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北京红黄蓝幼儿园等虐童案已公诉,已禁业102人?

吴昆明123------

红黄蓝等虐童案公诉,值得庆幸但还有许多的后续工作

对于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予以严惩,符合法治精神,符合社会的期待,但应该预防为主,惩治结合,才能既有法律的威慑力,又有道德的感召力,最终标本兼治,还未成年孩子一个朗朗的晴空。

一,看数字,触目惊心

据媒体介绍,仅去年以来,针对幼儿的犯罪就达到181人,起诉231人,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81人、起诉3923人;对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工作人员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提出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职业的量刑建议102人。

这还仅仅是针对的犯罪,一般的违法呢?还有没有没有统计到的?还有没有没有发现的?

我想,不管怎么努力,冰山之下,都会隐藏着冰山的。

二,看情节,耸人听闻

通过媒体的报道、家长的讲述,有些涉及到幼儿的犯罪,令人发指:用针扎、喂不明药片、摔打,针对幼儿难以用语言描述的特点,这些犯罪嫌疑人,把魔爪伸向幼儿!

更有甚者,还有全裸罚站的案例,甚至还有性侵幼儿的案例,凡此种种,简直是耸人听闻!

三,看处理,雷厉风行

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对幼儿和青少年的保护,针对虐童案,既高度重视又非常慎重,比如,红黄蓝事件发生后,警方和政府都在第一时间发生,并立即行动,控制嫌疑人、开展调查。

本次的公诉,也是如此——案件侦办完毕之后,立即公诉,斩断犯罪分子的魔手。

四,看后续,标本兼治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犯罪分子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严惩,有的将会被终身禁止从事幼教行业,有的将身陷囹圄——达摩克利斯剑落下的时候,就是犯罪分子哭泣的时候!

但是,惩治只是最后的手段,伤害却已经实实在在存在,那么,如何预防和惩治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呢?个人以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对从业人员,把好入口关

幼教从业人员,应从身体、心理、日常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那些只是将幼教工作作为一种职业、缺乏对幼儿深切的爱的人,应严格控制。而一些有不良行为倾向,甚至有前科的人,应坚决杜绝!

当然,说起容易做起来难,但只要重视,一定可以找到行之有效的有操作性的办法!

2.对过程管理,把好监控关

各相关部门,应该针对过程管理,制订相应的规范,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各种方式,甚至可以利用一些技术设备,对幼教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跟踪管理。

3.对办园严审,把好审查关

对于幼儿园特别是一些私人资金开办的幼儿园,要加强资格审查,“再苦不能苦孩子”,那些“一心向钱看”的人,不能进入幼教行业,更不能举办幼儿园!

4.对犯罪分子,建立黑名单

这次的司法实践很好借鉴意义,对于侵害过幼儿的人,要建立黑名单,终身禁止从事与教育有关的工作(不能仅仅是幼教行业)。还要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让这些人,在其他的工作方面,也要受到一些限制,毕竟,“矫枉难免过正”!

总之,把这些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是一件让所有关心下一代成长的人都拍手称快的事,如果能标本兼治,惩防结合,必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


三水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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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虐童案高发,中小学侵犯未成年事件频发,又有人提出加强师德建设,但问题的根源,是没有依法治校,加强依法治校才能减少此类问题。\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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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首先要求幼儿园、中小学要按《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聘请有资质的教师,并依法保障教师的待遇。这是提高教师师德的基础。如果幼儿园本就没有合法资质,聘请的教师也没有资格证书,怎么提高师德要求?\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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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其次要求幼儿园、中小学出台校规,执行校规,要遵循法律程序,近年来,中小学在制订校规时,有不少没有公开听取师生意见,就由校方单方面制订,有的校规就侵犯师生和权利,当办学不尊重师生权利时,未成年学生受伤害侵犯的可能性就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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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还要求学校在处理侵犯学生事件时,要法律的归法律,教育的归教育,如果教师和学生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由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而不能当作师德问题进行内部处理。目前被司法处理的案件,是被纳入司法程序的,还有一些侵犯未成年人的案件,被私了,不了了之,这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会给未成年学生更大的身心伤害。\r


熊丙奇看教育

从数字中发现了很多问题。

1、有50名被起诉的人没有被逮捕。

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幼儿园侵害儿童案181人,起诉231人;这意味着有50人没有被逮捕,而只是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我无从得知他们的罪名轻重,但是从朴素的公民角度,我更希望公检法机关对涉及幼儿侵害案的相关人从严从重处理,以便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有102名在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因侵害未成年人而定罪判刑。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但是这个数字并没有说明去年审判了多少学校、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以及被执行禁业条款的人占总比例的数字。

这个比例数字非常重要:如果是95%以上,那说明法律对这种行为正在严厉打击,这种高压态势会逼得心怀恶意者不敢犯事、不敢动手,因为动手必被抓,被抓必严惩。

如果是30%以下,那说明……

3、大量犯罪比我们想得更黑暗

批准逮捕发生在中小学校园的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81人、起诉3923人。公安机关起诉了3923人,却只有3081人被逮捕。说明有的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检察院认为对社会危害较小。

比如去年南京南站那个猥亵自己9岁妹妹的哥哥,虽然情节恶劣之极,但是并没有被逮捕或者起诉。

一年将近4000人被起诉,而且考虑到还有很多孩子出于「名声」的考虑、或者因为害怕、表达能力不足、留守儿童等原因没有说出来,保守估计这3923名犯罪嫌疑人伤害了上万名未成年人,没毛病吧?

