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清朝的知府、道臺、提督、巡撫、總督,他們都是幾品官?為什麼會這樣設立職位?


知府是府一級的最高行政長官,府相當於現在的市,清代知府一般是從四品,但順天府(京城)與奉天府(清朝龍興之地)的府尹是正三品。

清朝在繼承明朝的“省一府一縣"的區域劃分下,還獨創在“省"與“府"之間增加了一個"道"的行政區劃。道臺就是清代"道"一級的地方長官。清代道臺有2類,一種是專門管一省或數省某一項事務的道臺,例如浙江督糧道道臺是管一省督運漕糧的事務;另一種是管一府或數府一切政務的道臺,例如蘇松道道臺,管蘇州、松江、常州三府的財政、民政和司法等政務。道臺一般是正四品。

清代提督是各省綠營的最高統帥,提督一般是從一品,其官階可說是地方上最大的官,位於巡撫和未加授兵部尚書銜的總督之上,不過提督要被巡撫和總督節制。提督分為陸路與水師兩類,清朝有11位陸路提督與3位水師提督(福建水師、廣東水師、長江水師),另外有5位巡撫兼陸路提督(山東、山西、河南、安徽、江西)。各省的"八旗駐防軍"歸各地的滿族將軍管,提督管不了“八旗駐防軍"。

清代巡撫管理一省軍政和民政、賦稅、科舉等事務,同時節制一省的水陸各鎮兵馬。巡撫一般是從二品,但與總督一樣,大部分會被加兵部侍郎銜,高配至正二品。清朝不是每個省都有巡撫,例如閩浙總督兼任福建巡撫。

清代總督有2類,一種是管一省或數省的軍權大權的地方最高行政長官;另一種是專門負責全國某項事務的長官,例如漕運總督、南河總督。總督一般是正二品,但大部分會被加授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藉此可以有效節制地方上的提督和巡撫。

道臺就是各道的官員,司之下設“道”,如糧道、鹽茶道、兵備道等等。

清朝的官員分九品,總督為一品,巡撫二品或從一品,司三品或從二品,道四品,道的地位恰是處在承上啟下的一級。道又稱“道臺”,因相當於宋時的觀察使,所以也稱“觀察”。

藩臺就是布政使,其職責相當於如今的省長兼管民政和財務,好象古時候的一方之伯,因此稱“方伯”,他也好像天子的屏藩,因此又稱“藩臺”。

當巡撫和總督成為固定職務後,布政使的地位就降低了,成為巡撫和總督的僚屬。

臬臺就是專管司法的按察使,“臬”在古漢語中的意思是“法度”,因此按察使又叫“臬臺”。

臬臺的地位僅在藩臺之下,藩臺和臬臺合稱“二司”。說某省的“三大憲”就是指的撫臺、藩臺和臬臺。


跪射俑


清朝的官職,分九品(九品又分為,正九品和從九品),然後又分三個部門,中央、地方、軍官。為了弄懂,就細分一下,一眼就能看明白。

1.總督(從一品)

總督屬於地方政府的官職,品級為從一品,授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此外,總督還有漕運總督、河道總督、駐藏大臣,都是從一品,品級和總督一樣。

2.提督(從一品)

提督屬於軍官官職,品級和總督平級,屬於從一品。按理說,提督與總督的官職一樣大,只是一個屬於文官,一個屬於武官。所以,互不統屬。

3.巡撫(從二品)

巡撫屬於地方官職,在清宮劇裡面經常看到,他們的品級為從二品,且和布政使一樣。武官相對應的品級為副將,都是從二品官員。

4.道臺(正四品)

道臺又稱“道員”屬於地方官職,品級為正四品。此外,還有順天府丞、奉天府丞、鹽法道、副使道。品級都是正四品,和道臺一樣的品級。

5.知府(從四品)

知府屬於地方官職,品級為從四品,比道臺要低那麼半級。此外,土知府、都轉鹽運使司運同、參議道、宣撫使、宣慰使司副使,品級和知府一樣,都是從四品。

所以,按照官職大小的排名為:總督、提督、巡撫、道臺、知府,在五個官職當中,總督和提督的品級是一樣的,只是一個屬於地方文官,一個屬於武官。兩者互不統屬,除此之外巡撫的品級比總督和提督的品級要低一級。知府又比道臺低半級。清朝的官職沿襲了明朝的官員制度,設立官員品級,主要是加強中央集權,削弱和分化大臣的權利,以防防權臣篡位,的一種封建官僚體系。


