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巡撫、總督、縣令對應當下的官員職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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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總督和巡撫,都是軍政一把抓,現在沒有哪個省的書記、省長比他們權力更大。

  • 總督

一般管著好幾個省,偏軍事為重,也可以管民政。官職比現在的省委書記還要大,有點類似於建國初期的五大局書記,同時管著幾個省。但是,總督還兼著軍權,相當於之前的大軍區司令員。

  • 巡撫

巡撫在清代,一般僅負責一省,而總督一般負責相領數省事務。巡撫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加上省長。職責上偏民事,實權大,總督重在協調,巡撫重在執行。

  • 縣令

古時候的縣令,由於那時候司法和行政不分家。縣令職責範圍很廣,相當於現在縣委書記和縣長的疊加。同時還兼著法院院長,公安局長··不過,古時候的縣,人口和經濟規模有限,一般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鄉鎮規模。縣令雖然管的事雜,但是具體事項沒有現在的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總督和巡撫並不是上下級關係,總督和巡撫都是直接對君王負責。總督因為品級比巡撫高,一般職權要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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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小智

這個嘛,硬要對比的話,巡撫就相當於今天的省長,總督好比省委書記,但是古代的時候總督一般分管幾個省的軍政大權,所以比省委書記要大,好比建國初期的華北局/華南局/東南局書記,現在已經沒有這個職位了。

縣令跟今天的縣長差不多,但是權力上是縣長和縣委書記一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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