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大伯打麻将突发心脏病死在麻将桌上,死者家属要麻将馆负全责赔偿30万合理吗?

河北新闻总部

农村大伯打麻将突发心脏病死在麻将桌上,死者家属要麻将馆负全责赔偿30万合理吗?

个人认为,要求麻将馆负全责一定是不合理的,死者家属因此要求赔偿30万元,更有点讹诈的意味。

首先,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死者本人应该为自己的选择和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死者生前患过中风,而且喜好喝酒,这些都有可能是造成疾病发生的诱因,其家人也未尽到监督和照顾的义务。

其次,麻将室内一般情况下都是乌烟瘴气,空气流通差,而且人多噪杂,体质虚弱的老人或者患有疾病的病人都不宜长时间呆在这种环境中。而且在打麻将的过程中也有可能造成情绪激动。如果死者生前是因为麻将馆的经营者叫去打麻将的,麻将馆一方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是死者主动去的,麻将馆一方也不应该有检测其身体情况的义务和责任,更不该担责。如果真要说责任,恐怕死者自己和死者家属的责任更大。

再次,站在民俗公理来讲,如果这样的赔偿能够得逞,那么后续影响就太恶劣了。卖饭的不敢卖饭,因为怕食客噎死;卖彩票的不敢卖彩票,因为怕有人中奖了心脏病发作猝死;澡堂子都关门大吉了,万一哪个有疾病的人死在澡堂里可咋办?以此类推,必将人人自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会更加疏远。

话说回来了,麻将馆一分钱不赔偿是不可能的,因为你碰上了这样胡搅蛮缠的主。

谁让你开麻将馆呢?自认倒霉吧,就当人家老爷子诈和了!


夜雨如书

逻格斯的观点:麻将馆赔钱是不可避免的!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懂。所以结论非常明显,在类似的案件中,麻将馆赔钱是不可避免的,甚至一起打麻将的人都有可能赔钱!然后我们就要问了:

为什么?

1、麻将馆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经营场所要确保客户安全消费,比如在银行大厅钱被抢,在火锅店里包被偷,在超市里面滑倒了,都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

在麻将馆的案子里,心脏病显然不是老板能够预料,能够避免的,因此不能认定他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2、麻将馆是否有其他过错,我们也可以看到,麻将馆对心脏病的发作没有贡献,有人会说,老人家就是因为打麻将太兴奋去世的,但这也缺乏证据证明。

最著名的就是南京的彭宇案,你说法官如果根据视频,发现彭宇撞到了老太太,然后要求彭宇赔偿就罢了,可是他明明认定,不能确认彭宇是否撞到了老太太,但是依据公平补偿,认为不管有没有撞到,都需要支付徐老太补偿费用。这就很流氓了。

在类似的案件里也是如此,法官通常的想法是这样的:开麻将馆很赚钱(这是真的!),现在有人在你这里打麻将死了,你不赔一点合适吗?于是刷刷刷几笔下去,麻将馆就果断赔钱了。

上面是法律的分析,在非法律的层面,麻将馆就更需要赔钱了。开麻将馆多赚钱啊,我有一个朋友在上海开了一家麻将馆,一个月轻轻松松净赚5万元,如果你不赔钱,人家天天来你这里闹,让你做不成生意,那你亏的可不止5万,还有房租、水电,更何况大家都是来玩的,有人来你这里闹,大家都觉得晦气,以后生意也没法做了。从生意上一合计,麻将馆主也都服气,与其赢了官司,赔了生意,不如趁早赔钱,大家和气生财。你还真别说,这还有点鬼门道!