謀士說


知府:一般為從四品,州府最好行政長官。知府地位相當於今天地級市的市長,知府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考核屬吏,收徵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

道臺:道臺一般為正四品,也叫道員。道臺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官員,很多時候道員作為布政使或按察使的副手,專門負責督糧、督河等工作。其職責類似於今天省裡的廳級部門。



提督:一般為從一品,主管軍事,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為清朝各省綠營最高主管官,稱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職能分,提督分為陸路提督與水師提督,掌管區域達一至兩省,數萬平方公里,甚至數十萬平方公里。一般來說,清朝共在中國各地設置12名陸路提督,3名水師提督(福建水師提督、廣東水師提督及長江水師提督)。

巡撫(撫臺):一般為正二品或從二品,以“巡行天下,撫軍按民”而得名,巡撫主管一省的軍政、民政,部分有軍權。一般的巡撫為從二品,若加兵部侍郎銜,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則為正二品。

總督:一般為從一品或正二品,清朝地方軍政大員,又稱總制,有軍權。清朝時對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尊稱為“督憲”、“制臺”等,官階為正二品,但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與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不同,總督兼管數省,同時在政務之外也兼掌軍務。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此外明清也有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專管某項政務的總督官職。


雁城流浪僧


談起晚清的官場人物,我們最為熟悉的可能就是那幾位封疆大吏了,比如曾國藩,曾經做過兩江總督、直隸總督;左宗棠,做過兩江總督;張之洞,做過湖廣總督;李鴻章,做過直隸總督。

在我們的印象中,清朝的總督可是一個非常大的地方官,比如兩江總督,就是官居一品,同時總管江蘇、安徽、江西等好幾個省的軍務、政務糧餉和稅負等等,可以說是一個地方的最高行政長官。

有清一朝,先後設立過八大總督,分別為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兩廣總督、閩浙總督、湖廣總督、陝甘總督、四川總督、和雲貴總督。

這些總督的總管面積加起來,基本達到了國土面積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如果這裡面有幾個總督串通起來造反,憑藉在地方的統轄權力,可謂易如反掌,特別是到了清朝中後期。

例如曾國藩既當總督又是湘軍統帥,李鴻章是直隸總督又是淮軍統領。真的想造個反應該是易如反掌,不過實際情況下可能嗎?


對此只能告訴大家,他們真的沒這個膽子,為啥?因為在地方上還有個和總督平齊的官職叫做提督,他們主要是負責一個省的軍隊的訓練、考核、晉升以及日常的防務,實際掌控兵權,相當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別看他們只管一省的軍事,但是品級卻相當高,一般都是從一品,要知道,在清朝一般的總督也就是正二品,只有加授尚書銜才能被授予從一品,所以從品級上來看,總督見到提督都得喊一聲長官。不過在日常管理上,提督是受制於總督管理的。

按照軍種劃分,提督又分為陸路提督和水師提督,在清朝,專職的陸路提督有一十個,專職水師提督有三個,其他是巡撫兼任。

雖然提督原則上受到總督管轄,不過這些提督大多由滿族人擔任,即使漢人當了總督,有滿人這個平級的官看著,另外手中又沒有實際的軍權,別說造反了,日常的行為很可能都遭到監視,要是有什麼小動作,也許分分鐘一個奏摺上去就被押送進京了。


不僅如此,在財權方面,總督也不是完全能夠說了算的,因為還有獨立的漕運總督專門管全國地漕運及錢糧調運,像兩江總督這種肥缺,如果不和漕運總督搞好關係,恐怕在地方上立足都有些困難。

其實總督在行政管理上還是很宏觀的,主要是協調各省,具體到每個省,其實還是各省的巡撫說了算,巡撫一般是從二品,但是如果加了侍郎銜也能夠到正二品,和一般的總督就平級了,在實際操作中也有巡撫由總督兼任的情況,比如四川總督就由四川巡撫兼任。

巡撫一般是一省的軍政和民政一把抓,包括吏治、民政、刑獄、賦稅等等,在科舉方面還要主管鄉試,可謂是一省的實權派。在巡撫的制約下,總督的權限也被大大的劃分。


在巡撫之下,在省與府之間(相當於現在省與市)之間,清朝還一改常態,特別增加了一個道臺,有一種是專門管理具體事務得,如督糧道臺,還有一種就是為了對重要地區形成節制作用而專門設立,比如對於江南的財稅重地就設立了蘇松道臺,管理蘇州、松江、常州三府的財政、稅收等,一般的官職是正四品。

