残忍,但客观上却不受自己控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如劫夺财物并把人推进水里以便自己逃跑,不想被劫夺者不会游泳溺亡,及林森浩投毒之类等,这种人在一审宣判死刑后会很害怕,很难受。心理会想,我只是想劫财,并没想要命,或者只是想报复一下,教训教训他人而已。怎么就死人了呢?怎么就罪行特别严重,要判死刑了呢?真的有些冤,左右想不通,最后只有后悔的份,这种人才是最怕死、最寝食难安的。

三、案犯罪行可死可不死的,且既无背景也无钱的,一定会想,别人和我同样的案子,甚至比我相对严重,都判了死缓,我为什么就要命呢?难道钱真的可以买命,可我家里没有钱呀!这种人既觉得自己该活命,又知道自己活不成,且寄希望于家里人救,又害怕家人没有能力空着急,这种人才是最难受、最煎熬的。特别是象林森浩父母既坚决不为儿子的罪行道歉,又舍不得为儿子保命陪钱给对方,这种人才会死不瞑目的。

四、罪行极其严重,既有背景又有钱的,且又最不想死的。听到一审判死后,聪明的一定会吓瘫,脑残的还是会洋洋得意,稳坐钓鱼台。吓瘫的认为,完了完了,彻底完了!关系这么硬,钱这么多,都判死了,说明阻力太大,神仙难救了。洋洋得意的认为,没关系的,我保证不会死的,我家里人会不惜一切救我的,我会上诉,二审会改判。满怀信心,满有把握,仿佛法律就是他家制定的一样。这种人才是我们口语上经常说的,连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的人,他们心理的反应就如同梦游一般,到断气的那一刻都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

五、也确实有把生死置之度外、誓死如归的人,如一些犯罪后就自杀不死被救活的人如前不久湖南警察枪击案,在逃跑途中对着自己太阳穴就是一枪,子弹从左眼穿出都没死的罪犯,你觉得一审宣布死刑他会有心理变化吗?我认为这种罪犯作案前就对死这一关在心理上演练过无数遍了,对审判长的判决书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条早背的滚瓜烂熟,早麻木了,他们还会有感觉、有变化吗?

六、那就是象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河北的聂树彬,河南的李怀亮、赵作海等,他们 听到一审死刑的判决后既感到冤枉与无奈,也有了难得的轻松和解脱。然后会想,都说日月皆是明亮的,为什么到了他们份上只有"日、月全息"了呢?那就只有等早死早投胎,或者天开眼死刑后带个缓字,或获得重审了。此处不便多言,请读者各自领悟。唯愿从此再无冤假错案发生吧!

所以,爱洒红尘认为,那些一味觉得判死就会吓瘫、不安,及不怕死只有电影电视里有的人,那是只看到个别软骨头的实际个例而做出的片面表述。过去战争年代的所有真正有信仰的如黄继光、董存瑞,江姐、刘胡兰等所有为革命、为解放事业而献身的每一位共产主义战士都不会对死有什么心理变化和害怕。就是现在的投江跳楼等成功自杀的人及国外自杀式恐怖分子等,都对死亡毅然决然,毫不畏惧的。

朋友,你觉得呢!


爱洒红尘

题主您好,当一个人被判死刑后,罪犯由于人格状态的不同,心态的变化过程也会有很大的不同,也许有的人会感觉无法接受,会激发出他的死亡焦虑,产生非常大的恐惧情绪。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他的罪孽深重,这是他解脱的方式,会比较容易接受这样的判决。但大多数人面对判处死刑时,可能会经历以下五个阶段的变化。

死刑是一种是对生命的剥夺,最人生最大的丧失。普通人只是在丧失之后才会体验到这情绪,而被判死刑罪犯是在丧失之前就会有这种体验。人们面对丧失时,通常会经历五个心理阶段:否认——愤怒——讨价还价——消沉——接受。

当罪犯一审被死刑后,罪犯的第一反应可能是,不可能,不相信这是真的,会不会是别人弄错了。会带着这个怀疑反复确认这是不是真的。当发现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时。就会进入第二阶段,会感到非常愤怒,会发出凭什么判我死刑,我对这样的判决不接受,会对判决持强烈的抨击的态度,也会对相关的人员发泄自己的不满。当他发现发怒于事无补时,就会进入第三个阶段讨价还价,会为自己申诉,期待有能够比死刑更轻的判决,在这个阶段,他们会尽其所能为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努力。如果这样的努力也无效时,他们就会进入第四个阶段消沉,这时他们内心觉得没有任何希望,再努力也不会有用,情绪状态就是持续低落,非常消沉。但这样的状态持续一段时间。会进入最后一个阶段接受。他们会从内心真正的接受被判死刑的这个事实。当他们能真正接受时,内在其实就会比较平静。可能会静下来心,想自己这一生的意义在哪里,在余下的日子中该如何更有意义的度过。如果能够顺利到达这个阶段,死亡对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但大多数罪犯可能走不到这一步,他们大多在前三个阶段,来回折腾,无法真正接受这样的命运,最后只能带着恐惧离开这个世界。

答者:暖心理咨询师李菊红


暖心理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多次接触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对他们的情况有一个粗略的了解,下面就简单说一下:



1、罪犯被一审判处死刑后,当即一审宣判后。看守所就给罪犯带上脚镣,以防止这些准死囚犯发生不测。

2、罪犯被一审判处死刑后,一开始心里都非常崩溃,心乱如麻。但是求生的欲望又促使他们大多数人都要求上诉,因为上诉有可能改判,但至少可以拖延几天。

3、罪犯被一审判处死刑后,会更加思念亲人,留恋社会。一般都会给家人写信,写遗书。写信的内容:首先就是谢罪父母,恕孩儿不孝等等;其次就是教育子女以后千万不要犯法,可谓幡然醒悟;最后劝妻子该嫁还是嫁了吧。等等。

总之,罪犯被宣判死刑后,心情是痛苦、绝望和复杂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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