逻格斯

99随便语:以一个曾有10年律师经验者的身份告诉您,很遗憾,麻将馆基本上逃不掉责任的,只要死者家属一定想得到赔偿,差不多能得逞。

地点:浙江杭州,新工新村

时间:2016年

事件:62岁杭州大伯在麻将桌上猝死

题目中说的应当是发生在浙江杭州新工社区某棋牌室内的事。

(1)新工社区的新工新村内,有间棋牌室,20多平方米大,放着5张麻将桌。

某天下午,一名62岁的大伯在此与人打麻将,当时,棋牌室房间里有20多个人,其中有打麻将的,也有站在旁边“观战”的。

打麻将时,大伯突然不动,趴在了桌子上,全身失去知觉,紧接着大小便失禁。

120赶到现场,施救一个多小时,最终没能救回来。

99随便观点:

第一,为何频频发生老人打麻将猝死事件?

老人打麻将猝死在麻将桌上,绝对不是个例,已经有过很多起类似报道,虽然老人死亡的原因各有不同,但其中共性的原因,却也不少。

(1)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其中不少人有各种心血管疾病,存在身体隐患。

(2)麻将馆里,通常人员多,空气不流通,又因为时常有人抽烟,环境实在算不得好,容易诱发疾病。

(3)长期坐姿打麻将,人体腰颈椎以及全身肌肉都会承受很大压力,就算年轻人都受不了,就更别提老年人。

(4)很多人认为打麻将是身心放松,其实不然,大麻将时情绪容易激动,时常大喜大悲,对于老年人的心脏绝对没有好处。

具有这样多的坏处,打麻将已经不是娱乐!

喜欢经常打麻将,而且是长时间打麻将的老年人,其实他的身体状况已经很糟糕,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等到趴在麻将桌上起不来,已经晚了。

第二,老人打麻将猝死,与麻将馆有关系吗?

实际上是没有关系的。

就像许多网友评论的那样,老年人也是具有正常思维的成年人,哪怕没有麻将馆,喜欢打麻将的人,也会呼朋唤友,找个地方去玩,开麻将馆的只是提供一个场所而已。

你来打麻将,自己身体自己清楚,麻将馆总不能让客人出具健康证明吧?

打麻将猝死的,都与自己身体有关系,也等于是自找的!

第三,那么为何要说,麻将馆逃不掉责任?

因为赌博是违法犯罪。

有人或许会问,开麻将馆的也不一定就是赌博,很多麻将馆里只是“小来来”,那是增加一点情趣而已,哪里算赌博了?

问出上面这句话的朋友,那是不了解实情。

(1)许多麻将馆里,为了招徕生意,的确涉嫌组织赌博,或者对于客人之间的赌博行为,选择装作看不见,这是实情。

(2)关于娱乐场所禁止赌博的规定,是个不能细究的问题,一旦“按章办事”,几乎所有的麻将馆,全都逃不掉涉嫌赌博的命运,重则范围,轻则违法!

主要分析如下:

第一,刑事责任:2005年《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中,对于“聚众赌博”有一条这样的规定:“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就算聚众赌博。

这条规定在具体过程中,弹性很大!

什么叫“参赌人数20人”呢?在现实中,曾有麻将馆现场打麻将的客人超过20人,而每把输赢仅有几元钱,被处理的先例!

你说几元钱算不算赌?严格地说,几元钱的输赢,也是赌,只要超出20人,就能往这条规定上面靠!

第二,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就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对于“赌博赌资较大”,全国各地有不同规定,但通常这个数额都不高。

比如说,河北省的规定是“个人赌资200元以上”,上海市的规定是“个人赌资100元以上”,山东省的规定是“人均赌资100元以上或当场赌资400元以上”,如此等等。

以上这些规定的金额很低吧?

但还有你想不到的!

比如说查赌资的多少,检查人员不是按照现场桌子上的金额计算,往往是搜查现场所有人的口袋,大家各自带了多少钱,赌资就是多少!

你说这样的操作合理吧?肯定有合理的地方,也有不合理的地方,这里不作表述。

【有了以上说明,那就很清楚了,凡是开麻将馆的,假如想给你上纲上线,几乎没有哪一家麻将馆能逃掉,轻则是违法,重则是犯罪!】

(3)既然麻将馆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老人在麻将馆里猝死,当家属要求赔偿,麻将馆能怎么办?

通常只能与家属协商!

别无他法!