知府與巡撫管理內容有些類似,不過管理的是一府(相當於現在市)的事務,唯一不同的是沒有軍權,官職一般在從四品,不過順天府(今天北京市)和奉天府(今天瀋陽市)因為一個是天子腳下一個是龍興之地,所以官職可以到正三品。


策神歷史


我是慕遠,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明清兩朝是封建統治的大成時代,先是明朝的各種特務機構,如錦衣衛、東廠、西廠等。清朝則是更近一步,劃分的更細緻明確,清朝的八旗制度、南書房和軍機處,這些都是為了集中統治權力而設置的,

清朝一步步走向了封建王朝中央集權的最巔峰時期。

清朝官制

清朝統治者將官位分為九品十八級,每一品還有正一品,從一品之分,此外還有京官和地方官的區別,真的是將階級劃分的淋漓盡致,把所有的大權都靠靠攥在統治者手裡。京官又稱為中央官,主要分為三部分中樞部、佐理部和帝室部,如內閣、軍機處、六部等。清朝的地方官也有區分,分為文官、武官等幾類,如總督、巡撫、將軍、提督等,說到這裡,我們再來看看問題所說的那些官位。

問題相關官職

清朝的知府一般是正四品,主管一地的民生、刑事、錢糧、派勞役等,相當於地級市市長;

清朝的道臺一般是從三品,從四品,主要負責專管一項事情,如河道、糧道、鹽道等;

清朝的提督軍從一品,主管地區軍事駐防,手握軍權,相當於現在的軍區司令員;

清朝的巡撫基本是從二品,如果是領都察院右督或侍郎銜的就是正二品,相當於現在的省長;

清朝的總督一般是正二品,管轄兩個省,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妥妥的封疆大吏。

設置原因

清朝統治者之所以這麼設置,就是為了集中權力和方便治理,九品十八階級,有了明確的升降等級,京官也分到格格部門,地方官是分為文官、武官,文官管民生、刑事等事,武官管地方佈防,各司所職,做好自己分內的事。這樣一來,統治者就舒服了,坐在朝堂上發號司令就行了,大權在握,真真是將權力控制的死死的。


慕遠看歷史


簡單類比一下:知府大體上相當於如今的地級市一把手,因為下邊還有知縣(縣級市),當然順天府尹和奉天府尹兩個官職要高得多。

提督大體上相當於如今的大軍區(戰區)司令員,主要是軍職,是清朝當時在地方的軍事長官。類似的還有某某將軍(比如杭州將軍),總兵比起提督低一級,大體上相當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再往下還有參將、副將等。

巡撫,則相當於如今的省委一把手,有的還是通過加掛兵部侍郎銜高配,有點像現在的進中委了……

總督,從現在的職務中比較難以找到合適的參照,但大體上相當於建國初期的大區一把手,當時是有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等幾個大區,總督大體上就相當於這幾個大區的一把手了……

道臺這個職務就更難比對了,參照現在的職務體系,個人覺得他有點像現在省裡政府序列裡的廳局級幹部,雖然不算是地方軍政的一把手,但從鹽鐵、海關、財稅等等。而且清朝時交通和通訊不便,有時道臺也充任地方官員,大體上處於巡撫和知府之間,也有點像建國初期比較不常設的專區……

回答完畢……


搬不動的小強


知府

知府就是府一級的最高行政長官,府相當於現在的市,知府一般情況下能夠治理一府數縣的區域,他總管這些區域的一切政務,包括民生、經濟、吏治、賦稅、科舉等一切行政事務,但需注意知府只管政務,他沒有軍權。

清朝的知府一般是從四品,但是順天府和奉天府這兩個府的府尹是正三品官職,而之所以比普通的知府高出兩個品級,其一順天府是天子腳下的地方,其二奉天府是滿清龍興之地,所以這兩個地方的府尹官職肯定不會太低。



道臺

清朝在繼承明朝的“省-府-縣”的區域劃分下,還獨創的在省和府之間增加了一個“道”的行政區劃。而道臺就是道一級的地方長官,但是清朝的道臺有兩個類型的道臺,其一有專門管理一省或數省某一項事物的道臺,如浙江督糧道道臺就是管理一省督運漕糧的事務,其二就是管理一府或數府一切政務的道臺,比如蘇松道道臺,就管理著蘇州、松江、常州三府的財政、民政和司法等政務。

清朝道臺正常情況下都是正四品,但是在光緒時期,由於滿清朝廷的吏治已經腐敗到極點,再加上有品級沒職務的官員越來越多,後期甚至出現了正二品的道臺,當然這個只是例外並不常見。