在这么大的犯罪人口基数(赶上一个大乡镇的人口了),我怎么可能相信这些人渣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只有猥亵?


对受侵害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力量。那些肮脏的想法和行为,在社会的注意下将无所遁形,被斩断那双肮脏的手。


任易

怎么看?!

首先还是痛心!实在不明白,也始终耿耿于怀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之类的事件?莫非真是我们走的太快,以至于我们的灵魂已经无法追赶上我们的身体,从而导致发生如此丧心病狂、丧尽天良的事情来?无法深刻的追问与反思,可能就无法准确找到问题的根源,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依法惩处,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尽管不愿发生,但事已至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我们必须正视、必须一起面对。提起公诉,依法严惩,百分之二百支持!必须树立法律的威慑力,让一些心理扭曲的人感到法律之威严,至少有一种敬畏心理。

急需长效机制,防范于未然。公诉之后,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防范于未然,才是根本之根本。说到底,对于已经受到伤害的孩子及家庭,有些伤痛是无法抹去的,很可能持续一辈子,尽管依法进行了处理;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这更是重中之重,也是治本之法。

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们深感责任之重大,丝毫不敢懈怠!


人力资源沉思录

大家好,我是职场问答达人九品职麻官。关于该幼儿园虐童案本身,已有公诉机关介入,我们暂且不妄自评判,但是透过该事件,尤其是102人被禁业的处理结果,我想从职场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那就是我们亟需重塑对职业底线和职业操守的敬畏之心。

其实近年来我们看到很多新闻,一些行业由于触犯职业底线最终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相关职业人员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我们身边很多人,其实依然觉得职业底线和自己很遥远,职业操守不过就是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好本职工作而已。

但我想身为职场人士,其实很有必要反思一下我们自身手头的工作,这份工作的底线在哪里?这份工作需要什么样的操守?如果连这样基本的问题都没想明白,只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我想保不准哪一天可能你就因为触碰了职业底线而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所以我觉得每一个行业,甚至每一份工作,应该让从业者在上岗之前熟知这份工作具体事项的正负清单,就是正向的什么事情可以做,负向的什么事情你不能做,只有清楚了这一点,才能在今后职业生涯中心存敬畏,才能多向正面行,少向负面走。以上仅是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九品职麻官

这一举措,是对资本逐利过程中所犯下恶行的一次有力打击。

红黄蓝早在赴美上市之前,就已经认识到了自己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漏洞。在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足足35页的“风险提示”内容指出了红黄蓝在管理合规性方面可能存在的欠缺。据新浪财经报道,该风险提示部分提到“(红黄蓝下属的)一些机构在经营上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包括有4家经营实体未在经营范围中列出教育培训、儿童培训等,却实际上提供这些服务。另外,还有6家经营实体在未注册地点经营。”另外,该风险提示还提及了部分工作人员可能并不具备幼教行业需要的资质。(招股说明书全文请见:https://www.sec.gov/Archives/edgar/data/1708441/000104746917005460/a2233060zf-1.htm)

明知经营管理存在问题,但为了进一步融资,红黄蓝依然选择上市融资,继续加快增长的脚步。在不能确保工作人员资质齐全,员工培训跟不上扩展速度的情况下,这样的野蛮增长会对服务质量有什么样的影响,可想而知。

而红黄蓝只是我国幼教行业混乱发展状况的一个缩影。制造“高大上”的外表,给投资人讲述一个美好的故事,这很容易。而真正苦练内容,对人员聘任严格把关,这一点很难,却是和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最为相关的。

如果企业自己做不到,那也不怪法律插手推上一把了。


王瑞恩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虐童背后的需求是什么?是幼教人员。

幼教人员为何要去虐童?原因有三:

一、文化低,大多数中专毕业到幼儿园过渡一下

二、收入低,决定了幼教人员的人员组成

三、惩罚成本高,与其让孩子打打闹闹出了问题被家长打,还不如趁家长不在的时候打打孩子。

所以,两低一高决定了虐童事件不会消失。

逮捕、起诉都没用,甚至判刑也无所谓,重要的是量刑程度。

吐口痰就抽鞭子,大街上才会干净;性骚扰就戴脚环,才会杜绝后患;打孩子就关个15年,估计才有作用。

但更重要的是监管,就算你判他15年,但发现不了他的犯罪行为那也没用。

所以,在刑罚之前,我们更应该去做的是实时监管、全民监管、360度无死角的监管。


舌战群鬼

应该好好的整顿,造成这样虐待孩子事件,不是一天一星期就会出现的,主要责任应该在举办者和管理者,因为现在好多幼托机构在开办时,注重的是硬件设施要上档次,招聘教师选年轻漂亮,为的就是提高收费有基础,缺少给新教师理论培训和老教师带领的实际操作时间,但当事教师保育员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管你有任何理由,因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相应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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