一旦协商不通,死者家属把事情闹大,麻将馆的责任可能会更大,这是很好理解的地方。

比如题目中62岁老人在麻将馆内猝死事件,后续报道中,未见麻将馆赔偿的报道,但那不代表麻将馆实际上没有赔偿。

最可能的情况,麻将馆是和家属私了了。

或多或少赔点钱,让家属不要再闹。

结束语:老人猝死在麻将桌上,要求麻将馆赔偿,合理吗?不合理,但这种事麻将馆心虚,还真不敢与家属顶真,应当是私下赔偿一笔钱,自己认倒霉。


99随便

听说过请人喝酒的,客人喝死了,主家要赔钱;没听说过,打麻将打死了,馆主要赔钱的。没有说过的事情,不代表没有发生过。现在,法海一粟就帮题主分析分析,本案中,馆主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馆主有无过错?也没看到。所谓过错,一般认为,它是一种心理状态,就是对于损害后果所持有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故意就是希望结果发生,过失就是放任结果发生。就本案基本事实而言,无法得出馆主对于死者的死亡结果持有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

从民事注意义务的角度,也不能得出馆主有过错的结论。因为,死者死亡的原因是因为自身疾病,而不是因为伤害。因为,馆主对于进入馆内的人员所负有的民事注意义务,并不包括进入者的身体是否健康。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馆主同样不存在过错。

3、馆主的行为与死者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吗?从本案的基本事实来看,死者死亡的结果与馆主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为死者死亡的原因是疾病而非伤害。

4、尽管生活中确实有打麻将时死在麻将桌上的新闻,但是,对于馆主来说,这仍然属于意外。之所以说是意外,是因为这种情况人们无法预见。

综上,死者家属要求馆主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首先这位农村大伯是成年人,而且智利智商正常,否则也不会去打麻将的,也就说在法律上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没有人逼着他去,也没人限制他人身自由,那么别人为什么要承担责任。


如果麻将馆在他发病时候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电话或者救护措施任由其发病,那么麻将馆肯定要要负责任的。如果当时有积极救护那肯定是不用赔偿的。

如果在麻将途中有人跟他争吵,推搡行为,有人言语侮辱行为等,如果有这些行为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没有完全自身情况。其他人是完全没有责任的。

我想说都是金钱惹的祸,人都去世了,应该安安静静的把他送走,而不是大吵大闹让他死后也不得安宁。又不是酒桌上被劝酒喝死的同桌的都有责任。麻将馆老板遇到这一家奇葩的人估计也是够受的了。最后估计多多少少要赔偿一点。


前几年也有同一类型的报道一男子麻将桌发病去世赔偿17万,男子许某在雷某麻将馆打麻将时,突感身体不适,后发病死亡,雷某答应赔偿许某32万写了欠条后来又觉得不公平,经过打官司最后赔偿了17万。

打了几圈麻将,许某突然感觉身体不适,上厕所呕吐,雷某当时就拨打了两次120电话急救电话,最终还是因为突发急病在雷某家死亡。

第二天下午,在社区干部协调见证下,死者许某妻子与雷某夫妇签名民事调解书:约定雷某将一套90平方在建房赔给许某,改房屋作价27万,协议签订不久,雷某认为不公平,是受到了威胁签订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最终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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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官司打不赢,就算有证据证明麻将馆有过错,也不会“负全责赔偿30万”

法律上的公共场所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而麻将馆普遍不需要办理许可证等手续。因为多数麻将馆也是营利的,这里姑且把麻将馆作为一个公共场所来看待,估计法官也会参考场所规定来审判。

一个事件的发生,总应该让网友们从法律上有所收获。至于麻将馆是否应该赔偿?从目前透露的信息看,确实不应该赔偿,法理上各位达人说了不少,只说两点情理:

一、农村大伯的病的产生与麻将馆无关。如果麻将馆馆主明知有人有传染病,还容留其经常进出,别人传染上,馆主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心脏病是传染不了的,这个问题不存在。