提督

清朝提督就是各省綠營的最高統帥,分為陸路提督和水師提督,其中陸路提督節制全省陸路各鎮綠營兵,負責全省綠營兵的訓練、考核、晉升等軍務,及一省的省防安全。但是需注意在各省的“八旗駐防軍”是陸路提督管不了的,滿清的八旗軍歸各地的滿族駐防將軍專管,如駐守浙江的八旗軍就是有杭州將軍管轄的。

而水師提督就是管理滿清三大水師的最高統帥,其中福建水師提督負責臺灣、福建、江蘇、浙江等地的海防,廣東水師提督主負責廣東、海南等地的海防,長江水師提督負責長江江面及沿江河湖,以及負責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五省的江防。

而整個清朝一共有十九名提督,其中陸路提督十一員,即直隸、福建、湖北、陝西、甘肅、新疆、四川、雲南、貴州、廣西、廣東各一位,巡撫兼陸路提督五員,即山東、山西、河南、安徽、江西各一位;專職水師提督三位,即福建水師提督、廣東水師提督及長江水師提督。

清朝提督一般是從一品,其官階可以說是地方上最大的官了,位於巡撫和未加授兵部尚書銜的總督之上,不過提督官職雖高,但是他卻是被巡撫和總督節制,也就是說提督是需要聽從巡撫或者總督的命令的。



總督

清朝的總督主要分兩類,一種是掌管一省或數省軍政大權的地方最高行政長官,清朝在光緒之前一共將整個中國分為八個區域,分別讓八個總督管理,包括直隸總督、兩江總督、 兩廣總督、閩浙總督、湖廣總督、陝甘總督、四川總督和雲貴總督,這八個總督管理著滿清十八個省的軍務、政務和糧餉稅賦,同時有些總督還兼任著其他職務,比如直隸總督還兼領直隸河道總督,掌管著漳衛入運歸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兩江總督還兼任兩淮鹽政,掌控淮揚地區的鹽政事務;四川總督還兼任四川巡撫一職。

而另一種主要是專門負責全國某項事務的長官,包括漕運總督、南河總督、東河總督和北河總督這四個總督,其中漕運總督是負責管理全國漕運事務的最高長官,及統管各省的督糧道,同時節制山東、河南、江蘇、安徽、江西、浙江、湖北和湖南八省漕糧所;南河總督負責江蘇河道的疏浚及堤防,不過在1861年因太平天國起義而被裁撤;東河總督負責山東、河南兩省黃河和運河事務;北河總督負責直隸境內的南北運河等河道的疏浚及堤防,但這個總督都有直隸總督兼任。

清朝的總督一般都是正二品,但是大部分的時候會被加授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藉此可以有效的節制地方上的提督和巡撫。



巡撫

清朝的巡撫就是管理一省的軍政和民政大權,包括刑獄、吏治、鹽漕、賦稅、科舉等事務,比如每次鄉試按例由巡撫督試,武科則由巡撫主考,同時節制一省的水陸各鎮兵馬。當然清朝不是每一個省都有巡撫的,比如福建的巡撫就有閩浙總督兼任及四川巡撫就有四川總督兼任等等,同時每個省的巡撫也都有所區別,比如浙江巡撫監管鹽政;安徽巡撫兼安徽提督之職。

清朝的巡撫一般是從二品,但是同總督一樣,大部分時候都會被加兵部侍郎銜,高配至正二品。


澳古說歷史


知府,道臺,提督,巡撫,總督,是清代官職中大家比較熟悉的。

先說知府。正規稱呼是,知xx府事。後面就如xx知縣一樣,簡略稱呼為xx知府。知府就等於今天的地級市行政主官,有過不等級別,乾隆時期最終確定為從四品。

🍋道臺

道最初是總督巡撫的幕僚官員,逐步成為正式官員,級別也不確定,最高有正二品,乾隆時期確定為正四品。後面又規定,知府及以下官員上書朝廷必須通過道的批轉,所以一些道就成為省與府之間的特殊行政層級,比如上海道天津道,大體相當於解放初期的省內片區如蘇北,浙東這些派遣機構。

