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丹東市全面加強海洋伏季休漁執法工作

自海洋伏季休漁啟動以來,丹東市漁業主管部門真抓實幹、攻堅克難,全面加強海洋伏季休漁執法工作,確保海洋伏季休漁秩序穩定。

一、扼守咽喉,海陸聯動,大力開展海洋伏季休漁執法

連日來,丹東市全體執法人員假日不休,檢查不停,力度不減,出動執法船艇30餘航次,執法車輛6O余車次,執法人員900餘人次,檢查漁船600艘次,抓獲違法違規漁船11艘,漁獲物3000餘斤,查扣疑似涉漁“三無”船舶11艘。

一是加強海上巡航執法。丹東市整合市縣漁政、海監五船執法船,統一布控,定點巡察,加強對西南航道、西大河、大鹿島、獐島南側、水口等咽喉海域布控巡查。5月8日凌晨2點左右,中國漁政21015船執法人員在鹿島附近海域查獲5條違規漁船,交由東港市海洋與漁業局指定的大圈碼頭看船點實施扣押處理。

二是深入開展陸上打擊。5月11日晚5:40,東港市漁政處聯合公安邊防、市場監管局對東港市群眾舉報某水產食品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鮮活章魚(八爪魚)460公斤,東港市漁政處依法沒收漁獲物,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了處罰。

5月13日夜,東港市漁政處根據舉報線索,調動東西兩線全部執法人員10餘人,對大鹿島碼頭實施布控,現場查獲非法收購運載水產品貨車3臺,對查獲的626斤香螺、1530斤海螺、50斤花蓋蟹予以沒收。

5月19日,接到群眾舉報,丹東市漁政處立即行動,當場抓獲違規漁船6艘,扣押東港市海洋與漁業局指定的大圈碼頭看船點,正在處理中。

三是突擊港口檢查。5月18日至20日,東港市漁政管理處根據丹東市政府聯合執法行動安排,對東港古溝等自然停泊點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疑似“三無”漁船7艘,當場依法進行扣押處理;20日上午,在對北井子轄區巡查中,公安邊防部門發現疑似“三無”漁船。市漁政處陸地執法組迅速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對船隻進行查驗,當場查扣疑似涉漁“三無”船舶4艘。

二、加強協調,分批召回,嚴格強化異地休漁漁船管理

目前,丹東市已經對停泊在大連地區的169艘漁船,進行了逐一聯繫通告,要求這些漁船必須無條件按規定時間回丹東本船籍港休漁。5月24日,由丹東市海洋與漁業局由廣軍副局長帶隊,率東港市海洋與漁業局、合作區農經局和市漁政處、漁監處相關執法人員和丹東市漁政處的中國漁政21201、東港市漁政處的中國漁政21203執法船赴大連莊河對丹東籍漁船予以分批帶回,共完成了43艘丹東籍漁船的召回工作,分別帶到東港市水口港、黃土坎大圈等地進行休漁。其餘正在分期分批召回中。

對回丹東本船籍港休漁確有困難的停泊在省內外市的小型漁船,商情當地簽定異地休漁確認書,在異地休漁。如果當地不接收的,必須無條件回本船籍港休漁。對逾期不回本船籍港休漁的漁船按嚴重違反伏季休漁規定處理。丹東市近期將帶領縣(市)區漁業主管部門人員再次赴山東石島漁船轉港地,實地開展異地休漁漁船清查召回工作。

三、嚴格審批,設定準入,強化貝類採捕漁船管控

丹東市各縣(市)區對今年申報參加貝類生產的404艘漁船嚴把審批關,對未安裝和未正常使用北斗系統的、未安裝船牌的、未焊接鋼質船名號的、未簽定保證書、責任書的漁船,一律不予批准參加貝類採捕生產活動。採捕漁船嚴格落實報港簽證制度和“七定”制度,即定進出港口航線、定停泊卸貨港口、定進出港時間、定進出港船數、人數、定漁船捕撈區域和品種。對違反規定的一律取消今年貝類採捕生產資格。

四、提高認識,明確政策,強化休漁形勢政策宣傳教育

各縣(市)區和海洋漁業、公安邊防、海警、公安等部門,約談養船大戶責任人和重點漁船船主、漁船港口港主,明確當前半島嚴峻複雜的形勢,明確國家對青島峰會期間的嚴格要求。明確國家和各級黨委政府、部門嚴打偷捕、越捕和非法幫艇漁船、涉漁“三無”船舶的決心和力度。一是要明確不回丹東本船籍港休漁是嚴重違反國家伏季休漁規定的,國家要求所有漁船伏季休漁期間必須無條件回本船籍港休漁。二是對未經批准,仍不回丹東本船籍港休漁的,重點是在海上滯留的,所在的縣(市)區要集中所有力量,採取所有手段,強制召回,並報公安部門立案偵察,嚴厲處理船主。對伏休期間違法違規被查處2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執法檢查、發生越界事件等行為被列入“黑名單”的漁船,3年內不予辦理過戶手續,取消3年內涉外入漁申請資格,扣除當年度全部燃油補貼。不受理今後船主申請的惠民、惠漁政策。三是發現貝類採捕漁船不開北斗系統的,一律取消其貝類採捕資格,並依據相關規定扣減今年漁船燃油補貼,按上限處罰。四是對漁船故意不刷寫或塗改船名號的行為依法嚴厲查處,並限期整改。核實為涉漁“三無”船舶的,一律沒收取締。五是發現捕撈輔助船為非法作業漁船提供收購、運輸、補給等服務,對銷售、收購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捕撈的漁獲物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並處漁獲物貨值和違法所得等額罰款。

撰稿人:孫現力, 韓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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