二、农村大伯疾病诱发的原因无法确定。以我的见识,就是再好的法医也无法判断,此时大伯心脏病诱发是自身原因还是自身以外麻将馆内部环境引起的。比如:因麻将馆人多嘈杂、麻将馆内空气稀薄等超出了正常的范围。因为有的法规对场所的设备和面积比例是有规定的,比如网吧管理,对场地面积,电脑的台数是有具体规定的。因此,如果能证明这些,可能麻将馆也要担责。就算真能鉴定,因这是一起民事案件,主张的鉴定人是要自己预先付款的,鉴定费可能也不少于30万。

其他可能出现过错的地方

视同公共场所的麻将馆(正规的公共场所则必须做到)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硬件设施配备方面。主要指安全保障义务人应确保其所有场所的建筑物、运输工具、服务设施、消防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等硬件设施的安全,确保不会出现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危险;

人员配备方面。主要指为保护经营活动或社会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使用数量足够合格的保安人员为参与其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人提供与其活动相适应的保障;

管理制度方面。首先是严格管理,作为管理者的安保人员在工作中应尽到谨慎勤勉等注意义务,不能对他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无动于衷,应积极保护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使他人免于受到其他人员的侵害,对场所内的参与活动者应采取有效的告知警告及救助义务,对其场所内参与者的物品负有效的保管义务。其次是要建立一套应急预案,对于已经或正在发生的危险,积极进行救助,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减少损失

麻将馆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就是最后一条,没有“积极救助,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减少损失”。比如危险出现后,麻将馆管理人员不在场,或者在现场不是主动尽最大可能进行救助,本来可以先打120,却先联系家人……等等,以致明显耽误了救治时间。真出现这种情况馆主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另外就是麻将馆管理人员管理中与其激烈争吵诱发疾病,动物突然出现在麻将馆内被惊吓诱发疾病等。虽然不少网友感觉这两种情形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不合理,但依据目前的审判现状,可能还是要判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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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很多人在提麻将馆安保责任的问题。因为看不到具体的案卷材料,姑且不论麻将馆是否尽到了安保责任。我认为这次事故中根本不涉及安保责任的问题。所谓安保责任,是消费者在商家遭受某种伤害(地滑摔倒,板凳坏了摔倒,被人伤害商家未保护等),商家未能保护,提示顾客使其免受该伤害而应承担的相应的赔偿责任。认定安保责任的前提顾客在商家遭受某种伤害,但在本事故中,死者并非遭受任何伤害,而是自行犯病,与麻将馆无任何关系。

第三,公平原则的赔偿。很多人在说即使麻将馆不负任何责任也会被判依照公平原则进行赔偿。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公平原则被滥用的现象,只要是一方遭受伤害,另一方即使无责任都得按照公平原则赔偿(例如之前的某人在朋友家自杀,最后判决朋友依照公平原则进行赔偿)。但在本案中,我认为不应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赔偿,不论是有责赔偿还是无责赔偿,其前提都应该是赔偿者与受害人的受伤行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例如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责方进行的公平赔偿,受害者的受害行为与无责车是有联系的)本案中,死者的死亡原因是心脏病发,与麻将馆无任何联系,因此麻将馆不应按照公平原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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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看牌友在死者生前是否知道死者有心脏病,如果明知死者有心脏病还与其打麻将,是应当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以金钱下注赌博,输赢必定会产生情绪浮动,且长时间处于精神紧张状态,刺激也会被加重!如果死者家属无法证明牌友在之情下与死者打麻将,其该牌友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看管主在死者突发疾病时是否及时询问并联系医生前来救治,如果没有履行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但不至于负全责。

第四,死者家属如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麻将馆管主与其牌友在死者身患心脏病的情况下故意对其进行刺激导致病情发作,其牌友与管主对死者死亡无过错,家属要麻将馆负全责并赔偿30万不合理。

望家属节哀顺变,愿死者安息,一路走好!