鹽道、茶道算是今天的省內官營公司。糧道等於省糧食局。兵備道相當於省兵役主官。海關道則相當於今天的海關。

🍏提督

提督級別很高。一般從一品。

提督是一省綠營(漢族軍隊,以綠旗為號)守備主官,大體相當於省軍區司令。因以文制武原則,提督須受本省巡撫與總督管轄。

🍓巡撫

巡撫本意是撫軍按民。

清代按省設置。本官從二品,屬於中央派遣的封疆大吏,加兵部吏部侍郎或者左副都御史為正二品,少數如山東巡撫為從一品。巡撫偏向民政,相當於省委書記兼省軍區第一政委。

就權力來說,巡撫對轄區的控制力遠超總督。事實上,巡撫也在實際操作中侵奪了各省從二品布政使(省長)、正三品按察使(省司法監察主官)的職權。

🌽總督

清代規定一省或者三省設置總督。

總督本官正二品,加尚書銜或者右都御史為一品。偶爾有正一品大學士兼任總督。

總督是偏向武職的封疆大吏,不僅管軍政,對轄區內的所有官員及政務都有彈劾權。所以總督的地位與權力遠遠超過今天的大軍區司令或者戰區司令的,畢竟戰區司令不能對民政事務指手畫腳。

正因為如此,清代習慣搞雙線體制來平衡監督總督。重要省分有八旗駐防軍監視,而且總督如果是漢族官員,則巡撫提督多安插滿蒙官員作為平衡。

比如兩江總督,駐江寧府,實際控制江寧及江北地區,管轄江北提督。江蘇其他地方,江南提督兼江南水師提督,則歸駐在蘇州的江蘇巡撫控制。同時,安徽江西兩省巡撫在和平時期基本不受總督令,兩江總督也不會自找麻煩去管這兩個省。


四川達州


滿清的行政區劃是省、府(直隸州)、縣(散州、散廳)三級,管理內地十八個行省,還有五個將軍轄區,

十八個省裡,每個省一名巡撫,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巡撫本身是明朝派遣的監察官員,後來滿清成了定製,成了高於布政使的一級官員,

而總督一般管理一省或者二三省,正二品,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從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正二品。

總督官銜略高於巡撫,前期督權遠過於撫,如兩江總督按例兼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兩撫即不再聽命於總督。

提督是省一級武官,從一品的封疆大吏,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為清朝各省綠營最高主管官,

雖然級別上提督高於或者跟總督一樣,比巡撫高,但是受總督和巡撫的節制,

這是省一級的官員結構,省以下是州、府,知府是一府老大,從四品官員,相當於市委。


南朝居士


清承明制,而這些官名想要說清楚,必須上追宋朝。

知府、道臺、提督、巡撫、總督

其中知府,巡撫,總督最早由中央派遣到地方的官員。

其中知府應稱為“知某州事”或“知某府事”,這裡的府也就是比較重要的州,如北宋首都——開封府,其長官稱為“尹”,包拯知開封府,可稱為“尹”,北宋江宋原為州,只因是宋仁宗曾經受封的地方,到其繼位時,升格為“府‘。”知某府事“的長官算是中央派遣到地方的官員,三五年一換,算作京官。

道臺 只在清代出現,原本是布政使下設左右參政、參議,駐守在某一地方,稱為守道;又

按察使下設副使、僉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稱為巡道。專設分守道、分巡道,官階為正四品,帶兵備銜,管轄府州,漸漸成為省和府州之間一級機構,叫做道員。布政使(從二品)與按察使(正三品)全稱“承宣布政使司”與“提刑按察使司”,簡單的看作一個管民政,一個管司法。道臺可看作布政使與按察使下放到地方的代表。清朝,還設立一些專業道員,如糧儲道、鹽法道等,都是因事而設,沒有治理地方之權。

提督 這個官職單純的武官,屬於綠營。所謂綠宮是清八旗外,收編明朝殘餘軍隊,進行整頓改編,因旗用綠色,故稱之綠營。綠營的最高組織為“標”,下面為“協”“營”“汛”。標分為督標、撫標、提標、鎮標、軍標、河標、漕標等。實際各省綠營的獨立組織為提標、鎮標。統率提標的是提督,為地方最高的武職官員,為武職從一品官,比文職巡撫高一級,與加尚書銜的總督平級,為各省綠營的最高長官,管理一省軍政。

巡撫、總督

全稱分別是“總督某地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和“巡撫某地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前者就是總督,後者就是巡撫,都屬於臨時性質,事罷還朝,屬於都察院的差遣職官。

總督,正二品(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後期總督例兼兵部尚書和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全是從一品大員)。“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

巡撫,從二品,後期歷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官階為正二品,也是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總統一省軍事、民政、吏治和刑獄。本省關稅、漕政等也總歸巡撫掌管。

需要注意的是;巡撫和總督同為封疆大吏,巡撫品級稍低,但仍屬平行,並非上下級關係。相對而言,總督對軍務的責任更加重大一些,而巡撫的民政色彩較為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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