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工傷 你要這樣做 才能獲得賠償

發生工傷 你要這樣做 才能獲得賠償

一、發生工傷後如何索賠和主張哪些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員工發生工傷後,可以主張的賠償項目根據傷亡情況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員工發生工亡的情況。員工因工死亡後,賠償項目包括: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其中,喪葬費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工亡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員工發生工傷的情況。員工發生工傷後,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生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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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傷索賠的程序有哪些

1、工傷報告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後,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3、工傷鑑定程序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後),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窄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4、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勞動仲裁程序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審理程序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7、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8、申訴程序

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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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面的文章的講解,我們知道了關於發生工傷後索賠的一些相關問題,發生工傷後,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程序,工傷職工或其家屬才能最終拿到工傷的賠償。希望以上內容能夠解決您的問題,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問題,叫個律師也提供律師在線諮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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