温馨提示:

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伤及家属,建议大家最好是远离赌博,


回忆总想哭9117

欢迎点击右上角的“关注”,农村大伯的家属要求赔偿全责不合理。

对于这样的突发事件,造成当事人死亡的,我们大家都很难过。尤其是在一起打麻将的朋友们,更是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现象。但是一起打麻将的人,也应该负一定的责任。因为你有相互照看的义务和责任。

就像现在比较盛行的酒桌喝酒,只要一块参与喝酒的人,如果有人因为饮酒出事,其他一桌子人肯定也逃脱不了干系。至于为什么,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我们赖以生存的人情世故是无法逃脱的。

打麻将的时候,农村大伯突发心脏病,死者家属要求赔偿,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求麻将馆全责,这个有点过分了。虽然我们尊称死者为大,但是麻将馆本身就是一个公开的娱乐场所,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出入。


但是自己明知道有心脏病,还是要参与这样的娱乐活动。对于打麻将有时候对一个人的心理考验还是很大的,输的多了难免会低落,赢的多了会激动,这样对心脏都有很大的影响。对于当事人,要避免这样剧烈的心理波动,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当事人的责任也不小。


我认为,麻将馆不应该负全职。出于情理,朋友间的关系。死者承担40%的责任,打麻将的一桌人出于人道主义,承担20%的责任。麻将馆承担40%的责任吧。

虽然这样的责任没有根据,也没有法律来约束。但是具体的责任没有一个可衡量的标准。每个人的看法也不会一样,还是请当事人节哀顺变吧。


最三农


您好。

看到这个题目,为我们老百姓权利意识增强,权利能力提升,感到高兴。

同时,也为我们老百姓维权的理念,维权的方法,有些担忧。

动不动就想大满贯,就想一口吃个饱,就想全部损失有人承担。

那是不对的、不合理的、难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您的亲属打麻将,突发心脏病死在麻将桌上,要麻将馆赔偿,有一定道理;要人家赔全部,最终结果肯定不合您意。

咱是律师,要根据证据来说话,现在没有看到证据,只能凭您提供的材料来推测:

首先,您的亲属是个成年人,是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他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或者,尽管不是发作期,但是心脏病不能激动,他打了个全糊,情绪激动了,所以就发病,那么这也主要原因在他自己,因为只有他自己清楚自己的病情。

好,就算他原来不知道自己有心脏病,那心脏病突发,就是个意外事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凭什么要人麻将馆负全责呢?

这就肯定是您不能要麻将馆负全责的一个原因。

第二,您家属的死亡,不是基于麻将馆的原因

不是被麻将馆的人打死的;

不是因为麻将馆的设施设备有问题,导致的;

也不是麻将馆的安全秩序有问题所导致的;

而是因为他本人的疾病所导致。

所以,您不能要麻将负全责。

第三,您可以要求麻将馆承担一定的责任

您应当根据现场的状况,您掌握的证据来进行诉讼安排。

也就是,提什么样的诉讼请求?到哪个法院去起诉?提交什么样的证据?

譬如说如果您的家属发病,麻将馆不及时通知您,不及时叫120,不及时进行帮助和救助,就在这一块有少量的责任。

再譬如,假设您的家属在打麻将时,跟其他麻友有争执,导致激动。

这种情况下,麻将馆也许有较轻的责任。

但是绝对不能让人承担全部,因为麻将馆不是警察,他顶多就是劝解,就是维护秩序。他不能左右打麻将人的言行。

第四,麻将馆的性质,是不是成为您要求全部赔偿的理由?

我认为也不是。

这里虽说是麻将馆,但是极可能是没有营业执照,没有正式合法手续的。

在农村,那种大家聚在一起,打个麻将的情况比较多。

通常是哪家有空闲房子,又愿意提供场所,提供茶水,甚至于还提供一些水果、干果、零食和小吃,收一点场地费,这很正常啊,是大家愿意的啦,是邻里互助合作性质啊。这不属于赌博,这也不是真正意义的营业。

说了这些,您。明白了吧?

如果您有不同意见,欢迎讨论。


对家里长辈多些关爱,不要指望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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